1、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甲方):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
2、(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公司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对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1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事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
3、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同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不准参加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 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
4、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将被列入建设施工黑名单,永久性取消承建甲方工程资格;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 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党群(纪检监察)部备案一份,上报新业国资纪检监察部一份。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盖章): 二0一三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