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2 一、爆炸物品的贮存必须按新民爆条例、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规范规定、行业规范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爆炸物品的贮存设施必须达标才能使用,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整合格。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政府主管监管部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 二、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点的设置,安生技术上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批准。 三、仓库安全要求: 井下发放点照明线路必须使用防爆线缆、灯具;要严格防潮,炸药、雷管箱下要有木板和阻燃性胶板与底板隔离。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堆垛与墙面必须保持一定
2、距离,地板必须有垫木或阻燃性胶板。空箱不得存放库内,必须及时存入空箱室;井下必须分硐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空箱及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五、凡入、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先人工严格验收,交接清楚数量、质量,经清点无误,然后用手持机扫描读卡,确认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出库的记账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完清相关手续。如发现或发生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库管人员要严格交接制度,入、出库物资要做到认真 -1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仓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先人工凭证、单据及时验收,数量、质量准确无误。然后用手持扫描读卡,全部录入,并及时入帐和做好
3、入库记录。 三、做好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发放时必须按公司开具的有效证件单据调拨,证件、单据不符或无效不予发放。 四、库内物品堆码整齐、堆垛标牌、记录清楚,发货到先进先出。严格按规定储存,不超储。 五、帐目单据准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永续盘存。做到帐、卡、物、资金、手持机“五对口” 六、随时检查库房设施、电器、线路开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七、做好库内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鼠蛇害等工作及库内通风、温湿度的调节工作,确保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八、负责电雷管的导通,并按导通操作规定进行检测。 九、负责库区的环境卫生。 -3 门汇报,并予以次日停止对该使用单位爆炸物品的发放,影响
4、生产,由该单位自行负责。爆破作业后,残留在生产现场上的废药和废管一并退回库房,专门记录,集中回收管理。 四、爆炸物品清退回库的零药、零管次日由原使用单位先行使用,不得拒领。 五、爆炸物品严禁流失,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存、藏匿、转送、转让或巧立名目骗领炸药、雷管。若出现上述情况,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并从快从重追查处理。 六、在清退时,领退单位在清退仓库必须将领、耗、退数量情况清楚地填入领退单或卡片内,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爆炸物品发放人员应做好永续盘存工作,做到账、物、单据清楚,日清月结。并做到账、卡、物、手持机数量相符。 -5 门停止使用。 七、涉爆人员必须进行政审,加强经常性的政治
5、安全技能方面的教育与培养。涉爆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思想上行为上的错误,应当及时调整。 八、电雷管检测导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检测导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检测仪器、设施必须符合规定,保持完好,安全可靠。 九、导通雷管时首先检查外观,然后按规定逐个导通检测,凡导通检测的雷管必须在雷管导通检测记薄上记录清楚。不合格产品,要注明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检测后的雷管要分别存放,不合格的雷管作出明显标识,箱码、盒码、号码不能改变,随箱同行,井下发放时作消耗,现场作废雷管登记回收。 十、检验工作台必须放有不低于0.33mm厚的柔软性胶垫,检验台背面必须有不低于5mm厚的铁板,并在铁板上放有胶垫。开箱使用的
6、工具必须符合规定,检验雷管时严格按导通检测操作规程操作。 十一、雷管导通检测前后,必须严格履行进、出库手续,手续不清,数量不清,无论导通与否的雷管均不得出库,要查清楚。 -7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任务: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或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范、规程、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管理,促进安全状况的改善和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安全检查的依据: 1、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国家和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安全标准、规程、规范。 3、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管
7、理制度办法。 三、安全检查的组织: 各类安全检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定期安全大检查或不定期的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其它常规性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应本着“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由职能部门行政第一责任者组织进行。 四、安全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一)常规性安全检查。 常规性安全检查包括:班组的日查、周差;职能部门月查; -91011- 第二篇:井下炸药库规章制度井下炸药库 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 2013年10月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炸物品使用过程中管理,保障安全,防止爆炸物品流失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
8、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置审批制度 矿各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每月应向供应公司报送爆炸物品消耗使用计划。供应公司根据计划汇总需用量,然后由采购员向本公司报送*购买爆炸物品申请表,由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保卫科、矿领导审核把关。确定准确无误后再由采购员持此表和民爆信息系统单位卡到平川公安分局治安科、供应公司审核。采购员携带在公安处办理的准购证和供应公司介绍信到甘肃矿用化工厂办理购臵手续。 二、装卸运输制度 (一)地面运输: 采购员在厂家办理完购臵手续后应将出库传票交于厂家运送部门,后由生产厂家实行专车专
9、送。运送车辆进入库区后,采购员应将单位卡交由保管员用手持机验卡和扫描箱、盒条码,确认爆炸物品数量等无误后方可入库。地面炸药库向各采区井下炸药运送时,由供应公司专人专车,押运员押运到各井下炸药库,地面炸药库保管员用手持机刷卡发放给井下炸药库保管员。 (二)井下运输l、井下炸药库保管员通过手持机由爆破员刷卡,在安检员当班班长的现场监督下领取所需炸药、雷炸,并做好记录。 2、炸药、雷管,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装运,严禁用其他工具代装。用其他工具代装的,库房不予发放。 3、炸药、雷管背运到工作场所后,装入工作面炸药箱内,炸药、雷管应分箱存放,并加锁。 4、领用爆破材料人员必须是爆破员,并持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
10、管理系统爆破员卡,否则库房不予发放,违者追究单位行政领导责任。 5、炸药由副井口运入井下之前,必须率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下挂钩工:每次入井炸药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箱100毫米;严禁炸药、雷管混装一起运输,做到分装分运:由井底车场运入,运输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88之规定。 二、储存保管制度 l、爆炸物品储存库由供应公司管理,库房的安全保卫、防灭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库房保管员各单位确定,保卫科审查备案。 2、储存库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性强,且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 3、储存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
11、度,入库时必须用手持机验单位卡、库管员卡后,扫描爆炸物品箱盒条码,采集数据,入库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入库比较,当手持机上“平衡、电子、实物”三项显示数据正确后,方可确认入库结束。 4、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储存库必须设专人管理,库内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爆炸物品必须按种类分类码放,炸药、雷管必须分库保管。 三、发放、使用、上报制度 1、发放爆破材料时,先由库管员用手持机验个人卡后,查验爆破员本人与爆破员卡是否一致,输入爆破员密码,再按照整盒或者单发发放程序扫描箱、盒条码发放,注意一盒发放完毕后再拆其他盒发放。 2、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携带雷管帆布背包和专用炸药箱领
12、取爆破材料,无卡或他人用卡代领或使用其他工具装运的,工作人员应予拒绝发放。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3、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材料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领用记录台帐,领取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当班有剩余的应连同药箱交回,由库管员办理清退手续。当日未按规定退库的,保管员、发放员应通知其单位责令退回。 4、采购员、爆破员、库管员应严格遵守一人一卡,人卡一致的使用原则,对所持单位卡、爆破员卡、库管员卡必须妥善保管,且要记住个人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3、,以防冒用,更不得损坏丢失。 5、严禁涉爆人员(安全员、保管员、发放员、押运员)私拿、私用、私藏或赠送、转让、转卖爆炸物品。一旦发现和查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库管员所用手持机是用于爆炸物品的购买、入库、发放、上报等各环节的专用工具,要注意保持清洁,保护好激光扫描孔,按要求充电,保证正常使用。 7、每月采购员必须按期到库管员处验卡采集当月爆炸物品出入库情况后,送至公安处确认,确认后再转回库管员处核实,方可确认上报成功。不按期上报被暂停爆炸物品业务。影响安全生产的,将严肃追究采购员、库管员责任。 四、销毁处理制度 l、对散包、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集中收存,登清台帐,做好记录。
14、 2、定期向安检、保卫、供应等部门提出书面销毁报废爆炸物品的报告,经公司公安处、供应公司等部门审批后,在保卫科的协助下,清点无误后,做出销毁记录,方可销毁。 3、销毁报废爆炸物品原始记录,应载明销毁时间、地点、数量和参加人员,并要求参与销毁爆炸物品的各部门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五、警卫防灭火制度 l、涉爆人员要爱国守法,遵章守德,当好矿山建设的保卫者,必须经常提高警惕,严防违法犯罪人员的破坏活动。 2、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坚守岗位,严禁值班人员及其近亲属进入库区,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会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区内住宿或进行其它
15、活动。 3、凡上级和有关人员检查工作时,在主管部门或安全保卫部门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进离人员、时间应登记清楚。 4、储存库必须通讯畅通,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本单位或矿调度室。 5、对身份不明人员擅自进入库区,要立即劝阻离开,经制止无效的,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有关部门。 6、搞好XX县区卫生,要随时清除库区周围的杂草,保持库区干净、整洁、有序。 7、严格保密制度,凡涉爆人员对爆破材料数量及个人工作状况,不得向他人或亲属透露。 8、搞好防灭火工作。保管员应严格做好库内外消防器具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臵在稳固、明显易于取用的地方,其顶部距地不大于1.5米,其底部距地不宜小于o
16、.15米。露天设臵的灭火器应设有遮盖蓬,防止曝晒、雨淋或部件失灵。灭火器每半年自检一次,发现失效应登记上报供应公司、保卫科,以待充装或更换。 9、发现有发生火险隐患应迅速处理,并报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如发现起火等火灾苗头,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未能短时间控制的,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按矿火灾事故处理程序汇报和指挥处理。 六、监督管理制度 l、供应公司、安检部、保卫部每月应对管理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进行不少于四次的监督检查,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 2、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状况,隐患问题排查情况、爆破员、保管员培训上岗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
17、口头或书面通知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3、对涉爆单位主管条件受限等因素,应由监督管理部门协同涉爆单位向矿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七、领退料制度: 1、放炮员持放炮卡在井下火药库刷卡领取炸药、雷管,并按照火工品管理制度严格领退料制度和三人联锁制度,否则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料。 2、当班作业结束由安全员监管当班班长核实消耗量,安全员、班长、放炮员三人,来库办退料手续,严禁私自自存放。 八、异通编号制度: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雷管、炸药编号入微机,运送到总库后,由保管员持卡存入手持机。 2、各采区爆破员必须持卡到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保管融必须严格执行民爆物品信息管理制度,如不按编号发放,造成
18、火工品流失或锁机者,责任自责,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 任。 九、入库制度 1、火药库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火工品管理制度,做到即要保证生产,又要保持合理的库存存量。 2、用量不够需要到供应科总库领料时,由火药库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由调度室主任,主管材料区长,主管安全区长签字后,再由材料组到供应科主管领取。 3、领料申请没有安全区长签字,材料组不得领料,安全区长不在时,由区长签字生效。 4、供应科总库将炸药、雷管押送到井下炸药库后,由井下炸药库人员根据申请数额及料单进行验收核对,并汇报调度室主任,材料组长、主管材料区长、主管安全区长。 5、材料组月终将供应科的领取数据送区调度室主任,主管安全区长各一份,以
19、便核对。 十、在害场所、井下火药库的管理制度 1、井下火药属要害重点场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库内。 3、上级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否则不许进入库内。 4、放炮员领料或退库时,在栅栏外签字领取或退库,不许进入栅栏门。 5、严禁失爆的矿灯及电气设备带入库内。 6、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向区调度室汇报一次,区调度室不定时进行查岗,并作好记录,发现有脱岗或其他问题及时向调度室主任、主管区长或区长汇报。 7、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管理,严格防范。十 一、领料制度 1、必须由持证放炮员在炸药库领取。 2、必须按照各队放炮员持有值班队长的计划票单发料。 3、必须如实填写领用数量、日期、班
20、次,并经放炮员签字后发给放炮员第三联单据。 4、放炮员在炸药库领料时,必须监督炸药库人员如实填写单据,并拿取炸药库开发的第三联单据,下班后交给值班队长。 5、炸药库人员根据平时用量,发现使用队有大量的增加或有异常现象时,立即汇报区调度室主任、值班区长、主管安全区长,对工作面生产情况进行追查落实后通知井下炸药库再进行发料。 十二、退库制度 1、各队领用的炸药、雷管必须装箱、上锁,不得乱堆乱放。 2、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不得留给下一个班,更不允许私自存放,严禁带出井口,必须退回井下炸药库。 3、炸药库要严格执行退库制度,按照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保存,并开发退库单据。 4、放炮员退库时必须监督
21、炸药库人员开发单据,检查是否相符,进行签字,提取单据,下班后交给班队长。 5、退库后的票据台帐、库存量必须相符。十 三、奖惩制度 1、坚决贯彻煤炭部(1981)4号安全指令和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严明法纪,对违犯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将从严惩处。 2、对明知丢失炸药、雷管,而不及时报告,或因个人失职使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将立案侦查,严肃处理。 3、对私拿私用爆炸物品的,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范围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记过、降职、降级等行政纪律处分,是党员的,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4、对未严格履行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发放使用清退、警卫、防灭火、保密等工作制度的人员,尚未
22、造成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 5、对盗窃爆炸物品造成危害,利用爆炸物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制造破坏事件的,将报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对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敢于同盗窃贩卖爆炸物品等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功人员将进行表彰奖励。 7、对监督不力致使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予以处理。十 四、炸药库交接班和岗位责任制度 1、炸药库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德离岗,脱岗,要坚守岗位,并交清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2、门卫值班人员要经常在库房周围巡查,不得坐岗,更不许睡岗。发现问题要果断处臵并报告保卫科处理。 3、门卫值班必须保持双岗,并要提高警惕
23、,防止坏人破坏。确保炸药库的安全。 4、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性,对须要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检查不准带火入库。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 5、门卫工作人员要学会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并要看管好消防器材,如发现消防设施有损坏和丢失的,要请求有关部门及时维修,使消防器材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十五、炸药库防火管理制度 1、凡进入库房的保管员、提货员、警卫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带打为机、火柴、烟草或易燃物品进入炸药总库。 2、对需要进入库房盘点、提货、入库检查工作人员、警卫人员要提示和检查随身所带的火种,如发现有带火种的一律不准入库,入库人员必须经检查后方可入库。 3、要及时清理库房内外的易燃物品,如柴草
24、、纸削等。 4、库内严禁生火、值班室的取暖生火要采取安全措施,炉灰,炉碴应倒在库区以外30米处的土坑,并用黄土复盖,防止火星引燃杂草等物。 5、库房内严禁放臵油桶、木料等物。在库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桶、水带等消防器材,发现火险及时报告保卫科,并及时处理。 6、警卫人员必须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工作,交接班前必须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库房周围有无火险等情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库房警卫工作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灭火器材,防火知识及装配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如发生火情应立即报告保卫科的同时,应迅速投入灭火战斗,不得拖延。 8、对忽视安全防火规定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者,如发现后应严肃处理。 9、对
25、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保卫科有权作出罚款、并报矿领导研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篇:井下炸药库八项管理制度爆炸材料销毁处理制度 一、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炸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二、爆破材料的销毁不能根据出厂有效期作为唯一标准,必须经过检验。 三、电雷管出现电阻增大,拒爆、不导通、封口塞脱落、穿孔直径小、延期秒量不准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四、硝铵类炸药出现硬化、受潮淋水,含水炸药出现利淅出水硬化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五、报废的爆炸材料应分别放在专用箱里,达到规定的数量后,向有关领导汇报,申请销毁。 六、报废的爆炸材料
26、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爆炸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七、已经确认失效报废的爆炸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送民爆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集中实施销毁。 八、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销毁爆炸材料,严禁随地散失。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一、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规定,爆炸物品到矿后有押运员和库管员到场负责验收签字,装完车后由调度室协调车辆入井。爆炸物品入井后,有治安队押运员负责押送至炸药库,库管员接收签字。 二、爆破器材装卸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撞击,要轻拿轻放;炸药和雷管分开储放,严禁混放。装卸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三、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运送电雷管和炸药
27、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炸药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提升容器的2/3,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运送爆炸材料时,除库管员、押运员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提升速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1条第5款规定执行;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四、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 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带盖的
28、专用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它人员乘车;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 五、由炸药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专用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必须严格按规程
29、规定执行,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其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爆炸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一、爆炸材料库必须建帐、建卡、收发手续健全,建立计划,实际、实耗、退库、记录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做到班清日结。 二、放炮员必须持特殊工种证领取爆炸材料,并认真检查领取的品种、数量、编号是否相符。 三、放炮员领取爆炸材料时,必须持所在区队队长当班签字的领料单。领料单为四联单,炸药、雷管使用单位、炸药材料库、放炮员和放炮队各存一份。 四、使用爆炸材料的数量,以当班跟班队长或当班组长签字为凭报耗。 五、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连消耗凭证一
30、起退交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库管理员要准确核实登记,不准直接交给下班使用。 六、放炮员领取、退还爆炸材料时,不准将放炮器、矿灯带入药库内,必须放在规定的地点,并严格遵守爆炸材料库的管理规定。 七、放炮员和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要当面点清实领、实耗、退库数量,确保三数相吻合,严禁私拿、私藏、送人。 八、放炮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领退制度,杜绝爆炸物品丢失。 爆破器材管理奖罚制度 一、严格爆炸物品管理,严禁炸药、雷管混装、混运,查出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二、严格按领退制度领取炸药、雷管,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三、严格炸药、雷管箱管理,不加锁,发现一次罚款200
31、元。 四、严禁无证件代替领退炸药、雷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严禁炸药、雷管乱扔乱放,发现每发、卷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六、严禁库管员脱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发现私藏、私存、送人按每发、卷处5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格爆破物品管理,举报私存、私拿、盗窃的,对举报人奖励5001000元。 爆破器材仓库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严格入库爆炸物品验收登记制度,对性质相抵触爆炸物品,必须做到分库,分类摆放。 三、建立健全各类台帐,严格执行收发、领退制
32、度,做到帐目清楚,收、发、存帐物相符。 四、对无关人员药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进入库区内,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 五、严禁将爆炸物品转借、赠送他人,违反条例者,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准空岗、脱岗、漏班,加强看守工作,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对发生的问题不报或瞒报者,视其情节,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药库管理员,对当天各单位使用爆炸物品情况要详细登记。 爆破器材警卫防火制度 一、警卫和保卫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警卫人员应归公安部门管理和领导,保管人员不能兼作警卫人员(井下库房不设警卫人员);有关人员应严格职守,不能擅自脱离岗
33、位。 二、井上、井下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三、库房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消防水等)必须充足,完好;库内无鼠洞,并有防鼠措施。 四、库内通讯,照明要齐备,且符合要求,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器材库(不设固定式照明的库房,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五、治安保卫部门必须对火药库和使用单位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督、检查。 爆炸材料的储存保管制度 一、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 二、爆破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 三、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库内应设消防设备,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四、爆破材料堆放时应
34、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五、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六、爆破材料仓库必须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七、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确保帐、物、卡三对照,准确无误。 八、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器具内。 九、其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电雷管全电阻检测编号制度 一、为加强雷管的管理,防止雷管流入社会危害社会,特制定雷管全电阻检查制度。 二、发放前库管员要对电雷管进行全电阻检查,检查时必须核
35、对电雷管编号,防止无号雷管出现,发现无号雷管要及时上报,等待处理。 三、库管员对有统一编号的电雷管,要将所有电雷管编号登记建帐。 四、加强爆炸材料库管理,对发放的电雷管要将其编号逐一登记建帐。 五、领取电雷管的爆破员要认真核查,没有错误时方可运走电雷管。 六、对电雷管做全电阻检查时发现的失爆电雷管,必须将其编号登记建帐,经有关部门上报审批后集中销毁。 七、电雷管编号登记要规整,号码要清晰。 第四篇:炸药库管理制度2炸药库管理制度 综合工区2013年 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使用、更换制度.34 领退管理制度.5药库管理规定.6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710民爆器材管理机构.1112防火、防水、防盗安全
36、技术措施.1314电雷管编号制度.15材料销毁及丢失制度.16 2 爆破器材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报警系统有关规定,每天并进行检查报警系统是否系统正常。 2、监控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不得利用监控室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以防设备损坏无法进行正常工作。 3、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不得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修改。 4、监控室的监控装备、器材、工具、使用说明书等由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 5、严禁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化、辐射性等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37、。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6、严格执行操作密码管理规定,严格保密,定期由专人更改并重新设置使用。 7、监控人员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 8、在视频监控区域如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前往查看,并及时向保卫科及分管领导汇报,配合保卫科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 9、在监控范围内发现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必须进行保存。并做好标记,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资料,按指示存档保留。 10、不得或与无关人员议论或泄漏监控信息。 11、更换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 4 领退管理制度 爆炸材料库房必须有爆破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并有记录。爆炸
38、材料库房必须建立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出入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使帐、卡、物相符,并作旬报表报主管部门。爆炸材料库房。库管员必须认真清点核实进入的雷管炸药,装卸运输火药要有专人负责,炸药雷管要分装、分运,禁止混装。装运人员要经过安全学习和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准工作。装卸火药要轻搬、轻放,严防冲撞和剧烈振动。检查人员入库须持检查证,要害证或公安科介绍信,入库登记然后由保管员陪同检查,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绝检查。入库的火药要及时记入登记台帐,并分品种、规格存放整齐,经常检查严防变质、自燃、自爆和被盗。领炸药人员必须持有领导签字,领送人员必须有资格证、爆破证,喝酒人员不准领取。 5 药库人员管
39、理规定 一、库管员负责火药的发放、保管、运输及药库的标准化建设,干好本 职工作,工作干不好若被上级罚款,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罚款。 二、库管员负责雷管的逐发扭结、炮泥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三、库管员认真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炸药、雷 管、水炮泥的入库量、发放量、库存量要交接清楚;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四、搞好库房的卫生,做到库房内无垃圾、无积尘,炸药雷管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数字准确清晰。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五、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六、以上事项,工区发现一条问题罚款20元。 七、工区若发现脱岗一次对脱岗人罚款100元;若被公安
40、局检查发现脱 岗,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将对脱岗人开除矿籍; 6 公司领导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特制定民爆器材的防范措施 一、六严禁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
41、放。 三、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 7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
42、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四、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 8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
43、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
44、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五、其它事项 9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