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管理制度 小学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接送教师在学生乘车时,必须亲自下车,仔细对照乘车名单,清点学生人数,不能漏接忘接。 二、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地点或被家长接走,接送教师要做好记录;对于家长交代的事物,必须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转交接。 三、接送教师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乘车学生考勤表上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接送教师在接送学生结束时,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五、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不得超速,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杜绝违规驾驶。 六、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七、在学生上车后,接送教师迅速安排学生坐稳,不得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且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司机每次出车后,要打扫车内外的卫生。 九、接送教师应认真管理学生侯车和上下车,如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报学校,安排其他教师接送。 十、接送教师必须凭接送卡接送学生。 十一、学生在车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相互推打,不得将手伸出车窗外。十 二、司机不得喝酒、疲劳、吸毒、吃药后驾驶,不得找其他司机代班。十 三、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