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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20年.9.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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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崇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XX年.9.29 组长:郭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任志斌(街道党委委员)副组长:李小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张晓东(街道党委副书记)徐二俊(街道纪检书记)张树峰(办事处副主任)刘焯(办事处副主任)尹彬(街道党委委员)赵将(街道工会主席)张久业(街道老干协理员)蔡宝琴(副主任科员)成员:穆耀栋(安监中心副主任)张建斌(综合执法队队长) 石建生(行政办副主任) 王琳栋(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世鉴(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马绍前(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侯晓红(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加圣(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志勋(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 郭艳

2、萍(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贾瑞萍(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田晋伟(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霍永强(畜牧中心主任) 霍俊生(供电所所长) 续振瑞(派出所所长) 王清生(国土所所长) 张亚雄(新义中心校校长) 武院红(城西工商所所长) 张国亮(高阳工商所所长) 晏安林(中阳楼工商所所长) 程辉辉(中阳楼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生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志斌同志兼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街道所辖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对安全生产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

3、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四、各行业领域管理站、所、中心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七、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街道安委会根据辖区内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排

4、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相关相应工作措施。 二、排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照安全生产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排除;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采取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检查单位复查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四、检查排查中要将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依法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并履行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手续。 五、隐

5、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将治理及落实情况留档备查。 安委会工作制度 一、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成员单位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职责的各职能站所、各村(社区)和辖区内重点规模企业。 二、安委会要及时收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和突出问题。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或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市安委会的各项随机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

6、联席会议制度 一、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街道安委会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部署、督促本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或纪录。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搞好会议准备工作,与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安委会主任请假。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 四、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安委会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为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使全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权利和义务 全街道所有公民、各行业领域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都有对我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举报对象和范围 (一)全街道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 (二)全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人员,因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 1、为了减少成本而对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没有给予必要的投入,造成

8、工作环境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 2、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管不力,作风不扎实,存在盲目指挥或违章操作行为的; 3、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指示的; 4、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隐患,隐情不报或谎报的行为;隐瞒事实真相、串供、或毁灭有关证据的; 5、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的; 6、对因安全监管人员擅离岗位或监管人员没有履行应尽职责而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7、单位员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考核,或未全部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的; 8、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按照安

9、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要求,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的。 三、举报核实 举报实行登记建档。街道安委会接到举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调查小组,核实举报内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予以答复。调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留存安委办。 四、奖励措施 (一)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的,街道安委会将给予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举报事实属于事前重大事故隐患的,将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若举报人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授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二)对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向被举报单位和个人通报事故隐患时,只通报所举报的事故隐患。 (三)奖金领取办法。领取举报奖金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街道财经

10、中心领取,或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帐户。 五、举报电话: 街道安委会设立举报电话。7615025。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村(社区)。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二、单位负责人或村(社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街道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街道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并上报市政府、市安委会。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账。 五、每月28日统计当月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填写XX县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报表报市安委办。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虚报或迟报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1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一、全面调查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分类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档案和台账。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遇有异常或特殊紧急情况,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立即上报。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严密的监控管理体系,随时了解掌握情况,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四、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

12、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对重大危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等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七、对不认真履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建立以联防队、兼职消防

13、队员或民兵小分队为主要力量的应急处置队伍。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安委会主任应立即召集应急处置队伍,迅速出动,抢救受伤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同时,向市政府、市安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需要时立即请求专业应急队伍增援。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四、事故现场及相关的证据

14、应当妥善保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简图、或照相摄像,并写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五、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积极配合,应急处置队伍应服从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指挥,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一、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项督查由街道

15、安委会、安委办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组织。 三、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站、所、中心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情况; (二)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查处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五)国家及省、XX市及市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和市直有关

16、部门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每次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根据国家、省、XX市及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专项督查应当制订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督查时间、督查形式、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 五、专项督查应当由有关领导带队,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并明确督查人员的工作职责。督查工作开始前应当组织督查人员进行有关业务培训。 六、专项督查应当设置督查意见书、督查内容表,督查中应根据督查内容逐条逐项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核实查对,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下达督查意见书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书

17、面抄送有关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中心,有关站、所、中心应责成专人负责跟踪督办。 七、督查结束后,督查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并向主要领导汇报、通报督查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对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将提请市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挂牌督办。 八、督查组织单位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书、重要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

18、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间及责任人、业主。 (3)各村(社区)、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全年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促进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

19、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对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内容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一)管辖范围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管辖范围内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件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群伤事故(6人以上10人以下受轻伤)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所在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

20、街道安委会或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所在村(社区)和行业监管站所主要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未到达现场积极组织协调事故抢险、调查和救援及未及时进行善后处理的; (五)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未请假或非因正常工作需要而未按街道安委会要求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对街道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决议贯彻执行不力,安全生产工作没有亲自、及时安排部署和落实的; (六)未按规定设置安监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安监人员,未按规定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和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监管装备的; (七)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排查出的隐患未

21、及时整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上报,未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或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依法查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配合的; (八)对群众举报、投诉或办事处领导批办或上级督办的事故隐患,当年度累计两次没有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反馈的; (九)其他需要提起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情形。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问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组织实施 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行政问责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徐二俊担任。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种类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诫勉谈话; (三)责令作出书

22、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效能告诫; (七)建议责令停职检查; (八)行政处分。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使用。被问责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有效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监中心、派出所、土地所、工商所、供电所等涉及安全领域的执法职能部门,是联合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共同承担本辖区的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

23、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机制。 三、各执法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凡涉及到企业出现交叉违法行为或在全街道范围内阶段性、集中打击某一违法行为时要采取联合执法、协调行动。各部门在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实效性。 四、建立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探讨完善联合执法方式,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果。 五、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以整体利益为重,充分行使和发挥各执法职能部门的权威和特长,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和震慑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共同营

24、造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西站街道安监站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职责 2009年2月25日 一、街道安监站由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式,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依法对本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非煤矿山、学校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管理,

25、特别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无力解决的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 五、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区属以上单位除外)开展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应当给予

26、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安监站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社区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要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和动态; 八、承办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基本规章制度 1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3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4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5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6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西站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2

27、)西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4)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5)社区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6)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责任制;(7)社区安监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7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8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0西站街道办事处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1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2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13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14西站街道办事处

2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5西站街道办事处值班制度;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 生产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综合管理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权; 二、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监督辖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严格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负责贯彻

29、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三、检查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五、承办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综合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二、依法对本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非煤矿山、学校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辖区内的

30、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无力解决的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安监站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完整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和动态; 五、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并接受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六、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权; 二、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1、; 三、监督辖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四、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严格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检查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五、承办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西站

32、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街道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对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或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三、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 四、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五、对于重大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与协调处臵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区政府。 西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协助街道主任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二、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协调

33、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四、督促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经常带队检查辖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本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负责街道办事处全面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负责安监站的全局工作; 三、处理安监站日常事务,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四、根据区安监局和街道办事处安委会的指示,结合辖区实际,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法规; 五、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34、 六、经常组织人员检查和抽查各类单位,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定期向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报告全街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相关资料,提出建议,总结推广经验,为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八、参与和处理发生在辖区内和各类重大事故,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九、负责安监站内部人员调配,督促检查安监站工作,处理重要事宜; 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监员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制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负责区域内区属以下(不含区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

35、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改正; 四、对所负责辖区内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应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监站逐级向上反映; 五、认真执行安监站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主任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或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三、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 四、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对于重大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与协调处臵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街道办事处。 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安全生产

36、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或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三、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 四、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对于重大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指挥与协调处臵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街道办事处。 社区安监员安全生产 工作责任制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改正; 四、对所负责辖区内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

37、题,应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村委会逐级向上反映; 五、认真执行社区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 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根据工作需要和紧急任务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街道主任主持,或委托分管副街道主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范围;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包括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有关部门和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

38、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四、会议可以采取安监站成员会议或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现场会议、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会等形式,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对做出的决定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 生产教育制度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安监站,各社区要运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载体,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街道办事处,社区、安监员要定期参加省、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

39、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辖区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六、每年要组织一次社区群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七、辖区所属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两次安全常识课。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 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监站和社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监站站长及主管安全领导必须定期带队检查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定计划,确定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综合性的检查

40、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众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上级政府与部门到基层企业与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派员参加。在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区政府和区安监局,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六、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前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责令企业暂时停止使用设备,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西站街道办事处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

41、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处理 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排除。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督促被查单位限期整改。 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依法强

42、制被查单位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同时,要建立相应档案,将隐患的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进行详细登记。 2、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对上报的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确保各类生产安全。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对无法解决的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区安监局。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档案。 3、街道办事处安监站每季度定期向区安监局汇报本辖区安全

43、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 对因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街道安监站负责辖区内企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发生伤亡事故后,街道安监站必须在1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区安监局快报,月底报送正式报表。对于群众举报的事故,如果核查难度大,可事先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区安监局,待确定后在次月补报; 三、统计上报的报表须由填报人签字、分管副街道主任审核签字、盖公章后方能上报; 四、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区安监局备案; 五、各类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一定要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随意增减统计项目和推迟报告时间,更不能错报、漏报和不报。 西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街道主要领导人、安监站站长、安监员以及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辖区火灾、交通、建筑、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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