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煤矿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凡属当班矿级井下值班领导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三、接班的人员到达岗位后,根据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再看上一班的记录,然后双方再进行交接签字。 四、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1、安全情况。采、掘、机、通、运等五大项,特别是“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 2、本班主要经验教
2、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五、接班人认为上一班交待的情况已经清楚,并与自己检查的情况一致方可进行签字,完清交接手续。 六、接班人员如发现本班人员未完成应尽职责或交接不清,应当面提出,经双方签字为准。 七、井下现场接班人员接了班就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为加强区队对岗位的管理,规范各岗位的现场交接班行为,经调度室研究制定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 需要现场交接班的岗位工包括。跟班区队长、班组长、验收员、电钳工、瓦检员、掘进操作工等。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
3、工作,如。检查安全隐患、整理工具材料、设备物品管理、文明卫生施工等。 3、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员严禁离开。 4、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转情况、物品材料工具、文明卫生施工、安全设施状况等情况等交待清楚。 5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区队值班领导及有关部门,并详细记录。6双方交接完毕后,在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明所发生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8、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和丢失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情况不接班;设备、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 张家湾煤业掘进队 2012-1-26 张 家 湾 公 司 掘进 交接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