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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规章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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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县区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制度 XX县区畜牧水产局公文办理制度 (讨论稿) 为使局公文办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办公质量,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行政文件处理 外来行政文件包括。国务院、省、市委员会、政府、人大、政协的下行文件,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的下行文件,各平行机关单位的平行文件,各乡镇(办事处)动物防疫站的请示、报告等上行文件。 (一)处理程序。 外来文件首先由局办公室依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登记。收文后由专人先进行清点,然后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文号,标题,密级,其后的处理过程亦应在登记薄上作简要记录。 2、拟办。由局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内容包括。(1)需办件的主办与会办单位,阅知件的阅知范围;(2)文件办理的时限要求;(3)与办文有关的简要背景、材料。拟办要准确、及时、具体,必要时应事先征求有关科室的意见后进行,遇重大问题请示局长批示,拟办人员可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 3、分送。根据拟办意见分送局长、副局长和有关科室。一式多份的文件尽可能多头分送,以提高文件的利用率;一 1份文件急需几个科室办理的,可复印数份分送,分送要求准确、及时、不误事。 文件传阅原则及顺序:普通文件由局长签署原则上办理意见,并传阅有关局领导或人员;紧急文件应在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分管局长传阅的同时,将复印件交承办人员,以免耽误工作(不允许复印的文件除外);有明确工作任务或时限的文件,传阅顺序:局长-分管领导-各科室;属于按级别传阅的文件,严禁扩大范围。 4、文件传阅要讲求速度和效果。属急办的文件,先复印给阅办科室,局长及分管局长及时签署办理意见转有关科室。局长外出时,可直送分管局长阅示;阅后必须签名,注明日期;急办或有严格时效性的文件,文件传阅人员要及时督促领导阅示。各科(室)、站、支队、所应按局领导签署意见要求办理,并将本科室安排意见写明,并在局务会上汇报工作进度。 5、局领导要尽快批阅文件,文件传阅人员要及时按局领导批阅的意见送有关科室人员阅办,不得拖延和迟缓。 二、公文办理要求 办理的内容。对国家各部门、省市畜牧水产局及市政府文件提出贯彻意见;市政府批办件提出办理意见或组织落实;对各部门和征求意见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对有关部门单位的请示予以批复。 (一)文件办理的基本要求是: 1、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有充分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2、迅速及时,按规定时限办结。 3、做好协调工作,主办科室应主动协调会办单位共同办理,对不同意见要进行协调,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协调处理。 (二)文件的催办、查办: 文件分送各科室后,局办公室要按时限要求催办,督促有关科室加快办理速度,保证文件如期办结。 对上级和局领导批办件,要实行查办制度。查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内容包括: 1)对领导批办件进行登记; 2)督促抓紧办理,并组织协调解决办理中的矛盾和问题; 3)综合整理办理意见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单位通报。 (三)文件的起草、审核。 1、起草文件由各科(室)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行文要求:1)观点鲜明,措施可行;2)文理通顺,简明扼要,字迹清晰;3)附件齐全,必要的背景、情况附有说明;4)文种使用正确;5)使用局发文件拟稿纸;6)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及签字。 2、局发正式文件和便函均需经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审核把关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确定有无必要以局名义行文,用哪种发文种类。 2)文稿观点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可行。 3)内容是否与上级现行政策规定一致,是否与本局既定政策矛盾。 4)语言表达是否准确。 5)核稿、会签手续是否完备。 6)逻辑、语言方面是否有问题,有关数字、人员、地名等是否有误。 7)体例、文件使用是否恰当,发送范围、密级是否符合规定。 (四)文件的审签、会签。 局发正式文件,经拟稿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办公室主任定稿后呈报局长或副局长签发。上行文件必须由局长签发,特殊情况由主持工作的分管副局长签发。 (五)编号、印刷、签章和归档。 局发文件和便函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文件印刷要求迅速、及时、字迹清晰,版面符合有关规定。文件校对一般由起草文件的科(室)负责。局发正式文件和便函,需加盖“XX县区畜牧水产局”印章,党组文件加盖党组织印章。 文件签章前,局办公室要对文稿进行审查,对不合乎程序或手续不完备的,不予以签章。签章后一式二份归档,归档前检查底稿以及附件等是否齐全。如有残缺,要及时弥补。 三、时限要求 公文办理应及时、高效。对延误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对市政府、市畜牧水产局的文件主办科室、单位一般应在接到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贯彻意见,政府的部门的协商、请求,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因客观原因提不出意见的,应向局办公室说明。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会签修改文稿等由有关科(室)提出具体办理时限,先起办结,不能办结的应向局办公室说明原因。 公文办理的时限要求: 1)文件从收文登记经拟办送领导、科室、单位一般为1—3个工作日。 2)由局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文件,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急办文件当日审定。 3)局领导阅批签发文件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4)传阅的文件,科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阅完送回。 5)局发文件,签发后一般当日印发完毕。 XX县区畜牧水产局二0一一年月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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