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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非煤矿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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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非煤矿山) XX省坤宏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及职业卫生建设 XX省坤宏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日 0 0 目录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1一总经理职责-1二主管副总经理职责-1三安全部职责-2四综合办公室职责-3五生产技术部职责-3六各生产厂职责-4七生产厂长职责-4八作业长职责-5九班组长职责-6十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7十一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职责-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一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2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4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5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7五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19六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1 1 七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3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5九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7十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8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31一凿岩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1二机动车司机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3三破碎机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5四球磨机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7五装(渣)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8六焊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39七爆破员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41八通风机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43九水泵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45十电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47十一空压机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482

3、015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与实施方案-50 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

4、,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1、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

5、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3、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 4、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三安全部职责 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4、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

6、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5、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7、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 2关工作; 8、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

7、并妥善安置。 4、人力资源处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

8、程 3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六各生产厂职责 1、各生产厂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2、各厂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厂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七生产

9、厂长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 4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

10、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八作业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作业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3、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对新职工和

11、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 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充分发挥作业长、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 九班组长职责 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

12、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

13、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 十一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

14、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 7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内坤宏2015010 关于成立XX省坤宏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

15、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书金 副组长:杨志国崔栋 成员:高显一朱喜海张海峰荆圣佳包宝柱夏品慈 张林宽高福双 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朱喜海 附: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XX省坤宏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5日 9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

16、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并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病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17、,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10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安全科与已进、新进的员工签

18、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19、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 12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

20、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下属各基层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用新工艺后,新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二、安全科在接到报送资料后,认真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配合,由安全科负责协调。 通过监测,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并分析危害程度。 安全科根据监测、分析结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

21、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向综合办公室汇报,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并按照指示监督落实。 三、安全科应及时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科备案。 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

2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

23、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5、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矿长的批准后实施。 五、每年按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管

24、理制度执行。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控制或者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3、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25、。 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5、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17(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6、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

26、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7、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8、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五、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规范劳动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

27、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安全科会同人事管理部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由后勤供应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

2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标志证书和标志标识组成)。 4、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执行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试用期限顺延。 5、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6、从业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公司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科备案。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

29、,劳保用品停放。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自己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在公司职业

30、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氨、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31、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氢等毒物和粉尘、噪声、热辐射、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填制职业 21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将检测结果在职业卫生栏进行公示。 5、公司应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6、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

32、,职业卫生科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各单位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 7、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 8、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9、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执行。 22 七、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33、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安全科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预案应有职业卫生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科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34、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安全科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 23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科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5、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安全科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安全科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科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科。每年按规定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36、。 24 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厂必须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现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

37、 9、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改善劳动条件,安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0、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a、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b、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25 c、职业病报告卡; d、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e、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a、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b、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c、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d、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6 九、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38、制度 1、各分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2、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 3、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要向分公司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要向公司指挥中心或者值班经理汇报。 4、发生事故后,生产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 6、公司、分公司要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施行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7、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公司要根据安全目

39、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8、各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9、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公司要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27 十、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

40、用等工作。 6公司后勤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8、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二)工作要求 1培训 公司安全科,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2应急救援 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28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

41、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4应急物资管理 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

42、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5.监督与处罚 5.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295.2安全科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5.3安全科,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5.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0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凿岩工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 1)、凿岩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振动职业危害; 2)、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矿石粉碎、筛分、配料、冶炼过程中均可有大量粉尘外逸。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呼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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