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欣岭农药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 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 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 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 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
2、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 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第6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 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 予方便;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月底发前一个月工资。 第8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提供 的用具,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第9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 贴。 第10条公司依法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 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11条公司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12条公司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 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13条本公司所有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长办。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欣岭农药销售有限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