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工作原则队伍健全、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二、信息报告内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打架、聚众斗殴、张贴政治、反动标语传单、暴力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信息报告队伍 班主任是学生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
2、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要报送的由学校负责人上报有关部门。 四、报告方式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分别将事故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2、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学校领导应在1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工作站、街道办事处XX县区教体局, 3、对重大事件,除初次报告外,根据情况变动随时进行阶段报告。 4、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有10日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5、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