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亭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与民主监督制度 煤矿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一、总则 1、为强化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该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矿长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3、按照矿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承诺书,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二、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保证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
2、产。 3、保证做到经常督促、检查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有效实施。 5、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全员持证上岗,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安全。 6、严格执行干部带班现场指挥制度,保证井下班班有干部在现场指挥,保证不违章指挥。 7、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保证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8、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和顶板安全管理,保证做到不违章作业。 9、保证做到证照齐全,决不证照失效或者无证照非法生产。 10、负责落实本矿副矿长、班组长安全责任。 11、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按规定提取、并足额上交,安全投入到位。 三、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此承诺制度针对矿长。 2、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存,一份由安全部门存档。 四、安全承诺的要求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1、矿长向与矿井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承诺。 2、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我矿制定的相关制度等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