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发挥整体作用,减少工作中的片面性、随意性,同心协力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除经常坚持碰头,磋商、互通信息外,每旬的一日下午为班子成员的专门议事时间,如因工作情况特殊,可提前和推迟,遇有重要事宜研究,议事之前主要领导成员应通知班子其他成员考虑。 二、每个班子成员应做好自己的议题及处理意见的准备,以便会上发言语言简练,表达清楚,达到会议时间短,效果好的目的。 三、发扬民主,每个领导成员均应对其
2、他班子成员提出的议题及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统一认识作出决策安排,分工落实。 四、凡涉及生产、质量、安全、队伍管理、人事安排,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要党政领导要在事先通气,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一时难以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一般留待下次再议,但事关全局,时间紧迫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有权果断决策,其他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支持,认真执行。其它难以统一认识的议题,主管领导也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 六、日常工作中,遇到特别紧急,来不急商议或没有条
3、件商议者,有关分管领导有权当机立断,进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向主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和通报,以便互相支持配合,避免误会。 第二篇:市卫生局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制度市卫生局局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制度 为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使本局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农局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局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局党委会是本局的领导核心,对本局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进行全面领导,局民会议(包括局民代表会)、局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在局党委
4、的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议事形式。本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为“两委会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分别为每月的一日和十五日,可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除了决策议事外,大家可以交流思想、汇报工作。局“两委会”联席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三、参加人员。“两委会联席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其指定的副书记或局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本局现任两委会成员及驻局指导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局民代表、局助理会计和上级党委政府驻局干部列席会议。 四、问题提交:在讨论之前,班子各成员应将拟提交会议讨
5、论的问题事先形成较成熟的意见,提请书记、副书记审查,审查后认为有可行性的,再由提议人组织书面材料,在“两委会”上 进行审议表决。 五、议事表决。参加会议人员都可以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的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对本局一般性事务决定,应获得班子成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对于本局的重要事项决定,应获得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在讨论决定关系局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首先应当征求局民代表意见再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表决,须经局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重要事项,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局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于局重要议题发生争执,而讨论后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
6、或决定,会后应进一步酝酿。 六、意见保留。经“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作出保留,但在没有重新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七、会议记录。“两委会”决策议事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表决事项内容和结果等记录在案,并由与会人员签名确认。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决策实施。本局班子成员应当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的原则开展各项局务工作。对于“两委会联席会议”及局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的事项,每
7、个人都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汇报;对执行不力造成损失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承担责任,真正发扬以局为家的主人翁精神。 第三篇:决策议事制度决策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工委决策议事范围: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的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二)研究制定街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三)研究制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原则和规则;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
8、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奖惩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调整,研究提出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派出机构的负责人考核、奖惩、任免、调动的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六)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党员发展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七)研究决定对所管理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违纪处理; (八)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九)街道办事处经济活动; (十)听取并审议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报告、汇报,检查党工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十一)其它需要党工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决策议事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
9、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决议,确保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领导班子内部,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街道党工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班子议事决策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方式及参加人员 班子决策议
10、事的方式主要以党委会的形式进行,参加人员主要有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必要时请相关同志列席。 四、决策议事程序 (一)班子召开决策议事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二)决策议事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主持,党工委书记不在单位时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主持会议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出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四)每次决策议事会议均应作好记录,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或形成的纪要; (五)决策议事会议作出的
11、决策和决定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五、议事决策纪律 (一)对决策议事会议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持执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街道党工委书记建议提请下次班子会议讨论。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二)对应保密的决策议事会议内容及讨论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议事决策制度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
12、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
13、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14、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
15、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工作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防止长官意志,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四是前瞻性原则。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
16、预测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工作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五是可行择优原则。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决策内容 根据工作的实际,结合平时工作的实践,以下内容可作为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 二是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并确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三是其它对我区
17、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决策程序 一是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这些问题和差距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缩小差距的基本目标。 二是拟定方案、科学论证。根据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可供决策者选择的方案,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多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的优缺点及其差异,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方案集体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
18、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且易于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作出决策。 四是组织实施、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决策作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必要时可作出新的跟踪决策。 参加人员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要求 一是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
19、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三是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四是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是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六是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是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具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八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本单
20、位党员干部通报。 九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十是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上报结果。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通报对象为内设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 通报情况可采取会议、文件、简报、碰头、政务公示等形式进行,通常以书面通报为主。 第三条 通报时间可按月、季度、年度或一个专项工作结束后视情通报;凡明确规定通报时间的应按时通报;对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随时通报。 第四条 通报的内容: 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21、。 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单位、本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 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党组织研究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五条通报的范围 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
22、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街道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后,由党委指定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进行预审。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二要看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三要看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四要看政审情况是否清楚;五要看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5、发展党员票决对
23、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6、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24、根据中央和省市和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报告人员范围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 报告内容 1、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个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个人因公出国(境)情况。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 个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 2、报告备案的内容。 个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个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个人及配偶、子
25、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 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 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报告方式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 报告时
26、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要实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第五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健全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特制定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
27、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没、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28、。 4、研究本局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支部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支部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党员干部职工考核、人员调配等;研究决定党内先进工作者的推荐。 5、审议通过局领导班子向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工作。 7、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综治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支部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三、议事程序 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扣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
29、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四、决策程序和规则 1、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的同志汇报。 2、讨论决定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应到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 3、班子会议主持人将各位成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 征得各位成员同意后,作为局集体意见。对局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予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4、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需保密的问题,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传达班子会议精神,只传达形成决定的意见,不待传播讨论问题时的发言情况和不同意见。 5、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磋商后,下次会次再议。 6、班子成员因病因事未能到会的,会后由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7、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人负责 贯彻落实,分管领导及时督促,抓好落实。第20页 共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