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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伟美业的规章规章制度(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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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伟美业的规章制度 XX县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3、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4、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5、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3、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4、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5、旅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旅馆业微机录入制度 1、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精神,实施微机联网,否则不准开业; 2、旅馆内联网微机必须专人专用,除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外,不得安装其它软件; 3、旅客住宿登记时,登记人员认真检查身份证件,将信息完整录入微机,如有不及时录入或不按规定 的项目如实录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4、、旅馆微机共用系统,旅馆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登记工作;挂靠的旅馆,对住宿旅客的证件 如实登记,不履行住宿登记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 5、公安机关查处旅馆内违法犯罪嫌疑人,经查实没有办理住宿登记或没有录入微机的,将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 6、因微机操作人员失误或其他人员随意更改软件,导致线路上传信息不畅通,造成重大失误的,除停 业整顿外,对旅馆严肃处理。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1、旅馆必须建立旅客财物保管室或设置保险箱,确定专人负责,免费为旅客保管财物; 2、现金和物品应分开保管存放,一个旅客一个寄存牌; 3、旅客存取现金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对牌号、对姓名、对房号、床号的规定,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冒领; 4、旅馆严禁寄存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发 现上述物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5、对旅客遗留的物品,除违禁品、危险品、淫秽物品及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其它物 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设法找到失主,无人认领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篇二:旅馆业管理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转载于:旅馆业规章制度)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 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 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 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 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 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 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四、旅馆业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 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 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 八、旅馆业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 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贵宾来访登记制度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 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 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犯罪活动。 值班巡查制度 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宾馆的的巡查工作,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宾馆的安全巡查工作,同宾馆的命运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宾馆所有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夜值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许打瞌睡。 三、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宾馆 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 四、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队员提前15分钟签到后到达岗位,由上一班保安员交待工作 中应注意的事项,做好相关交接; 二、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海燕宾馆值勤记录登记表》。交班时把注 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记录交代给接班人,接班 人应仔细检查并签名认可; 三、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 不得下班离岗; 四、交班人员应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 五、交班人员下班后统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组长讲评本班的工作情 况,及交待其它事项; 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篇三: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XX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XX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XX县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XX县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XX县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XX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情况报告制度 一、旅馆业要认真查验住宿旅客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准确地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对伪造、涂改、无效过期身份证件住宿的需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反动淫秽物品住宿的,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三、旅馆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时,在尽力制止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旅馆业发现公安机关通缉、通报、通知、协查的犯罪分子时,在做好稳控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保安(安全员)工作制度 一、旅馆业聘用的保安(安全员),必须经过保安公司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保安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积极协助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通报、通知犯罪分子和赃物,以及形迹可疑人员,在向公安要关报告的同时,做好稳控工作。 四、提醒旅客注意自身财物安全,提醒旅客贵重物品交保管室寄存,发现旅客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以及反动淫秽物品住宿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尽力制止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 六、积极做好旅馆内部安全防范、消防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隐患整治,确保住宿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认真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备案,防止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备案,或揭示招领,设法归还原主,经招领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五、发现危险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藏转移或者擅自处理。 六、因旅馆的管理责任,致使旅客财物丢失、被盗的由旅馆负责赔偿。篇四:旅馆业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旅客出入时请锁好自己房间的门,并关好防盗门。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大声喧哗。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如发生意外,要照价赔偿。 5、旅客要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篇五: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1、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严密掌握出入旅馆人员情况,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查堵违法犯罪分子。 2、来访制度。对进客房部的来访人员,一般不予登记。必要时有礼貌地查验证件,或由服务员与住客联系,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准进入客房。 3、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各旅馆应指定专人负责旅客财物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要注意查询、发现保管财物中的危险、可疑物品;严密财物保管的登记、领取、交接手续,严防丢失和冒领。 4、值班查房制度。各旅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管好客房锁匙,凭住宿证或收款单对号开房;向住客介绍住宿遵守事项,动员住客将贵重财物交旅馆保管;经常巡查客房,掌握住宅来访人员情况,维护客房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客房财物安全。 (五)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人员和发生案件、事故,旅馆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旅馆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并采取措施控制罪犯,保护现场;危急事件要立即组织抢救。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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