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度重视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黄国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以来,各地紧紧围绕“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XX县区为例,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52.2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3.7万亩,集体林地128.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046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0.9%。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县289个村,2427个组,共5.29万农户,128.5万亩林地纳入到集体林权改革范围,现已有95个村,930个组的1.97
2、万户农户完成了集体林权改革任务,确权林地面积44.8万亩。调查表明,目前集体林权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林改工作的逐步开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林改进度较缓慢。林业“三定”时,受时间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比较粗放,留下的空挡和隐患比较突出,不少林地存在重复发证、交叉发证、林权证填写面积与实地面积不符等问题,客观上增加了确权发证的工作量,影响了林改工作进度。主观方面,少数干部群众对林改工作认识不清,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阻碍林改工作的开展;部分技术员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林改工作问题多,条件艰苦,工作热情不高,有的甚至消极怠工。到目前为止,XX县区全面完成踏山划
3、界、外业工作等任务的只有112个村委,距全县林改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矛盾纠纷较突出。一是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埋下纠纷隐患。林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一些集体林地流转未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也没有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对集体林地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林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合同要素不齐,权、责、利不明确,有的合同未经任何单位审查验证。管理上的不 规范,损害了林农的利益,造成集体林地资源资产流失,使得山林纠纷、合同纠纷频频发生。二是林业“三定”遗留问题引起利益冲突。林业“三定”以后,由于农村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很多家庭出现人少山多或人多山少的问题,人少山多的农户希望继续维持林业“三定”时的责任山
4、面积,而人多山少的农户则要求按现有人口重新确定林业承包面积,为此,双方利益冲突加深,关系协调困难。 (三)工作向心力不足。一是群众林改积极性不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农民的思想不再局限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更多的农民开始放弃家里的山林和田地向城市转移。这部分农民对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程度和积极性不高,间接的给踏山划界、勾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是村干部对林改工作存有顾虑。XX县区289个村委会中,绝大多数村级财政主要依靠村里的集体林地,许多村干部认为,一旦搞林改,把山岭承包费全部分给了村民,那村里的财务便失去了经济来源。三是乡镇一级对
5、林改工作不够重视。不少乡镇对林改工作认识不足,认为林改工作与乡镇关系不大。有的出于工作经费及人员安排的考虑,不愿在林改工作上投入过多的人力、财力,有的甚至错误的认为,林改工作容易挑起山林纠纷,影响本区域的社会稳定。 (四)林业发展不均衡。随着林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公益林与商品林之间的收益差距越来越大,受经济利益驱使,农民都倾向于开发商品林,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公益林每亩3.5元的补偿标准,已无法激发群众种植公益林的积极性,从而造成公益林与商品林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对林业发展以及公益林保护方面,都将带来深远的影响。为此,建议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
6、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土地革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能否稳步推进,关键在 于必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林改,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林业部门搞好服务、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加大对林改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尤其是要保证基层林改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二)加强林改工作指导,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目前林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时间短、任务紧、范围
7、广、难度大,要在两年内高标准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一是要抓好林改工作队伍建设。当前影响林改进度和质量的主要因素是技术力量,应把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通过队伍建设,确保林改不走弯路,不留后患。二是大力培育和宣传典型。充分利用成功典型的借鉴和示范作用,借助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结合新的实践,精心培育新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改革,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改革。三是协调处理好林权纠纷问题。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历史沉积的林权纠纷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在调处林权纠纷过程中,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以广大
8、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林权纠纷,和谐推进林改。 (三)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建立起支撑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林改的两大目标。省、市、县情都决定了林改不可能短期内实现“一改就富、一改就绿”。目前,国家已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 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
9、施。我们应当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相应政策,进一步明确操作办法,真正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四)完善林业管理体制,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对山权林权的改革,也是对政府管理职能自身的改革。针对改革后产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新情况,政府部门应强化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按照“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原则,加强各级林业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二是科学设置乡镇林业工作站。林改之后,林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相当
10、繁重,并且大量基础工作要靠乡镇林业工作站来承担。目前,各地乡镇林业管理站人员少、力量弱、装备差,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三是完善林业保障机制。作为低山丘陵地带,森林资源的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引导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承担管林护林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等违法行为,守住不破坏生态的底线。四是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搞好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不断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大力发展和培育林业产业,是让农民充分利用林
11、业生产资料,实现森林资源财产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也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手段。我们应在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引导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产业。一要在森林经营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精心经营森林,提高森林的质量和效益,用森林的高产出实现农民的高收益。二要在林产品加工方面取得新突破。 大力扶持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三要在发展干果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林下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干果经济林、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开展立体经营,实现长短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四要在森林旅游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充分开发森林的文化、休闲、游玩等功能,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生态疗养业,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力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转化为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转化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过程。 作者系XX县区政协常委、秘书长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