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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社会失业人员办理退休须知
2008-11-24 08:30:38 中国养老金网
一、受理范围
1、 天河区户籍。
2、 1998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的;1998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十五年的。
3、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 需提供的资料
1、 本人劳动手册、失业证、近期本人小一寸彩照7张。
2、 身份证、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 本人最后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历史明细”和“个人社保信息”资料;已参加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保卡及复印件。
4、 在省单位有缴费历史的需提前三个月到省社保办理基金转移,并提供基金转移单。
5、 “早期下海”人员,提供本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申请表”、“社保缴费核定单”、银行划款存折或地税缴费单的复印件。
6、 申办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人员,需提供书面报告。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特殊工种提前半年)到户口所在区劳动部门申请。2、 填写退休审批表,医疗保险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个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 正常退休由区劳动部门审批,军队转业干部、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报市劳动部门审批。
4、 将职工档案及所提供的资料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参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经审批同意退休人员,于批准退休的次月20-27号,凭本人身份证到天河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龙口西路77号、电话:87514071、或87514671转816)领取养老金存折、退休证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
《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
单 位
地 址
口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0楼
口
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华北路9号2楼
口
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石牌东路137号7楼
口
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柯子岭景云路白云劳动大厦3楼
口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芳村大道东20号
口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口
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大沙北路110号2楼
口
萝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志诚大道333号
退休审批程序
办事机构
退休审批程序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受理期限
收费标准
办理条件
1.户口在天河区的原企业职工; 2.1998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1998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3.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 4.提前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等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因病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办事程序
1、申请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特殊工种提前半年)到户口所在区劳动部门申请。
2、填写退休审批表、医疗保险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个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正常退休由区劳动部门审批,军队转业干部、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报市劳动部门审批。
4、将职工档案及所提供的资料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
经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于批准退休的次月20—27号,凭本人身份证到天河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龙口西路77号,电话:87514071或87514671转816)领取养老金存折、退休证,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
所需材料
1.本人劳动手册、失业证、近期本人小一寸彩照8张; 2.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供本人最后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历史明细”和“个人社保信息”资料;已参加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疗保险卡及复印件。 4.在省单位有缴费历史的需提前三个月到省社保办理基金转移,并提供基金转移单; 5.“早期下海”人员,提供本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申请表”、“社保缴费核定单”、银行划款存折或地税缴费单的复印件; 6.申办因病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因家庭经济困难,暂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
办事依据
表格下载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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