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精选5篇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范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进场前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分包单位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
2、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报总包单位验收。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 11、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13、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