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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的思考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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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2 第一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2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2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农村卫生事业已经不只是单纯的医疗和健康问题,更是影响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务院决定,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均筹集水平翻一番。逐步把新农合制度提升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建设的发展轨道上来,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制度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看,在农村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正确的,农民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性,但新农合制度提升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建设的发展轨道上来,真正把这项惠国利民的制度落到实处,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层医疗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在实施新农合之前,乡镇卫生院普遍业务量小,收入低,长期处于“找饭吃”的状态,疏于管理,制度松散,服务质量较差。建立新农合以后,一些乡镇并没有好好珍惜建立新型农村合1作医疗制度的机遇,反而将保障农民看病住院的“救命钱”当成了“唐僧肉”,以此作为一次搞垄断的机会。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治疗、不合理用药,“小病大医”,药品采购不公开透明,药品价格偏高,形成农村医疗费用普遍上涨趋势,农民患者可报销的部分被上涨的医疗费用所抵消,农民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通过合作医疗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二)乡镇医生缺乏培训,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乡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疗设施陈旧,加之缺乏学习培养长效机制,高层次人才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造成乡镇医生业务素质普遍不高,不能满足农民就医的需求,农民意见较大。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的,有群众反映,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生硬粗放,收费人强求按户口册收费,不管人在那里,甚至出现死人也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现象。有的医药费用报销程序繁琐,效率不高,要跑上好几趟才能得以报销。如果是乡下的患者在县级省级医院住院,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不便。医患关系不和谐,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医务工作人员医德缺失,请吃患者、收取红包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制度设计偏向小病和乡镇卫生院住院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中,现行做法一是设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只有住院才给予补偿,而门诊花费再多也无法享受;二是可报销数额实行上线封顶,对重病大病只能算是杯水车薪。三是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为30元,而城市医院的门槛费为500元,越高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越小。不少群众反映说,小病在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较高,患大病要到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很小,真是小病多报,大病少报,不合理。四是增加合作医疗推广难度和中途退保的风险。由于人们患大病的机率较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一段时间后,会有一部分身体相对健康者认为没有得到实惠而不再参保,导致参保者多数为疾病缠身的人。加之目前尚未建立起合理、简便、有效的农民缴费机制,部分农民对新农合存有疑虑,影响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农村地域、交通、时间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再加上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45%,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5%,省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更小,所以很多农民得大病在乡镇医院委屈就诊,结果难以得到有效的医治,必须到大医院去进行治疗,享受不到医保政策带来的最大优惠。 (四)群众对一些管理规定有意见 一是群众认为有些管理规定不切实际。如规定在城市医院住院需医院打票和住院小结,否则不予报销,这样有的群众因种种原因没能及时办理有关证明而来回跑,产生抱怨情绪。二是报销用药限制太多,未能及时报销,没有得到补助。群众不很清楚哪些是自费药还是可报药,而且医生开药时也没有告知。三是需住院一天以上才可报销,门诊不能报销。四是既参加人寿保险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因保险公司和医疗保险都需要正式发票才给报销,农民意见很大。 (五)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成本较高,没有解决医疗卫生事业中深层次矛盾,仅仅是让农民得到了一点小的实惠,看门诊报销点小钱,住院报销按一定比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农民看病贵和看病难及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体制问题依然存在,农民看病贵和看病难及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目前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看病贵的根源。 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途径 合作医疗要取得成功,真正在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必须从医疗卫生系统4管理体制上入手,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探索统筹管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 (一)完善农村医疗管理制度 1、实行两级管理模式。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理卫生院,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的两级管理模式。把所有农村个体医生并入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工资、福利、社保等由全区统筹,乡村医生的考核、交流、任用等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的考核,交流,任用等由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在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之间推行合同管理,签订协议,明确其责、权、利的关系。明确医疗服务范围、内容、质量、价格、费用控制指标、违约责任和责任处理等标准。明确乡镇卫生院院长、医务工作者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责任明确。 2、实行医药分离制度。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定价,实行医药分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施惠于民。成立药品配送中心,对全区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每年所需常用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防止5以前采购药品中的种种不正之风,集中招投标绝对不能搞我区财政实行的公开招投标模式,那种模式只会富了少数人,而苦了农民群众。 3、实行合理规划制度。设置乡镇卫生院,建设乡村卫生室。所有乡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规划布局、图纸设计、外观标识、医疗装备“四统一”。根据地理、交通优势,交通方便的乡镇卫生院作为重点发展的综合性医院,集中人力、财力打造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辐射和带动周边乡镇卫生院,减轻农民进城看病成本,方便农村合作医疗在费用报销上的管理。 (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1、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首先,探索乡镇卫生院“吃皇粮”、“用皇粮”的公益性,开展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本上、体制上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待遇,解除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引导和鼓励高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优化卫生院的人才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真正体现卫生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其次,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对卫生事业投6入的长效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加大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基本建设的投入,有计划地分批解决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添置等,充分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拓宽投入渠道,争取社会力量、民间资金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进先进医疗设备,改善医疗基础设施。 2、抓好农村卫技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和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多渠道推进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层次较高的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建立乡(镇)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工资财政补贴制度,提高农村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通过各种集训、轮训、进修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一些永久型、实用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逐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努力改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大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力度,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老少边穷地区巡回医疗、远程医疗试点,利用上7级的优秀医生、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把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送到农村。 3、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所(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最直接、最方便地为农民服务的卫生机构,也是预防保健工作开展的最基础的载体,在健康宣传、计划免疫、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医疗保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卫生所建设与管理水平差异性,直接关系着最广大农民防病治病的问题,所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也是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后必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乡村医生到空白村服务。严格对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强化对乡村医生的正规化、系统化培训,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制 1、提高群众参合率。群众接受一项新制度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要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和有效办法,围绕如何解决农民的心事、难事,做好利民便民服务工作,增强农民群众的信任感。通过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方便农民群众参合。 2、提高基金使用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80元,在充分考虑农民潜在医疗需8求增长和医药费用上涨等因素基础上,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解决乡镇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经费,让医务人员不再为自己的工资而开“大处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开展;还要解决农民看病报销经费及农村合作医疗正常运转和控制重大疫情所需要的经费。保证资金在管理、使用、分配上规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完善管理运行机制。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实经办机构人员,合理配备懂财会、医疗业务、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员,并将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医疗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各方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在农民看病补助方法上,要抓好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考虑到政府、医院、患者的利益,实现一举多得的共赢局面,采取“既补大,又补小,以支出定补偿”的方式。全面推行即时补偿制度,改进报销结算方式,规范资金支付制度,方便群众得到补偿。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人群,给予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补偿比例,补偿比例要根9据筹集资金总量,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体系 1、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新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严格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加强转诊管理、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办法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降低医疗费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疗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把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医疗服务质量以及新农合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的规范、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作风建设,积极引导患者合理施治,合理用药。不断强化医技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升,规范医疗行为。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医药费用情况,限制非报销费用比例,为参合农民提供价廉、质优、高效的医疗服务。 2、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药品的诊疗目录,控制住院费、门诊费的涨幅,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严格控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范围外自费医疗费用比例。各定点医疗机构10当月新农合住院病人目录范围外自费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应控制在15%以下,超过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支出。 参考文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 第二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点思考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点思考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点思考 【摘要】 :不是仅仅这样一个新农合就可以改变农民医疗问题、就能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需要从新农合实施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更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让农民放心治病,有能力治病。 【关键词】 :新型、农村、医疗 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我家所在地的村委会正在号召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的母亲是家里唯一一个农民户口,我随她到村委会办理参合处进行仔细询问。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走到大街上就陆陆续续地看见街坊四邻互相打招呼,原来大家都是为了“新农合”。 在初步了解完具体缴费标准和补偿比例之后,大家各自都心知肚明,就我所了解,只要是能从中获利的,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同时农民手中有富余资金,他们就会参合。我也利用那次机会在现场对部分参合人员做了简单的口头调查。 在我所调查的30名村民中,80%的人不了解新农合制度的具体运行办法,他们参合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额外的补偿,另外20%的人比较了解这个制度的运行机制,基本上为年龄相对较小,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青壮年。这30人几乎每个人都说了这样一句话“参保就比不参保强,好歹是个保障”。在写此次报告以前,我又到了村委员找到了相关新农合工作的负责人找到了相关数据,据统计,符合新农合参合条件的人数达1500人,自政策颁布后到2009年底,参合人数达1400人左右,参合率高达93%。之后我又利用网络资源做了相关的资料搜索并向以前实习过的社保所老师做了相关询问总结出一下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农合”建立运行几年来,全市整体参合率呈现不断上升态势,说明越来越多的XX县区农民被覆盖在该制度内。详见表 1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的大规模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 回顾我们国家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1- 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 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农村,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然而不是仅仅这样一个新农合就可以改变农民医疗问题、就能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需要从新农合实施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更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让农民放心治病,有能力治病。 在实践中,新农合遇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新农合”缺乏足够吸引力。根据XX省卫生局提供的数据,2006年全市“新农合”的门诊补偿比例即受益程度仅为7%,农民自负比例高达93%。同时,市政协新农合调研组的不完全统计显示,2006年门诊的受益面不足10%,即90%以上的参合农民未能享受门诊报销;在大病(住院)报销方面,2006年全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仅为27%左右,个人仍需负担住院费用的70%以上。2006年全年,大病和小病补偿受益人次总计97.86万人,仅占当年参合人数的37.49%。 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指出,我国将逐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报告显示,下一步,我国将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5%,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25%;建立方便快捷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协调一致的动态筹资机制,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完善和规范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逐步提高封顶线和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健全管理经办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机构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 4、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农民参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一般存在于社会成员自愿参加的商业保险中,是指愿意购买保险的人常常是最容易遭受风险的人,而不易遭受风险的人往往不愿意购买保险,从而使购买保险者减少,筹集的保险基金减少,基金支撑能力降低。由于目前“新农合”也实行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逆向选择问题同样存在,即较少患病,尤其是较少患大病的年轻人参合的意愿相对弱于较多患病,尤其是较多患大病的老年人参合的意愿,年轻人参合的热情和比例低于老年人参合的热情和比例。从北京XX县区情况看,老年人对“新农合”的关注程度普遍高一些,少数年轻人更是抱着自己年轻力壮、不会生病的侥幸心理拒绝参合,甚至有个别家庭的年轻人在“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的情况下,为了达到只给老人交费参合的目的,不惜与老人分家另过,自立门户。这一情况的存在也反映出部分农民,尤其是年青农民对新农合互助互济的性质认识不足,保险观念和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如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务。 1、确立合理的补偿模式,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系统 选择合理的补偿模式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金支出系统的关键环节之一。这就需要深入农民群体中,在经过实地调研之后,依托合理的统计方法,确定合适的补偿线和补偿比,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看病就的根本利益。 2、完善新农合给付结构,加快推行门诊统筹 现有新农合制度实行的是家庭门诊账户形式和大病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的吸引力不是很大,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低,对于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种也相对较少涉及。如果门诊实行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提高,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会更大。 3、逐渐探索和完善参合方式 新农合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补贴下的公立自愿性医疗保险制度。但是自愿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少弊端,可逐步由自愿原则向适度强制方向发展或者探索适合外出务工人员的参合方式。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⑴顾昕,全民医疗保险走上正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⑵贾丽娥,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及对策,人口与经济(增刊),2008年。 第三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人口大国,人口数量庞大,医疗医疗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数以亿计的民众的福祉,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而相对于城镇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实施现状,农村的医疗问题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困难问题。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式开展。在2003~200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始加大力度,同时加快了进度。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将从试点阶段转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覆盖面将达到80%,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在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退出后,旨在为解决占全国近2/3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它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还不到4年的时间,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 新型合作医疗立足于基于大数概率的大病保险,政策方向以大病为主。这不利于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由于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服务发生机率较小,会降低参保者的预期收益,健康人常常低估参保的重要性,而高危人群却非常愿意参加。 定点卫生机构可能成为最大的赢家,农民并未能切实得到实惠。卫生机构利用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创收,可能引发新一轮重治轻防。这极易导致不顾实际需求盲目增加设备和设施、提高治疗标准的竞争,而忽视切实改善服务和预防保健。 农民缴费少难以保障日常医疗费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个人缴费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状况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地区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元。这些钱用来支付全家人一年买药和门诊看病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因此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既要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也要不断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切实为广大农民提供有效的医疗和卫生保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现在中国还有近一半的农业人口没有被纳入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他们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完全自费看病。因此,政府应该加快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扩面工作,使其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同时,要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医疗术语、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的宣传讲解工作,增进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保,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适时适度提高农民个人的缴费额度,提高待遇水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的收入正稳步增加。以现在的收入水平,农民缴费额度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应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病买药和门诊治疗的待遇水平,使农民直接受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保障作用方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增加政府的投入,提升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即是新型合作医疗的主导者,也是最后的责任者。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投入的力度。这样就可以提高大病统筹的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线,同时还可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使参保农民得到更有效的医疗和卫生保障。只有这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能真正实现预期的目标。 四是要加大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提供基本条 件。农村普遍存在医疗机构少、医疗设施陈旧落后、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差等问题。这导致农村居民享受医疗诊治和卫生保健水平很低,严重制约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制定向农村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拨出专项资金用以改善农村公共医疗和卫生条件。改善农村落后的医疗条件,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才能彻底改善广大农民的医疗环境,实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第四篇: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与思考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x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x 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6年1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宣传贯彻了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落实了政府对广大农民的优惠政策,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作为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人员,我们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新型农合制度运行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探讨研究破解良策,才能把这项造福于民的好事办好。最近,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笔者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参合群众期望值过高,积极性受挫 各地在动员群众参合阶段,一些单位为追求上级政府下达的参合率指标,在对合作医疗政策了解不深、不能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下,任意夸大参合效果,致使群众对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和比例产生曲解,以为不管看病花多少钱都报销或按某个百分比例报销。而参合群众一旦发现补偿低于期望值时,就会对这一制度产生抵触情绪,影响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在入户调查时,发现不少群众对新农合管理者缺乏信任感,怀疑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诸多的思想顾虑,尤其一些农民不把合作医疗当作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措施、健康投资、互助共济和意外风险观念淡薄。 2、筹集资金难,管理成本大 目前参合资金的收取尚未形成规范化运作机制,大多数地方每年筹资时突出宣传,集中入户,这样的筹资工作成本高,难度大。 3、就医补偿工作流程亟待规范 有的定点医院相关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单纯看病开方,不综合考虑药品的疗效和是否在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之内,结患者增添不少额外负担,再加上审核报销程序非常繁锁,特别是县外就医的补偿、时限更长,有时需1个月左右,群众舟车劳顿,费用无形加大,所以思想上非常反感。 4、监督管理缺位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目前我们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特别是乡镇合管办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不懂合作医疗业务,根本无法实施监督,医疗机械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基层新农合经办人员基本上没有专业人员,多数是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管理人员缺乏、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费不足,基层合管办人、财‘物不受县合管办管理,只能在业务层面上给予指导,所以大量繁重的工作很难调动兼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建议及对策 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新农合制度实施的长效机制。 1、千方百计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参合积极性。 就近几年的补偿情况来看,每年住院补偿的患者约2000余人次,及占整个全镇参合人数的10%左右,所以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并非显著高涨,有部分一年内如果没有人生病的家庭就不准备参加下一年度的合作医疗,为此我们应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工作中的方法和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可采用电视讲座、科普赶集等形式宣传,报道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反映广大群众心声,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重点做好对已报销人员的宣传工作,用事实说话,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真正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路上有宣传车,街上有横幅,墙上有标语,乡(镇)有宣传栏,村(组)有公示牌,户户有公开信”。 2、改进筹资方式,建立稳定长效筹资机制。 目前新农合是镇村干部上门收取参合资金,将来可以采取农民定期、定点、定额主动缴纳的办法,或建立由社会团体、乡镇企业、其他经济实体和各级政府多方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总之,无论采取哪种办法,只要农民愿意、赞同、效率高、成本低,就可以推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科学设计报销程序,真正便民利民。 鉴于目前参合群众申请报销手续繁锁的问题,经办机构应尽量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简倾报销程序,特别是对县外就医的报销,不搞“一刀切”的报销模式,必须注重实际,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以最便捷的方式拿到“救命钱”,可以尝试乡镇合管办审核完,报县合管办无异议后,直接给患者兑现补偿款。这样,患者不必再东奔西走,让他们及时拿到补偿款。 4、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新农合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我们各个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保障新农合制度顺利地推进。 5、合理整合人才资源,充实和调整新农合管理人员。 管理技术力量薄弱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将来新农合经办机构应该走乡镇一体化。其好处体现在:一是有利于统一管理,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条条管理,人员编制、工资、经费等全部由县合管办管理,不再隶属乡镇,有利于全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便于新农合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有利于形成合力,推动新农合事业的发展,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该经过全县统一招考,择优录取,选拔有学历、业务精、素质高、年富力强的知识实用型人才。 总之,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新鲜事务。在中国历史上由政府出资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从古至今还是可以说是史无前例,新农合是一项惠及几亿农民的实事、好事,它的实施已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是符合国情的,也是基本合理的,其效果是明显的。当然也存在诸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依靠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完善和健全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其顺利推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9年10月 第五篇: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广大农村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通过选择性的对农民的参合,资金筹集,报销,监管等问题的思考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途径,以期为完善该制度提供更多理论参考。 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 1.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宣媒体,加强对农民健康权益的维护,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要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分析评价合作医疗制度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并最终形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消除农民顾虑。 3.将农民工纳入他们打工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的范围,方便他们就医。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的规模是十分庞大的,因此他们的参合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他们这一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对积累合作医疗基金,提高补偿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4.构建多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模式。从目前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但对一些病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慢性病)。因此,有条件地区可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的范围。 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适宜的筹资层次和筹资模式 1.建立科学的筹资标准。必须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要继续坚持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筹资机制的原则指导下,综合考虑合作医疗资金需求及各筹资渠道的资金供给潜力,据此确定不同筹资主体间,尤其是农民与政府间不同行政级别政府间的筹资比例标准,确保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 2.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第一,要建立多样化的个人筹资渠道。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些试点地区的筹资直接成本占农民个人缴费合作医疗资金的很大比重。 第二,加大政府的投入。根据地区现状不同,酌情实施政府投入,从而解决不发达地区困难。第三,集体扶持资金。国家可以通过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建立集体扶持机制的激励措施,使集体资金得到保证并积极寻找社会筹资的切入点。 3.顺应农民心理,改变筹资顺序,创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模式。不能单靠一些恩惠措施,增强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必须尝试一种新的筹资模式来顺应农民心理,引导其加入合作医疗。 三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力度 首先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利用信息化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手段,有效的对资金使用进行动态监控。其次健全监督机构,实行组织监督。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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