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资源管理制度111111111 每月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组织人员对本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厂部汇报。 矿产资源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种报表、图纸进行认真审查。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把当月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矿委会。 矿产资源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矿产资源法,严格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做好资源管理工作。 保护矿产资源制度 1、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都要爱护国家资源,都要减少 损失,提高资源回收认真负起责任。对于违反国家政策,乱采乱掘,随意丢失矿产资源,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行为,要追查其责任。对于爱护国家资源。 2、采石场作业面设计时,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提高回采
2、率的若干规定执行,充分考虑的地质条件,选择合理开采方法,尽可能充分利用矿石资源。 3、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违反开采程序,吃肥丢瘦。 4、为确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每平台工作面必须根据相应的地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全矿每半年须对矿井的储量管理工作、资源开采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奖励的依据。 储量管理责任制 1、厂长、技术人员对各生产班组正确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合理开采地下资源,减少损失和保证全局各类损失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全面责任。 2、厂长对认
3、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开采,保证全场损失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 3、技术人员对工作面开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因技术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人员负责。 4、生产、技术部门对开拓、掘进以及回采的正确性负责,因措施不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生产、从而造成不合理损失,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 5、地测部门对所提地质资料及资源情况的可靠性负责,因地测工作错误,情况不明,数字不准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测部门负责人负责。 6、由于不正确开采造成丢失矿石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找出丢石原因,分清是非和责任者。厂长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2“二率”指标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
4、“矿产资源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遵照“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资源回采率。搞好“二率”指标的管理工作,是衡量开采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程度是最主要、最基本的经济技术指标,也是能否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以及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重要标志。因此,搞好“二率”管理必须抱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管好此项工作,并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内容。 一、根据采石场地质条件及设计要求,开采回采率必须达到90%,每一开采水平回采率达到97%以上。由厂长负责全面工作,由分管副厂长及技术人员具体抓好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执行,采矿班组配合执行,并按
5、工程质量验收日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考核,且达到常抓不懈,杜绝矿产资源的非正常损失和浪费。检查重点: 二、开拓水平工作面、矿石是否达到规定回采率对顶要求,一台阶水平表土层剥离厚度不的超过规定厚度要求。在2.5m2范围内矿石厚度是否大于3cm。 三、回采工作面是否按规程要求进行作业,有无丢矿现象。凡有一项超标,扣除该地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总工资额的5%,并令其 3按规定要求及时回收损失矿量。 四、采矿贫化率力争达到规定要求。因地质条件较复杂,矿层厚薄不均等现象,影响正常的开采。若出现此类现象,应加大措施,强化开采。不得采厚弃薄,浪费矿产资源,使采矿贫化率降到最低限度。 五、开采所剥离表土及履层
6、要排至远离作业地点,杜绝矿石及杂务混装,减少矿石贫化率指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4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奖惩制度 1、厂长对合理开采矿石资源和保证回采率达到指标负主要责任,纳入任期目标管理。 2、技术人员对开采的正确性负责,因措施不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生产,从而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并扣罚当月奖金。 3、在开采当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超出设计规定而造成矿石损失,由各生产班组及有关技术人员和当班组长负责,扣罚当月奖金。 4、由于不合理开采,造成矿石损失时,由厂长、厂技术人员负责组织追查责任
7、者,并扣罚当月工资。 5、技术人员对资源情况的可靠性负责,因地测工作错误,情况不明,数字不准,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搞好经济责任制,并按月考核,有奖有罚。 6、严格执行开采作业规程之规定,加强对班组的监督管理,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丈量。如发现开采厚度、矿柱回收、厚度超过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矿时,及时采取措施,责令整改。 7、严格执行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减少矿石损失。 8、选择合理的开采方式和开采方法,严格按设计施工开采,严 5禁“吃肥丢瘦”。 9、依靠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优化设计方案,减少面积损失,提高回收率。 6矿产储量月报、季报、年报 制 度
8、1、认真学习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每月份结束后,要对本月的工作面动用储量进行总结,对工作面采出量、损失矿石量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工作面、回采率。并填写“月份储量报表”。并按照规定上报总工程师审核。 3、每季度结束后,要对本季度所动用的储量进行汇总,按照月份的工作面采出的矿石、损失矿石量提供的数据及实际情况分析本季度的矿石回采率。 4、年终时要对本年度的开采、动用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各个回采率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对出现的超过指标或监督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5、对所报材料要认真、仔细,及时进行上报。 7回采率分析和检查制度 一、厂技术人员要定
9、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储量管理和开采率检查,分析储量、开采率动态,找出存在问题,总结提高开采率的经验。每半年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交一次储量管理分析报告。 二、必须随时掌握开采水平工作面的损失情况,并对损失率的动态、各项损失所占的比重及造成的损失的原因等,定期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三、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工作面调查,并填绘损失量计算图,按规定的格式定期上报。 四、当每一开采水平结束后,应对其储量、采储量和损失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重新计算验证。核实的结果要与上报的数字进行比较,如差异较大。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反映。核实报告应附图纸和文字说明一并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批准。 8
10、矿产资源检查考核制度 一、地测科是我矿产资源合理开采率实测计算、检查、监督的管理机构。 二、地测人员和储量管理人员行使规定的职能时,有权对不合理设计方案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制止乱挖乱挖滥采等破坏资源行为,可以提出处理意见越级上报。 三、储量管理人员都应主动了解情况并掌握有关情况。当发现有违反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在开采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认真调查了解各开采水平尺寸施工情况,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应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 五、在开采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采矿作业规程的规程,对分层厚度、采高等,经常进行调查、丈量。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矿时,应及
11、时指出。 六、开采结束时,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七、对开采班组的回采率实行月考核,对达到设计回采率的班组奖励500-1000元,达不到设计回采率处罚丢矿量的2-3倍罚款。 第二篇:黄山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山西煤销集团黄山煤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根据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以及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加强煤炭开发建设和生产的监督管理,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切实提高煤炭资源“三率”指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煤炭资源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与
12、生产开发利用,成立企业煤碳资源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统计员(会计员)组成。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培训: 成立学习与宣传领导小组,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定期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考核,有学习记录及考核记录,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通过固定的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教育培训,认识到提高资源“三率”指标,以缓解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从而提高企业自觉珍惜的思想认识。 三、加强内设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地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确保职责,切实发挥地测人员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作用。 四、依法开采和合理
13、开发利用资源 杜绝超层越界、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厚层薄采,破坏浪费资源现象:“一证多井”“大矿小井”现象,未经批准边探边采或以采代探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抵押矿业权等现象。有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行业主管部批准的采区计划,并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和采区设计施工,开采;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严格“三率”指标考核制度;建立“三率”指标考核台帐,按月进行考核并与生产责任制挂钩,资源回采率实际指标达到或超过考核指标储量增减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 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矿山企业技术人员,每旬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采掘工程进展情况;采掘工作面施工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
14、XX县区范围内进行;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浮煤不清,留设顶底煤现象,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证录,归入巡查档案。 六、实行图纸月填季报制度 每月如实全面填报采掘生产报表,填绘采掘工程进度,按要求上报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工程对照图。由煤炭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签字,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七、建立验收制度 采煤工作面由煤碳企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掌握其地质储量,动用储量,剩余储量和采出量,核算回采率,确定是否关闭采煤工作面,编写工作面结束验收报告。采区结束后由煤矿企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核算整个采区的地质储量,动用储量,各类煤柱损失,全区采出量,计算采区回采率,编写采区结果验收报告。 八、实行矿产资源开发
15、利用报告制度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对各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年报报告书”、“三率指标考核表”等资源上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九、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为做好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工作,生产及其他统计台帐要清晰、准确、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填写要规范、整洁、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出现隐报,瞒报等现象。 十、奖惩考核制度 凡发现本企业内的有关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超层越界,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厚层薄采、破坏浪费资源;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矿产资源统计资料;拒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现场抽查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处以200-5
16、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煤销集团黄山煤业矿产块段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在地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地质工作。 3、经常深入采掘工作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地质资料。 4、及时、完整地收集、分析、整理矿井地质资料,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认真做好月度地质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下发通知单。 5、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巷道素描图及各种地质剖面图的绘制工作。 6、及时上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 7、准确编制
17、年度块段开采设计书,与标有开采块段位置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井上下对照图一并在年初复产前报县国土资源局核准。 8、严格执行在核准的块段内开采,不得超越核准的块段和层位,更不准超越矿界采矿。 9、采区煤炭资源回收率不得低于85%,采煤工作面煤炭资源回收率不得低于93%。 山西煤销集团黄山煤业交换图纸制度 1、交换图纸制度指矿山企业定期将采掘图纸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审并交换的管理制度,即矿山企业在交换图纸(蓝图)上,将一定时期的采掘活动进行实测后填图,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换回上一次留存的图纸。 2、交换的图纸主要为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交县国土资源局。 3、按采矿制图标准的要求,聘请有资质
18、单位以6度带坐标绘制1:2000或1:5000(XX县区范围较小的非煤矿山企业可采用1:500或1:1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两种基础图件。 4、要根据实景采掘情况及时、准确、如实地测绘“两图”,加盖公章后报送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核。 5、须在所将换的图纸上标明设计或核准的块段,采掘活动必须在经核准的开采块段内进行。 6、每半年交换一次图纸,即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元月10日前各交换一次图纸。小型以下矿山企业每年必须交换一次图纸,即次年的元月10日前交换一次图纸。所交换的图纸必须将该时间段内的采掘工程及采空区在图纸上如实标明。 山西煤销集团黄山煤业资源开采日常监督制度 1、地质测
19、量部门应配备专职的储量管理人员,按照本规程总则中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内容进行具体的储量管理工作。 在审查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时,应通知地测部门吃参加,以便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2、煤矿在设计、开拓、掘进和回采各个阶段中,储量管理人员都应主动了解并掌握有关情况。当发现有违反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在设计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对设计意图以及对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术的留设、煤层配采、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诸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设计,应提出改进意见。 (2)在开拓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经
20、常深入现场,认真调查了解各种煤柱尺寸、薄煤层或构造复杂区掘进施工情况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应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 (3)在回采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采煤作业规程的规定,对分层厚度、采高、煤柱的回收、顶底煤厚度等,经常进行调查、丈量。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煤时,应及时指出,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4)采掘工作面结束前,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矿(井、区)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3、地测部门应严格执行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凡未经批准就弃之不采或进行破坏煤层的生产活动,应在
21、认真了解情况后,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4、矿井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出租或以承包等方式转让采矿权。 第三篇:矿产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矿产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建立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管理长效机制,保护矿产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为。 第三条XX县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及村(居)委会、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公
22、安、监察、工商行政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纪检等部门、单位,根据管理职能和责任分工,联合开展非法开采整治工作。 第四条构建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责任追究制,把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整治工作绩效列为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对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行为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管理网络,职能部门各履其职,执法联动配合,实行“属地管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公检法司”的查处机制,形成市(即职能部门)、区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管理和公检法司联动,共同 1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行为。 第二章
23、工作职责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是XX市辖区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的领导机关,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将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实施。 (三)建立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是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建立健全本地区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责任制度,制定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考核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确定单位工作职责,采取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市政府各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 第七条XX县区政府职责 (一)XX县区政府是XX县区范围内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责任主体,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
24、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负责。 (二)在XX县区内对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 (三)建立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监控网络,落实责任。 (四)组织领导XX县区范围内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督促XX县区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是各乡镇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工作责任主体,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负责。 (二)在本辖区对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 (三)对本辖区合法矿产企业实行综合监管。 (四)组织本辖区内的矿山巡查,对本辖区内发
25、现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为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制止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打击非法开采的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提供非法开采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的矿产资源开采进行查处、关停、取缔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的管理,要及时发现制止并将情况通报给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社区、村委会职责 (一)社区居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3矿产资源的管理,要及时发现制止并将情况通报给国土资源管理、
26、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在本辖区对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 (三)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打击非法开采的联合执法活动,及时提供非法开采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的矿产资源开采进行查处、关停、取缔工作; 第十条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职责 (一)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制定矿山巡查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分区、分片、分段的巡查责任区,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巡查监控,依法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行为。 (二)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案件时,对已发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严格督促违法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记录当事人执行的情况。发现继续施工
27、的,应当暂扣其施工工具,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持证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打击矿山联合执法行动和协调相关部门关系,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的非煤矿山进行查处、关停、取缔工作; 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持证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建立巡 4查网络,加强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履行打击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职责的督促检查,加强巡查,制止非法从事矿产资源活动,联系有资质的勘察鉴定单位对破坏的矿产资源进行价值鉴, 第十三条工商部门依法对矿产企业实施行政许可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矿
28、产品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矿产企业进行取缔。 第十四条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在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安装供水、供电、供气时,要求业主提供从事开采的合法证件材料。无法提供合法证件材料的,不予办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案件过程中,需要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的,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在接到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通知后,要给予配合执行。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查处矿产资源案件等执法活动,及时制止和处理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并对社会影响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不法分子进行立案侦察。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查处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移送的非法开采案件。 第十六
29、条纪检监察部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或在执法部门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行为时出面讲情和阻挠干涉执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5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建立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责任制,实行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责任过错追究制。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属地管理XX县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要实行“定人员、定片区、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初始阶段的巡查监管和行政执法,及时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行为,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第十八相关部门、单位对在管辖范围内出现的涉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处理不及时,或
30、存在管理缺位、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形的,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因巡查执法不到位,致使行政区域内出现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为的,追究乡(镇)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XX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视而不见,不加予制止,以及不配合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非法开采者进行查处和送达法律文书,甚至采取同情保护态度的,追究XX县区政府、 6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主管领导
31、、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不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业主提供合法证件材料,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安装供水、供电、供气的,追究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未依法对矿产企业的行政许可登记进行审查,对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矿产品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追究工商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对矿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不予以制止和处理,对达到刑法处罚标准的矿产资源案件社会影响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的不法分子不予以立案侦察的,要追究司法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四篇:矿产资源管理-曲靖矿产资源管理 【简述】 XX市矿产
32、资源丰富,至2009年底,已发现47种矿产资源,探明29种、225处矿产地,总储量354.7亿吨,潜在经济价值12947亿元,其中:煤、锗、磷、铅、锌、锰、硫铁、水泥用灰岩、铁、锑等矿产资源探明储量居全省前十位,煤居全省第一位,锗和磷居全省第二位。煤炭探明储量87亿吨,预测资源量约270亿吨,并且煤种齐全、煤层厚、煤质好、埋藏浅、易筛选,是全省的第一产煤大市;铅、锌探明储量497万吨,预测资源量约700万吨;磷矿探明储量约10亿吨,预测资源量约63亿吨;此外,已探明水泥用石灰岩4.83亿吨,铁矿3376.9万吨,锰矿441.9万吨,硫铁矿3.55亿吨。全市共设置采矿权1822个,探矿权305个
33、,开发利用36个矿种。全市93%以上的一次能源、82%的工业原料、71%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源都来自于矿产资源。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力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行为,加大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步伐,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9年,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按照XX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云整规办20094号)、省整规办关于督办整合XX县区实施方案上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督办整合XX县区实施方案上报备案工作的通知(曲整规办电20094号),上报
34、10个市级确定整合XX县区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打击非法采矿行动】 2009年,全市共组织学习338次,电视报道232期,广播1285次,报纸报道32篇,出动宣传车5704台(次),宣传标语10761条,出板报484期,图片展览42次,印发宣传材料42678份。创办简报23期,受理举报电话95个,受理举报信件64件,查处举报案件148起。查处取得勘查许可证不按期施工3起,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7起,无证开采2661起,群发性无证开采11起,超层越界开采20起,注销采矿许可证8个,没收非法矿产品28吨,没收违法所得2.55万元,罚款49.84万元,催交补偿费65万元,行政处罚39人,移送司法机
35、关处理案件29起,刑事处罚96人,开展专项整治的重点XX县区26个。 【矿业权纠纷调处】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调处或参与调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与矿山镇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安正商贸有限公司XX县区大河镇福田煤矿内部纠纷、XX县区老厂乡色补煤矿与宏发煤矿、XX县区竹园镇合乐武煤矿二号井与XX市XX县区莲花冲岔沟煤矿、原新厂煤矿探矿权人杨国胜与白龙山煤矿、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骏龙矿业有限公司等6起采矿引发的纠纷。 【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采矿权市场建设,积极采取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全年全市共有偿出让采矿权148个,共收采矿权价
36、款460.932万元。 【探矿权采矿权审查、会审】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审查、会审。一是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转让会审制和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制,规范审批行为。二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探矿权采矿权业务窗口,公开办理程序,承诺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审查、会审各类探矿权采矿权报件518件,其中:探矿权205件(年检186件,转让19件);采矿权313件(新立6件,延续257件,变更44件,转让3件,注销3件);审查备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546个。 【采矿权年检】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采矿权年检工作,各县
37、(市)区、开发区对全市1713个采矿权进行年检,年检率99.4%,其中抽检矿山937个,抽检率55.7%。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计划编报】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56个探矿权(煤19个,铜9个,铅锌8个,锰2个,铁6个,金1个,锑1个,铜多金属1个,磷8个,地热水1个)、5个采矿权(锰4个,煤1个)编制2009年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 【矿业权实地核查】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对全市1978个矿业权(采矿权1711个,探矿权267个)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过期探矿权采矿权清理】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XX省国土资源
38、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过期探矿权采矿权的通知(云国土资2009286号),对全市过期的158个探矿权、326个采矿权进行清理。【铀XX县区内采矿权清理】 2009年,全市组织XX县区、XX县区对辖区内的2个铀XX县区内的采矿权进行清理,没有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开发一般矿产为名在铀XX县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也没发现在铀XX县区内设置采矿权情况。 【探矿权协议出让清理】 2009年,全市对涉及2005年9月25日前受理拟按协议方式出让的6个探矿权进行清理,其中:已办理勘查许可证的5个,申请人放弃的1个。 【矿业权行政管理合同签订】 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与矿业权人签订矿业权
39、行政管理合同1360份,其中: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1252份,探矿权行政管理合同108份。 【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调查】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全市共有探矿权305个,其中:煤196个,磷11个,铅锌25个,铜16个,金11个,铁29个,锑5个,天然气3个,多金属2个,银多金属1个,铅锌银1个,锰1个,煤层气3个,石灰岩1个。全市共有采矿权1822个,其中:煤631个(含关闭73个),磷4个,铅锌16个,铁9个,铜6个,金1个,水泥用灰岩9个,水泥用砂岩、页岩1个,石灰岩237个,砖瓦用页岩118个,石英砂10个,河砂4个,砖瓦用粘土71个
40、,白云岩2个,建筑用砂177个,建筑石料用灰岩495个,凝灰岩2个,砖瓦用砂11个,萤石1个,石膏3个,耐火粘土2个,膨润土3个,矿泉水3个,硅灰石3个,玄武岩2个,天然气1个,高岭土2个。【矿山储量管理】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储量管理。一是认真做好储量登记和统计工作。全年共完成1822个矿山的储量登记统计工作。二是完成505个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备案。 【矿业规费征收】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矿业规费征收工作。一是开展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共征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7234.124万元。二是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54万元。 (赵勤光) 第五篇:矿产资源一、矿产资源概述 (一)矿产资源的概念及特征 矿产资源是指天然赋存于地壳内或地表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自然富集体。它可以是固态、液态和气态的,且具有利用价值和经济意义。 矿产资源的内涵特征: (1)空间性。矿产资源赋存于地壳主要是地表和地表以下的浅部。 (2)时间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矿物质的利用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进而矿产资源的概念也会发生变化。 (3)天然性。矿产资源是在漫长的地质过程中,由地质作用而形成的。 (4)经济性。矿产资源是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可利用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能够利用的矿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