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1.3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4对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的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1.2条款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
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1.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2.1.9一般性决议、决定、通知、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的密级划分: 2.2.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
3、一般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 2.3公司密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规划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3.2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2.2、2.3条款的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
4、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一下保密措施: 3.2.1非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保密措施。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
5、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漏或者可能泄漏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并立即做出处理。 4.考核规定: 4.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4.2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4.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4.4泄漏公司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一切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程序处理。 4.5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4.6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5.附则 5.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5.1.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所知悉。 5.1.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