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荔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 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
2、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 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 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
3、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 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