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力二公司
工作票、操作票奖惩管理办法
(试行)
批准:王月舟
审批:杨海军
编写:贺军马智勇
电力二公司安监部2014年8月
2014年底
高波8.14
即日执行,试行至
工作票、操作票奖惩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以电力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为准则,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工作票(电气第i种工作票、第ii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操作票(简称两票)管理与执行实施奖励考核。
2、逐级评价
2.1公司各部门对工作票签发到办理终结全过程,以及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违反安规和操作规程,必须认真把关,加强现场监督。操作部门、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应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监督与考核。
2.2运行部、检修部各班组应对照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本奖惩办法的规定,每周统计、评价本班组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将评价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
2.3各部门每月底收集本部门上月期间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逐一
认真评价,部门管理人员要指出该工作票、操作票存在的问题,并签字确认。部门每月将两票统计评价结果保存在部门(要求填报存在问题的工作票编号、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将工作票、操作票装订成册,以便上级单位进行审核检查。部门应通过本部门月度安全例会向班组通报工作票、操作票考核情况,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2.4安生部、安监部检查各部门两票的评价,分析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在周(月)度安全列会上发布。
3、两票奖励标准
3.1每年以1-6月、7-12月上下半年各为一周期,以部门为统计单位,办理工作票数额超过500张(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齐备统计为1张),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则每周期奖励2000元。工作票张数在200—500张的部门,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每周期奖励1000元,工作票张数低于200张的部门不予奖励。
3.2部门千次操作无差错奖励部门300元。
3.3两票执行及管理中,下列情况给予个人奖励:
3.3.1制止工作票执行中的一般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3.3.2制止检修无票作业、严重作业性等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200元;
3.3.3在两票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管理人员、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周期奖励200元/人;
3.3.4针对公司在两票管理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书面改进建议被
职能部门采用并推广,每项次奖励200元;
3.3.5发现已开工工作票存在重要安全措施遗漏、工作条件与实际不符,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及时制止并报告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200元(多人发现奖励最先汇报的人员);
3.3.6检举运行无票操作、不按操作票操作、运行管理人员授意或默许无票操作、未经批准擅自解锁操作等操作中的严重违章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500元;
3.3.7经公司领导或安监部认定应奖励的其他两票管理与执行中的突出行为。(书面形式上报奖励申请)
4、两票考核标准
4.1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200元(代签姓名按代签人数每人考核100元);
4.1.1代签姓名,含措施执行栏、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栏代签姓名;
4.1.2工作票执行未登记或遗漏工作票未登记;
4.1.3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未取得资格,未经考试合格正式公布,进行签发、许可;
4.1.4关键措施涂改超过1处,非关键措施工作票涂改超过3处;
4.1.5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填写不规范,可能造成运行、检修人员错误理解、错误执行;
4.1.6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遗漏重要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未补充完善,运行、检修人员遗漏重要措施双方均考核;
4.1.7检修描述措施不具体,运行无法执行(如切断所有汽水阀门等
安全措施);
4.18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手续不符合规定;
4.1.9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4.1.10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4.1.11工作票执行后未盖章;
4.1.12工作票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工作中现场未保留工作票;
4.1.13动火工作票期限超过规定时限仍在执行动火作业;
4.1.14已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断开)情况、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填写
4.1.15运行、检修人员工作票开、完工未签字,值班负责人对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签字确认;
4.1.16检修开工前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预控措施,工作班成员不清楚运行的隔离范围;
4.1.17工作票签发人不认真审核工作票,被运行值班负责人认为不合格,反复发回重新签发;
4.1.18工作票完工后无正当理由,安全措施未收回;
4.1.19经安监部认定应该考核的其他工作票违规行为;
4.2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200-500元。
4.2.1已开工工作票遗漏重要的安全措施。应断的系统未填写,未执行;应挂的警示牌未填写,未执行;
4.2.2安全措施存在明显的违规(如:动力机械上工作只停操作电源未停动力电源);
4.2.3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
4.2.4危险点分析无针对性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严重不符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分析内容;
4.2.5送电试转后重新开工安全措施未重新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
4.2.6工作票负责人同时持有2张及以上以许可的工作票时;
4.2.7电气工作票未使用双重编号;
4.2.8经安监部认定的其他严重的工作票违规行为;
4.3无票作业(事故抢修经值长同意的除外)一经发现,每次考核责任人500元,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300元,部门安全员联责考核200元(检修人员作业范围超过工作票许可范围、先工作后补票或边工作边补票视为无票作业),运行人员明知检修无票作业未制止、未反对、未汇报,每次考核值班负责人300元,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200元,部门安全员联责考核100元。
4.4操作票下列情况判定为不合格票,每张次考核200元,且中断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
4.4.1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错误或无双重名称;
4.4.2操作内容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名称或操作术语不规范;
4.4.3操作漏项、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4.4.4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或漏做记号“√”,操作完一项后未核查;
4.4.5操作票未逐级审核,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互相代签名;
4.4.6操作项目与操作任务无关,超出操作范围;
4.4.7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或漏、错字修改无法辨认;
4.4.8未经副总经理批准、运行值长同意的解锁操作;
4.4.9先操作后补票或先操作后补签名;
4.4.10一张操作票含多个操作任务,交叉操作;
4.4.11编写的操作顺序明显违反操作原则,违反安全规程;
4.4.12操作术语不正确、不准确,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4.4.13不按顺序操作,没有严格执行操作复诵制度;
4.4.14无票操作,或编写操作票后不按票操作,按照经验操作;
4.4.15操作票中未分析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注意事项未宣读、未确认;
4.4.16经安监部认定其他应考核的操作违章行为;
4.5工作票下列情况由部门考核,安生部、安监部发现后除考核责任人200元,并责成部门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部门管理人员100元/人。
4.5.1工作班人数统计错误;
4.5.2工作班成员栏填写了工作负责人姓名;
4.5.3票面字迹潦草,不易辨认,签名等不易辨认;
4.5.4票面出现错别字、漏字,但不影响措施正确执行;
4.5.5票面因复写纸造成不整洁或明显撕裂;
4.5.6“已执行”、“已终结”、“以下空白”等章位置错误;
4.5.7工作票两联错位明显;
4.5.8许可人或负责人批准时间涂改;
4.5.9工作票非关键措施涂改超过3处且能正确辨认、正确执行;
4.5.10检修人员工作结论交代不完善,不能反应检修工作后状况,但不影响工作后设备的正常投运或备用;
4.5.11危险点分析针对性不强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但没有明显错误;
4.5.12工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4.6操作票下列情况由部门考核,安生部、安监部发现后除考核责任人100元,并责成部门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部门管理人员50元/人。
4.6.1操作票个别地方涂改,不影响正确执行;
4.6.2“已执行”、“已终结”、“以下空白”章位置不正确、不规范;
4.6.3操作票承上页接下页未填或填写错误;
4.6.4较少处(不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编号,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4.6.5个别操作术语不准确,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4.6.6代替操作人、值长签名;
4.6.7主要(或关键)操作步骤未填写时间;
4.6.8操作开始时间、终了时间等填写错误;
4.6.9操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5、两票管理考核
5.1部门定期检查班组对两票的统计、评价,未按要求完成的由部门
考核,安生部、安监部督查部门是否落实考核,检查到未执行的部门直接考核部门责任人,并联责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5.2部门未按期完成两票统计、评价或评价不认真、敷衍,考核责任部门(管理人员)100-500元,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联责考核50-200元。
5.3工作票部门已评价不合格的票,要指出具体问题,已由部门考核、安排整改的不合格票,安监部不再重复考核。但职能部门现场发现的工作票、操作票违章行为或抽查中发现的违章,仍由职能部门考核,已评价的两票由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的,联责考核评价人员及管理人员100元。
6、附则
6.1两票执行中因违规发生严重后果,本办法不作为最终考核标准,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程序组织调查和考核。
6.2本办法考核如有异议,应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考核条款为准。
6.2本办法由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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