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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篇2004第一版
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强化岗位责任制,规避重大责任事件的发生,
增强各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重大事件的确定:未履行岗位职责、未执行相关操作程序而造成公
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件;监守自盗、损坏公司财物并造成极
坏影响的事件;其它的公司认定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均须与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缴纳责任事故保
证金,明确岗位职责,利用公司授予的权力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
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符;
第四条物管公司各部门均应制定相应的重大事件处理预案,并培训到位,
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第五条重大事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需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在第一时间
汇报至物管经理处,否则加倍处罚;
第六条当重大事件发生后,物管经理应亲自组织彻查该事件,作详细报告
上报集团公司,在必要时作报警处理;
第七条重大事件所产生的责任,原则上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但在直接责任
人无法承担责任(扣除保证金及相应工资而不能弥补公司损失)时,
由各连带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余下损失;
一、物管经理负领导连带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15%;
二、客户服务部负督导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25%,主管与客户
服务专员按2:8比例分配;
管理制度篇2004第一版
三、责任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60%,主管与直
接管理员按2:8比例分配;
四、重庆事件发生后,对不服从本管理制度责任分摊比例的直接责任
人或连带责任人,公司在扣除相关损失后一律作开除处理,并保留继续追缴余下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直接责任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仍需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该
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
第九条因公司及上级给予的管理权力不够或者下级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
办法,但得不到批准执行而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与上级负责;
第十条对于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重大事件,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
罚外,直接责任人之直接上级仍需负连带责任,为直接责任人处罚
基数的30%;
二00五年元月四日
第二篇: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大全)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强化岗位责任制,规避重大责任事件的发生,增强各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重大事件的确定:未履行岗位职责、未执行相关操作程序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件;监守自盗、损坏公司财物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其它的公司认定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均须与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缴纳责任事故保证金,明确岗位职责,利用公司授予的权力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符;
第四条物管公司各部门均应制定相应的重大事件处理预案,并培训到位,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第五条重大事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需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在第一时间汇报至物管经理处,否则加倍处罚;
第六条当重大事件发生后,物管经理应亲自组织彻查该事件,作详细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在必要时作报警处理;
第七条重大事件所产生的责任,原则上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但在直接责任人无法承担责任(扣除保证金及相应工资而不能弥补公司损失)时,由各连带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余下损失;
一、物管经理负领导连带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15%;
二、客户服务部负督导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25%,主管与客户服务专员按2:8比例分配;
三、责任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60%,主管与直接管理员按2:8比例分配;
四、重庆事件发生后,对不服从本管理制度责任分摊比例的直接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公司在扣除相关损失后一律作开除处理,并保留继续追缴余下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直接责任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仍需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
第九条因公司及上级给予的管理权力不够或者下级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办法,但得不到批准执行而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与上级负责;
第十条对于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重大事件,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外,直接责任人之直接上级仍需负连带责任,为直接责任人处罚基数的30%。
造成公司损失500元,能称重大责任事件。按现行法律法规亦不容许收职工保证金,不是企业怎么说,就可以怎么做的。
第三篇: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定稿)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强化岗位责任制,规避重大责任事件的发生,增强各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重大事件的确定:未履行岗位职责、未执行相关操作程序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事件;监守自盗、损坏公司财物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其它的公司认定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均须与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缴纳责任事故保证金,明确岗位职责,利用公司授予的权力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符;
第四条物管公司各部门均应制定相应的重大事件处理预案,并培训到位,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第五条重大事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需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在第一时间汇报至物管经理处,否则加倍处罚;
第六条当重大事件发生后,物管经理应亲自组织彻查该事件,作详细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在必要时作报警处理;
第七条重大事件所产生的责任,原则上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但在直接责任人无法承担责任(扣除保证金及相应工资而不能弥补公司损失)时,由各连带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余下损失;
一、物管经理负领导连带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15%;
二、客户服务部负督导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25%,主管与客户服务专员按2:8比例分配;
三、责任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承担余下经济损失的60%,主管与直接管理员按2:8比例分配;
四、重庆事件发生后,对不服从本管理制度责任分摊比例的直接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公司在扣除相关损失后一律作开除处理,并保留继续追缴余下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直接责任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仍需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
第九条因公司及上级给予的管理权力不够或者下级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办法,但得不到批准执行而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与上级负责;
第十条对于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重大事件,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外,直接责任人之直接上级仍需负连带责任,为直接责任人处罚基数的30%,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重大责任事件管理制度》。
造成公司损失500元,能称重大责任事件。按现行法律法规亦不容许收职工保证金,不是企业怎么说,就可以怎么做的。
第四篇: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茨芭镇重大事项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平安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有力推进“平安茨芭”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重大事项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排查各类重大事项和不安定因素苗头源头,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及时遏止、制止重特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扩大,真正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茨芭镇重大事项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
一、组织领导
重大事项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则,具体由分管党务的党委副书记抓落实。排查调处工作小组成员结合茨芭镇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成员单位的力量,还加入司法所、派出所及镇行政区域等一些重点企业,整合各单位的资源,各行政村的治调主任、社情民意信息员为基层信息员,及时掌握基层第一线的相关情况。
二、职责任务
1、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等工作,掌握矛盾纠纷动态、落实、预防、化解。
2、贯彻上级有关此项工作的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域内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的计划、方案、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及时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对近段性的工作进行形势分析,为领导决策工作提供参考性意见。
三、具体制度
1、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平常与全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在重大节假期间、特殊敏感期间实行随时排查的工作方法。
2、工作例会制度与镇综治工作中心有机结合、有机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部署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社会政治稳定的思路和对策。
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都要落实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意识高、群众基础好的人员作为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信息员,信息员要定期向所在单位汇报情况。
4、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信息员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及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苗头信息时,在及时做好制止事态扩大的同时,及时向镇综治信访办公室及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避免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
5、各成员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实行“联调,联访,联勤,联治,联创”五联工作机制,共同协调做好工作,保一方平安。
第五篇: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打架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三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主要设备设施故障;楼宇主体结构遭受破坏;业主对物业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提出的总体性评价和建议等。
二、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将事件及处理措施口头(电话)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总经理、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三、参与事件处理的项目经理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经过片区经理签字后,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预测事件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性措施。事件处理完毕后,最终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备案。
四、对隐瞒不报、漏报、报告不及时、报告不真实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若给业主造成经济等损失,还要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
XX县区家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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