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精)5篇 第一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精)保卫工作制度 为维护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和治安秩序,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集团公司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 分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设置安全保卫部,作为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 (二)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领导是本部(室)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保卫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领导是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公司保卫工作计划、建立健全
2、本公司保卫组织、督导检查各项保卫制度的落实、处置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第三条 保卫工作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职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 (一)集团公司本部财务室、财务资料库、技术中心、机要室、档案室、变配电室、监控室和集团公司级领导办公室为安全重点部位。 (二)重点部位安全应有具体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逐步完善防盗门、监控录像、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 (三)重点部位及其周围不得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并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落实防火措施,安全保卫部对
3、重点部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财务资料库、档案室、机要室、监控室等重点部位要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经批准不得入内。 (五)国家法定的节日放假期间,重点部位应加贴封条。 (六)要建立健全机密文件的传阅、保管、上缴、归档制度,杜绝机要文件的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七)建立健全文件、图纸资料、财务人事文书档案的使用、管理、调转、销毁制度,防止丢失、霉变、火灾问题的发生。 (八)严格外事纪律。严防对外业务联系和接待中的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九)加强计算机管理。做好重要文件、技术资料的备份工作。防止电子文件资料的丢失、损毁或被盗。 第六条 办公区域的保卫 -345- 第二篇:农村信用社安
4、全保卫工作制度(精)(范文)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5、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
6、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
7、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8、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
9、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 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
10、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三督促有关部门加
11、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四协助配合
12、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
13、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
14、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
15、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 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
16、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
17、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
18、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 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19、;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
20、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第五章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
21、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 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 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
22、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XX县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
23、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第六章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第二十八条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
24、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第三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负责。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下设安全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门卫、值班看守、巡查等内部治安工作。 二、本单位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教育,要求每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值班看守人员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严守岗位,善于发现可疑情况,严禁在值班时脱岗及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门卫制度。 五、以防盗为中心,以防火为重点做好“四防”工作,各科室必须落实安全具体措施,要将防
25、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在各科室安装防盗器材。 六、要切实加强工作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每月进行一次房舍、器材、物资等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值班巡逻,要重点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办公场所内的报警、消防、电源等设施是否完好;治安保卫重点要害部位的门窗是否完好;消防重点部位的设施以及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好。 九、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 十、提前安排值班表,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要轮流值班。 第四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竹友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是牵涉千家万
26、户的一件大事。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公私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事务。组长:马运贵(校长)成员:李红艳毛长芬刘选建唐德维姜斌 二、学校实行门卫昼夜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为师生服好务。 三、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适时组织教职工学习报纸、杂志的安全知识,典型事例,警钟长鸣。结合学校实际、学生行为表现实际,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大会与小会结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防患于未然。 四、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等各学科任课教师,要有强烈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课堂常规
27、与操作规程,避免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五、认真执行体卫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搞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厨房、食堂的环境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 六、政治课教师、班主任适时组织学生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学生(包括教职工)既勇敢又机智,讲究斗争方法,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巧妙的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减少不必要的牺牲。 七、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安排专人对学校房舍、输电线路、天然气管道及燃具、教师生活用电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事故发生。 竹友中学 2007年9月修订 第五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
28、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总务保卫科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护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总务保卫科负责门卫的监督
29、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总务保卫科工作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30、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7、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