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规章制度细则1.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3219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规章制度细则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规章制度细则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制度1 党代会常任制有关知识 一、党代会常任制的历史考察 早在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就提出了“仿照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设党的常任代表”的思路。继而在9月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同志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问题,明确规定“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XX县区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这三级代表大会一律每年开会一次。” 党的“八大”把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写入了党章,开始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并于1956年11月、1957年10月先后出台了2份规定(《关于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前召开的地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问题的规定》、《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改选、补选问题的规定》)。当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一级党的代表大会(除西藏外)和1500个左右的县(自治县、市)从这届起都实行了常任制。后来由于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加上党内个人崇拜现象的逐渐滋长和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兼之对如何实施代表大会常任制等问题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经验,只召开了一次八大二次会议,时隔10多年后,也就是1969年,才召开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拨乱反正以后,我们党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是1982年召开的十二大,曾经酝酿提出要恢复党代会的常任制。但是,这项设想最后在十二大上没有实现,当时十二大的新闻发言人胡乔木同志曾经就这件事情做了答记者问。直至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在新的历 -1- 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思路。从1988年开始,经中组部同意,11个市县区先后开展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直至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目前近20个。我市则是在1993年年底开始试行。XX省除南安试点外,还有柘荣、晋江、石狮。 二、几个知识点 1、概念问题。党代会常任制而非党代表常任制。二者的区别。党代会常任制:一般认为,党代会常任制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党代会年会制,即由全体党员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代表,每年召开一次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履行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责。二是党代表的常任制,亦可称代表任期制,就是党代会的代表和它所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资格和权利同时存在,任期与换届同委员会的任期与换届同期。 党代表任期制。亦可称之为党代表常任制,被认为是党代会常任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党代会的代表资格与它所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资格和权利同时存在,任期同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闭会期间,由全委会履行职权,常委会行使执行权,纪委行使监督权。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并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代会常任制的核心是确认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落实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党代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使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 2、关于《中国共产党XX县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 共分代表、代表团、代表大会年会、议案办法和附则五部分。 ①代表:条件、名额、构成比例、产生办法、资格确认、任期、职责、教育管理、权益保障、辞职、增补取消、活动等12项内容。说明:关于名额,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总名额为368名(包括10名机动名额),选举产生358名,后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目前代表360名;关于构成比例,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市代表构成比例是这样的:各级领导干部占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占18%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另有规定妇女代表比例不少于妇女党员所占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少于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45岁以上一般不少于50%,归侨、侨着、台籍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等;关于任期,明确为5年,与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关于辞职,包括因公辞职、个人申请和责令辞职,相关程序。 ②代表团。包括组成、职责、活动等3项内容。 ③代表大会年会。包括会议名称、职权、召开、实施等4项内容。关于名称,年会全称是“中国共产党XX县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另,基层党委召开党的代表会议,不叫“代表大会”,而是“代表会议”。 ④议案办法。包括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议案提出、议案处理等。关于提出,代表团或2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提出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关于处理,第一次会议不受理议案,只在年会受理。代表团提出的议案须经代表团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为通过,且团长为领衔代表,要签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本人要签 名,且排在提案人第一名的为领衔代表。承办机关单位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⑤附则: 三、试点做法 推进党代会常任制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1.各级党委对常任制的认可问题。何中国、邢慧丽认为,实行常任制后势必会强化党代表大会的作用,党内原有的三大会议制度的格局肯定会发生变化,原有党的领导程序和利益格局都会发生变化,这势必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而且,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发扬党内民主肯定会对地方党委和党委领导成员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制约作用,使他们为自己套上“紧箍咒”。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委领导对推行常任制是否认可,是否愿意为自己套上“紧箍咒”,将直接决定常任制的推进程度。 2.常任制要不要向县市以下延伸以及如何向县市以上推进的问题。一些学者指出,县市以下党的组织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发展民主的方向和目标是直接民主,而不是间接民主。因此在基层应建立和完善党员大会制度,而不是代表大会制度,更不是常任制。所以基层不适合搞常任制,常任制也没有必要向县市以下特别是乡镇延伸。关于常任制如何向县市以上推进的问题,有的学者指出,县市的常任制试点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考虑推进地市一级的常任制,然后推进省一级的常任制,省一级的常任制发展成熟以后就可以着手推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常任制问题。 3.常任制推行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众多学者认为,目前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中,面临着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缺乏党内统一的理 论定位和权威制度支持的无“法”可依的困境问题。由于缺少一个市、县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暂行条例或规定,就试行常任制的党的代表大会的地位、特点、职能、职责、机构、运行程序、经费和相关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理论定位和党内法规确认,这就使得各地在具体实践中对党的代表大会的重视程度、制度安排、领导机制、操作程序以及党代会发挥作用的大小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 4.党代会常任制能不能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突破口的问题。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国要采用以党内民主来推动人民民主的思路。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又有一个从哪里首先进行突破的问题。在理论上,党的代表大会应该是党内民主的核心和关键,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应该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行突破,这种突破就是实行常任制。但目前的理论研究中对常任制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党代会常任制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还难以统一。 5.如何看待代表联名与“串联”问题。有专家认为,党代表提出议案、罢免、弹劾,都需要有联名签署,十七大还规定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可以群众联名提名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而联名必然有“串联”,没有一定的“串联”是不可能联名的。党历来是反对非正常的“串联”的,视其为小组织活动。那么,如何区分正常的党员群众联名提名候选人、联名提出议案(包括罢免弹劾之类议案)与非正常的“串联”提出议案。区分的标准是什么。都需要有相应的解释,否则,一些联名提案就有可能被视为非正常的“串联”、小组织活动而无法进入程序,党代表的一些基本权利也无法兑现。 6、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问题。议案提案、询问质询、评议述职、调研视察、联系服务等方面。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