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增强预防事故的主动性和可控性,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黄朝华 副组长:蒋勤伟 成员:金鹭、姜志君、金鸣希 二、日常巡查范围及时间 1、负责全线施工段落范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巡查。 2、日常巡查每月每项不得少于一次。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的内容。 对施工重点区域,特别是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加强日常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检查工程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 2、建筑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与作业队员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 施工全过程。 4、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必备条件。是否实施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基坑支护,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隐患改整情况。 5、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手段。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原材料实验、砼、砂浆的配置及计量、工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及部分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等情况。 四、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应切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建立日常巡查档案。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