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为创建现代型绿色学校,强化师生高度的环保意识,形成自觉的环保习惯,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要求全校师生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让校园绿化、美化成为我校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环保制度: 一、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地面上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
2、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桌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 5、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6、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7、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8、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校园环境管理“九个禁止” 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
3、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 5、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6、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7、禁止带宠物进校。 8、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9、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三、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保洁。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
4、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 4、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5、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6、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
5、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 五、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
6、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 ,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六、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
7、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第二篇:学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双流镇中心小学生态环境保护 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以下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班级卫生包干,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
8、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1 5、黑板报、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内容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
9、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教育局,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2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
10、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
11、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
12、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
13、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用砖头、石块
14、、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课间操或全
15、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8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
16、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环保教育制度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真写环保读书笔记,提高环保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
17、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7、与破坏环境的一切行为做斗争。 8、课间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少制造噪音,共创宁静环境。 9、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0、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11、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2.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3.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014.买
18、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5.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6.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
19、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办公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各室要切断12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
20、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禁烟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职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
21、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15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二、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三、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四、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评比标准,每天检查,每周评比,评出优秀班级。 五、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
22、学期末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双流镇中心小学 2014年9月 第三篇: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
23、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第二章基础治理 第一条项目部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丁良静;副组长:张英、高伟;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二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治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
24、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四条具体要求 1、以上治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一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第二条加强生产技术治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三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
25、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随便倒入明沟,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四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五条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要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第六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施工队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项目办及集团公司。项目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
26、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一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1、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2、放松治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3、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4、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5、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6、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7、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治理人员; 8、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第六章
2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北京昂内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第四篇: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
28、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
29、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第九条 设备机动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第十条公司绿化队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供销处对公司所购
30、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人事处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
31、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第二十条 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
32、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应结合督察室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成立安环科,设置专职环保员,其他各单位要有兼职的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对各单位环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第五章 建
33、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
34、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
35、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第二十八条 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第三十条 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
36、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司内新购买的放射性物品,必须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对于废弃放射源不得私自处理,上报安全环保处后,由使用单位或购置部门负责返回生产厂家或送往国家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并经职业卫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不得随意更换岗位。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环保处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环保处环保科
37、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表见附件一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十五条 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
38、定。 三、对露天堆放的粉料堆场,使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禁止洒漏。 四、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第七章 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二、凡产生废水的单位要按规定向安全生产处环保科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生产
39、处。污染物申报表见附件一。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各单位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六、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环保处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八、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第八章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
40、、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三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各单位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第九章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
41、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十条 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第四十一条 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 (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
42、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
43、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第四十二条 事故的报告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处,由安全环保处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见附件二),除留存外,送至公司安全环保处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第四十三条 事故的调查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环保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