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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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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医疗救助是农村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主要是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基本的医疗问题,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农户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二者的有机结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人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关键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贫困农户一、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是我国农村地区医疗保障制度的两大重要支柱,我国2002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在农村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并要求到2010年,基本覆盖我国农村居民。虽然二者在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以及受众群体上存在差异,但二者的有机结合将会大大提高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

2、保障程度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医疗负担。医学论文网二、医疗救助制度面临的问题医疗救助是专门针对罹患疾病的困难群体的一种社会救助,以解决其无力看病就医的问题。长期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2003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覆盖面是占农村5%的特困人口,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资源捐助,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国务院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建立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拉开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序幕,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贫困人口众

3、多,医疗救助管理效率较低,导致此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层面都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我国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渠道有限,无法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医疗救助需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可分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其中政府资金又可分为中央政府资金和地方资金。但是,我国需要医疗救助人口较多的地区多位于中西部,而这一地区又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地方财政支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获取资金,来自社会捐助的资金非常有限。中西部地区的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较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需求量大,这就形成了政府医疗救助资金有限与农村医疗救助需求较高的供需矛盾。(二)“准保险化”现象的存在,使我国医疗救助无法解决特困农

4、户的实际问题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医疗救助服务都设置了“起付线”,这样就容易造成特困农户无法真正从医疗救助中受益。根据王保真教授对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区别的介绍,新农合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的目的在于防范道德风险,保护基金,但医疗救助制度本身设立的目的在于帮助贫困人群,若设立起伏线,分明是将大部分贫困救助对象阻挡在医疗救助的大门外。医疗救助本身的目的就是帮助特困人口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但是“起付线”的设定违背了这一制度的初衷,使许多特困群众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惠。(三)医疗救助的范围较为狭窄,层次较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庞大的医疗开支由于大病病种限定的范围有限,致使很多患有划定病种范围之外的农户无法享受到医

5、疗救助,而绝大多数的多发病、常见病都未被划入救助病种之内,使很多患病的贫困人口无法得到救助,也就造成了很多因病致贫的状况。(四)与新农合制度衔接不畅,影响了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补偿对救助对象的及时性、连续性,也影响了对卫生服务的有效监管,影响了救助的效果和效率首先,由于新农合设计了起付线、共付率和封顶线,使许多贫困人口望尘莫及。其次,由于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对医疗服务供方行为的制约不能有效衔接,使得农户无法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再次,从管理层面上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衔接不充分。在对贫困人口的救助申请审批和身份认定上,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没有统一。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办理手续复杂,而且多采取报销制,两者

6、分开进行,造成程序繁琐和资源浪费。新农合信息网络比较健全,而医疗救助的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严重滞后于实际需要,没有使用新农合的信息管理系统。三、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同时兼顾小额门诊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2003年1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到2009年底,全国新农合的人群覆盖率已达到94%以上,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所以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结合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际运行中,如何有效地发挥两个制度的协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群体的经

7、济负担,实现农村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是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建设中亟待研究的问题。(一)农村医疗救助应该着力解决贫困农户参与新农合的费用,让广大农户都参与到新农合中,这样才能将二者的有效衔接变为现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帮助救助对象缴纳参合费,使其加入新农合,这是两个制度无缝衔接的第一步。对于新农合补偿重点的住院补偿,根据贫困人员的实际情况,应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这是确保贫困人员卫生服务可及性提高的重要条件。在新农合进行补偿时,由于共付率的存在,医疗救助应该对新农合补偿后进行二次补偿,以减轻救助对象的个人负担。封顶线以上部分,如果由于因疾病就医而造成个人或家庭负担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医疗救助基

8、金应该给予其临时救助资金,帮助这类人员度过难关。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大病补偿,所以一般没有设置门诊账户,但从疾病发生和发展的情况以及人们实际需求来说,医疗救助最好也和新农合一样设置门诊账户,以满足救助对象的门诊需求,做到预防为主,进而实现健康保障和节约费用的双赢。(二)建立不同部门之间的高效协调机制,为两项制度的无缝衔接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均是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而新农合则是由卫生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与实施,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提高居民医疗服务利用能力。所不同的是,医疗救助针对特定的弱势群体,而新农合则针对一般人群。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有效衔接,关键是不同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协调

9、、配合问题。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运行顺畅,两个制度的衔接就有效;否则,即使有了相关政策规定,也不能保证实现有效衔接。可以说,建立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是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有机衔接的基础和前提。(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救助对象的费用负担医疗服务提供与利用的合理性,对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均较差,在救助方案设计时,所要考虑的多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新农合补偿加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已经非常少,这虽然减轻了救助对象的费用负担,但也会带来供需双方过度提供服务与利用的问题。同时,还应该严格控制范围外服务和

10、药品的费用比例,尤其是对医疗救助对象,这些范围外服务的提供实际上是增加了患方负担,减弱了医疗救助政策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效果。保障性住房到底为谁而建?荐 16 郝金刚 转载自 财经国家周刊 | 2010-12-17 12:25 | 投票 关键字:保障性住房到底为谁而建 摘要:大手笔地讨好有影响力阶层和精英阶层,非但不能缩小社会阶层贫富差距,反而扩大两极分化,这与社会保障目标完全背道而驰。保障性住房到底为谁而建,这一个原本颇有共识的命题突然变得模糊了。公开的消息说,杭州从2010年开始量化推开人才专项住房,三年建设150万平方米,实行政府定价,按成本核算,原则上不超过周边市价一半。值得注意的是,这些

11、可谓低价的人才专项住房,用的都是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占了杭州同期经济适用房建设量的一半左右。打着保障性住房的旗号,却给了收入并不低、住房条件并不困难的人群,这让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充满悬疑。公开的资料显示,2009年杭州总共216套突出贡献人才住房,国企、民企老总或部门主管就获得63套,此外大多被广电、报社、出版社、剧院、医院等高端人才获得。这些杭州市级突出贡献人才又是由以下名义构成的:如被评为某局个人先进、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分食杭州经济适用房的这些魅影,其实质是对被叫停多年的福利分房体制的“借尸还魂”。消息说,基本住房保障法快要出台了。笔者参与过前期草稿的一些论证。原本大家所期待的

12、是,通过“新法”把各级政府对住房保障的投入积极性调动起来,并形成刚性约束。但现在我们所期望的是,“新法”首要的是防止住房保障之名被滥用,防止以保障为名被寻租,防止保障性住房不保障。住房消费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单纯靠市场机制来配置住房资源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市场失灵”,为此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对公民住房权利的保障要有政府的介入。为基本住房保障法立法的宗旨就在于,引导政府在住房事业发展方向上,从过去那种单纯追求平均意义上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转向更加注重维护每个人的居住水平底线,而后者是建立社会公平公正和解决民生问题必不可少的基石,由此增加社会总福利。但前提是,政府打着克服“市场失灵”的旗号去掌握大量社

13、会资源分配的同时,要避免“政府失灵”。“政府失灵”是系统性的、全局性的,纠偏起来十分困难。“政府失灵”发生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被“俘获”,即政府的公共权力被少部分利益集团所掌握,公共资源为少部分人服务,表现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各种形式的腐败寻租。另一种是政府虽然没有站在某个特定利益集团角度,但行为准则就是错误的,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利用既没有按照效率原则执行,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也没有依照公平的原则去落实,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阶层分化。在住房保障建设中,这两种“政府失灵”的隐忧都存在。其一,目前在一些地区,住房保障的资金某种程度成了“唐僧肉”,只要打着住房保障的旗号,都可以来分食。从人

14、才住房保障到公务员住房保障,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而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则需排长队等候。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对住房保障理解有误。在一些地方,甚至认为与其保障在社会上无足轻重的中低收入家庭,还不如保障对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士。经济适用房或人才专项住房,动辄资金几十亿乃至几百亿的大型公共工程,在程序上理应经过人大讨论和许可。大手笔地讨好有影响力阶层和精英阶层,非但不能缩小社会阶层贫富差距,反而扩大两极分化,这与社会保障目标完全背道而驰。保障性住房的走样,其深刻背景是“富福利”已成为潜规则。“富福利”一词最初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秦晖教授提出来的,用来描述现在一些地方

15、搞社会保障和福利,越是高收入者受保障越多福利越多,这点在住房保障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北京、郑州、宁波等地方暴露出来的经济适用房成为“公务员专属房”,如这次杭州人才住房成了“老总房”,如在深圳身家几百亿的马化腾仍坦然领取每个月3100元的住房补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住房保障中弄虚作假而套取利益的个人,应该以“骗取公共财政资金罪”来论处。即使没有贪污和腐败,在住房保障建设中不经公共讨论和授权、不在有关法律允许范畴而擅自主张,或者因措施不当而浪费资金、造成公共利益损失,有关政府单位负责人,也应该以“浪费公共财政资金罪”追究。谢逸枫:拿保障房当遏制房价上涨利器太尴尬 提示:号称史上中国最严厉的调控究

16、竟怎么了?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保说:“内地房价很难降,左一个(国)十条,右一个(国)五条,房价压不下来,若真买不到房可先租”。11月26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房价波动前所未有,调控压力前所未有”,这是官方二次承认国内房价难降。1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目前中国政府和大部分学者及专家等老百姓都把降房价的大任,希望寄托在保障住房。因此,保障房竟成了最后一把遏制房价上涨利器,难道保障房就能够把房价打压下去吗?在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下,由于户籍的限制,外来人口因无法享受保障处于游离状态,规模庞大的农民工、大学毕

17、业生、外来创业者成为大中城市的新“夹心层”,蜗居在条件艰苦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居民楼地下室中。 保障房建了十二年 咋就越建越没力 1998年,中国“房改”启动,承诺城市80%以上家庭住上政府保障房,安居乐业的民生理想似乎有望实现。然而,2003年“房改”突然变奏,将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改为商品房。自此,中国房价迅猛上涨,房子成了普通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遥远梦想。住房体系过度市场化,这条路,真的走对了吗?随着2003年国务院“18号文”的颁布,国内商品房价格犹如脱缰之马般疯涨,占据整个城镇住房体系90%份额;与此同时,保障房投资占住宅投资的比重却一路下滑,份额仅为5%左右. 1998年住房商品化

18、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就已多次提及保障性住房。但是,此后对保障性住房在界定、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诸多方面始终未能加以明确。过去十年堪称中国楼市的黄金十年,却也是住房保障严重滞后的十年。据统计数据显示,以全国经济适用房开发与销售情况为例,两大方面占同期商品住宅投资额和销售面积的比重都大幅度下降,分别从2000年的16%和20%降至2008年的5%和8%。 其实,谁都知道,保障住房制度在中国一直是不完善,与新加坡和德国及美国等香港相比,首先中国保障住房一直存在立法缺限,完成靠政策或通知等文件,去实施保障住房开发作为依据。其次保障住房的资金,一部分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10%及公积金等其他资金

19、,但是,从各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看,基本上是3%或6%,有的甚至是零,保障房建设缺资金是保障房建设完成率主要因素。 再次保障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及时,虽然中央再三强调,一定完成中央对于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计划和开发时间,但是,地方政府往往考虑到保障房不能够给地方财政带来收益,只公布保障房土地供应计划,却没有去实施,成为中国保障住房完成率不高的因素之二。最后保障房选址偏僻,或者是城市之间有行政限制,或者是保障房价格过高,或者是地方城市存在住房观念问题,导致保障房的建设和开发不重视。 2010年度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为大约18万公顷,但是从全国30省区市(西藏除外)住房用地计划情况看,基本上未

20、完成供应计划,30省区市大部分仅完成供地计划的50%-60%左右。从今年土地供应增长135%,三类住房用地占77%的情况看,保障房的土地供应未来将成最主要的抑制房价和增加市场供应及解决结构问题的核心因素。毫无疑问,土地供应量不足,造成供应不平衡,影响政策调控和楼市供应,将把2011年房价推高。 保障房出这么政策 真正有多少执行 根据住建部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大约为18万公顷,同比增长135%,三类住房用地总占比不得低于77%。从全国来看:除了将房地产三年振兴规划从“十二五”规划中删去之外,国务院还提出了保障性住宅建设目标,2010年全国要建设580万套保障房,2011年

21、要建设680万套保障房,2012年要建设620万套保障房。也就是说2011年和2012年两年内,全国保障性住房建成量将达到1300万套。与去年全国住房实际供地76461公顷和前五年平均年度实际供地量54650公顷相比,有大幅度增加。 例如,2009年1至11月,我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7.54万亩,仅完成年度计划供应量的46.66%。疲弱的建设力度,意味着保障房与庞大的商品房数量相比仅仅是冰山一角,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太少,实际供应只占到整个城镇住房体系的5%左右。 例如,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该年度计划的适用范围是广州市辖十区。2010年广州市商品住房用地将供应50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75

22、0万95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1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即是说,2010年广州市的住房用地供应中,保障型住房用地已占到30%;保障型住房规划建筑面积则占整体供应的31.47%39.8%。 在2010年广州市计划新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中,已落实用地的项目有19个,拟建建筑面积180.19万平方米,含廉租住房建筑面积96.9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共83.22万平方米。广州原计划2010年供应3000套公租房,最近又明确公租房数量将增至8000套。 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共租赁

23、住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主力的方向,今年全国37万套公租房的兴建任务已下达。加大保障性住宅供给的同时,各地还不断探索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试图建立适合自身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总量比上年增加三分之一。2010年众多城市明显加大了保障房的供应力度,例如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0年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保障性住房已开工220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5;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90万套,占全年计划的65;农村危房已开工68万户,占全年计划的

24、56。其中,廉租住房开工率75,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率85,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率70。截至2010年8月末,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投资4700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60。中央财政692亿元补助资金目前也已经全部下达。 例如,从1998年房改后,除了1998年与1999年经适房投资占住宅投资总额的比重呈上升外,从2000年至2007年这一比重一路下挫,其中2002年、2004年与2005年经适房投资建设更出现负增长。 住建部、国土部11月26日发布的“151号文”中,提出建立政策性住房项目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而本次通知除了免征城镇土地

25、使用税,还提出对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其中,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在2007年,国发24号文对1998年来住房商品化改革之路进行“纠偏”,试图建立多层次保障房体系,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提供的主体则包括了市场(开发商、社会资金等)和政府。2008年底,住建部提出今后3年9000亿投资保障房建设的计划。但对于保障房应该以何种形式体现,3年来争议不断。今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发展公租房建设。公租房大力扩容,成为重要住房保障形式,淡化了经适

26、房、限价房这类过渡性产品。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今后3年,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相关契税。 2010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租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租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从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

27、以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例如广州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在全国处于前列,和香港等地相比,虽然在保障面积和轮候时间上较优,但仍有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存在开发强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建配套和交通不够集中、个别公建配套建设滞后等问题。 近期出台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加大了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和监管力度,分别在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公租房建设和运营中的多税收政策优惠、保障房建设监督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障房建设资金难题、保障房建设进度考核机制的缺失一直阻碍保障房建设。我国不仅从资金、土地供应

28、、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住房保障的建设力度,而且也加大监管力度。 保障房数据很完美 但完成率很担忧 保障房建设雷声大雨点小,在今年年初出台的“国11条”里,加大保障房建设成为中央遏制高房价的重要手段之一,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更表示通过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摆在老百姓面前的是,从2000年开始,保障房建设日益被边缘化,网易房产从长江证券一份研究报告获悉,从1998年房改后,除了1998年与1999年经适房投资占住宅投资总额的比重呈上升外,从2000年至2007年这一比重一路下挫,其中2002年、2004年与2005年经适房投资建设更出

29、现负增长。 例如目前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0-2015)已经省建设厅和省国土厅备案审查。规划确定了2010年至2015年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规模为180.6平方公里,其中“十二五”期间大约需完成69平方公里。 69平方公里中,拆除重建规模为23平方公里,包括城中村12.7平方公里、旧工业区9.2平方公里和旧城区1.1平方公里,拆除重建后应提供居住用地6.9平方公里、工业用地4.6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5.7平方公里,以及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5.8平方公里。 如果将23平方公里划分到每年,意味着在近五年内,深圳每年平均要拆除重建规模为4-5平方公里。未来五年内,包括拆迁费

30、用和直接投资在内,深圳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预计约3500亿元,预计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700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城市更新将持续稳定为深圳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到2015年提供保障性住房150万-180万平方米。 但是,迟钝的推地导致土地供应缓慢和完成率低,显然不能成为降房价的利器。例如,深圳2010年内土地供应有限。到今年10月,深圳终于结束新政以来住宅用地“零出让”的局面。然而,今年以来,深圳土地供应的速度相当缓慢,前两次住宅用地出让的相隔时间长达半年之久。此外,深圳2010年土地供应计划,今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110公顷。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深圳市政府土地实际

31、供应20公顷,完成率仅18%。例如,2010年初,深圳将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的指标由2万多套最终确定为5万套,共涉及用地面积119.72万平方米。目前已进入2010年的最后一个月,2010年10月底,深圳市今年已经完成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8万套,用地面积90.06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5万套的76%。按实际情况来看,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度十分缓慢。 截止2009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太少,实际供应只占到整个城镇住房体系的5%左右。例如,根据已公开的数据,自广州2006年启动新社区建设以来,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逾290万

32、平方米,只完成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要求的900万平方米的32%。根据已公开的数据,自广州2006年启动新社区建设以来,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逾290万平方米,只完成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要求的900万平方米的32%。 我国去年“卖地”收入1.4万亿元 同比增43.2%,财政部4月11日,发布了详细的2009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增长43.2%;其中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亿元,占1.5%。受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影响,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呈现明显的前低后高走势,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19.7%,下半年收入增长110.9

33、%。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2/3来自沿海省份。此前,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9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占出让总价款的94.9。 有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两年间,深圳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保障性住房近9000套,完成计划不到1/10。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将安排6.94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关于深圳市2009年度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及2010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的报告时披露的信息。今年,深圳拟新出让各类用地370公顷,城市更新项目出让土地416公顷,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 根

34、据计划,深圳市本级土地出让计划支出158.76亿元,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6.94亿元。2009年11月,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审计署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根据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核拨所需资金。 在保障性住房上,去年深圳用于该项的支出为4.77亿,实际仅支出了2.78亿,占计划的比重不到60%。主要用于梅山苑二期、福保桂花苑、华达园和首地容御等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收购支出。而今年在保障性住房一项上,安排支出6 .94亿。其中,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安排了6.78亿。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梅

35、山苑二期、龙华拓展区保障性住房和平湖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费用不低于1.86亿。此外还将安排0.16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支出,共计近7亿。 实际上,2009年深圳在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上,土地供应量为零。人大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按期供应,又要按规定建立专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政府应当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资金的管理,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此外,针对去年计划供应土地360公顷,但实际仅完成220公顷,比重仅为六成的情况,人大常委会也提出,计划完成率低主要是计划出让地块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政府应当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征地拆迁和土地整备力度。

36、保障房的土地供应未来将成最主要的抑制房价和增加市场供应及解决结构问题的核心因素。毫无疑问,土地供应量不足,造成供应不平衡,影响政策调控和楼市供应,将把2011年房价推高。目前楼市最关键的是增加土地供应,而增加土地供应量的落实是房地产长远发展的根本。所以,若市场土地供应不出,商品房也不会低价卖出。 保障房建设任重道远 难成政策调控主角 从第二季度开始,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来稳定房价。将70%的住房建设用地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型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 在“二套房首付提高至五成”让投资客和开发商感觉“头昏眼花”之前,国土资源部就公布

37、了2010年土地用地指标,从2009年的全国7.6万公顷猛增到今年的184748.85公顷,并将70%的指标“蛋糕”划分给了保障性住房/中小套房等,这对部分开发商来讲,显然是个利空消息。 例如上海“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或占到住房总建设规模的一半以上,而商业性住宅建设量仅占不足三成。从房价问题根源来看,住房保障的缺位是问题根本所在。过去十年,堪称中国楼市的黄金十年,却也是住房保障严重滞后的十年。房价高涨和住房保障落后相互叠加,才使得房价问题日益尖锐。眼下,国内房地产宏观调控“一手抓房价、一手抓保障”也正是基于这种判断。由此看来,在我国整体经济趋好的环境下,中央要放松调控或许要在住房保障

38、见效之后。 2010年全国将新开工至少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当于2005年全国全部新建商品房开工量,但达到交房条件,预计要到2012年前后。说明2010年全国要完成580万套保障房建设还是有悬念,2011年仍将继续建设680万套保障房,2012年要建设620万套保障房。至“十二五”期末,全国6.6%左右的城镇家庭可享有廉租住房,5%左右的家庭将享有经济适用住房,10%左右的家庭将从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房政策中受益。如果加上其他财政补助(如贷款贴息和退税)受益群体,5-10年后,预期将有30%城镇家庭可能享受到住房保障。 一边是商品房价格犹如脱缰之马般疯涨,一边是保障房建设雷声大雨点小,高房价”

39、时代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1999年至2009年的十年时间里,全国房价涨幅约为135%,在大多数重点城市,房价翻三、四倍并非什么新鲜事。与此同时,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投资占住宅投资的比重却一路下滑,尽管每年从中央到各省市都列出很多保障性住房计划,但最后都成为一纸空谈。到底是什么造成保障房建设陷入“越喊越消极”的怪圈?地方政府过分倚重商品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正是其最重要原因。 在房价突飞猛进的2009年,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 2009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今年

40、1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座谈会也显示,去年1至11月,我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7.54万亩,仅完成年度计划供应量的46.66%。疲弱的建设力度,意味着保障房与庞大的商品房数量相比仅仅是冰山一角,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太少,实际供应只占到整个城镇住房体系的5%左右。 在发达国家,商品房占整个住房供应体系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5%,保障性住房或者带保障性特征的住房占比往往非常高, 在新加坡,保障房和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占住房体系比例高达97%,仅有3%的富人居住在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内,并且收取很高的土地出让金以及物业税。但在我国地方政府并没有建设保障房的动力,导致整个城镇住房体

41、系90%以上被商品房占领,比例之高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 保障住房制度完善 立法才是根本问题 继深圳“住豪宅”“开豪车”申请保障房一事被曝光后,全国各地对“保障房复审”进行严查,然而,审查越细漏洞越多。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复审工作完成并公布后,“零资产”、“隐瞒资产”、“住豪宅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情况再被曝光。连保障房审核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也叹息:审核确实存在漏洞,申请者预先将资产转移境外很难查,婚姻作假也不好核实。尽管建设进程缓慢、审核漏洞重重,深圳保障房建设仍在大举进行,11月底,深圳保障房杀进寸土寸金市中心,在益田大厦供应456套房。 国内房价从2003年起进入“快车道”,商品房对拉动GD

42、P作用非常大,通过卖地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贡献也大,因此地方政府纷纷倚重商品房建设,自然没有动力建保障房”,正是由于保障房被边缘化,商品房一手遮天,国内房地产市场垄断地位牢不可破,才造成国内楼价上涨一发不可收拾。即使是保障房建设政策也被限定在不会冲击商品房的原则下执行,因此保障房被越建越远,定价越来越高。 资金问题是保障房建设普遍面临的难题,根据通知要求,12月10日前,各省级政府要完成相关规划,上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根据住建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份时,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投资4700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0%,且中央财政69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已经全部下达。据推算,今年全国保障

43、房投资应超过7800亿元。而明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目标远超此前市场预期,意味着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将超过1.3万亿元,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五分之一左右。 保障房的推进尚存一些缺陷。例如准入审核方面。今年初,深圳市住建局公布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情况公示的通告后,深圳市过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其中有人住豪宅,也有家庭夫妻均在政府机关工作。事实上,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就曾坦陈,经适房存在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曾表示,目前确实存在把经适房分配给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人群的情况。如何明确准入门槛并加以监管,这是外界对立法的期待。高房

44、价下,保障房能否担当起应有的遏制作用,还待考量。 今年4、5月间,有关保障房监管的两份文件密集下发。4月26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此后,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作出有关规定。 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193名人大代表在6个议案中提出,我国现行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目前市场化商品房制度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建议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并基本形成有关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此外,财政部的最新通知显示,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这将大大加快保障房建设速度。加速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弥补过去十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全面市场化所造成的市场失衡及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任务,也是此次宏观调控的重要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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