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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现实障碍与实现路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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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经济评论 2023.04REGIONAL ECONOMIC REVIEW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现实障碍与实现路径*冉 净 斐赵 孟 桥张 省摘要:国家明确提出要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在培育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构建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必由之路,有助于降低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成本、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然而,当前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仍面临着数据权属不明晰、定价机制不完善、流通渠道不畅通、安全风险较突出等现实障碍。为此,必须明晰数据产权、统一定价标准、破除流通阻碍、加强安全防护,从而促进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现。关键词:数字经济;统一大市场;数据交易;

2、数据安全中图分类号:F2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766(2023)04-0076-07收稿日期:2023-04-1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贸易强国背景下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模式和实现路径研究”(22BY013);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面向乡村全面振兴的现代流通体系建构与实施路径研究”(21YJA790046)。作者简介:冉净斐,男,郑州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郑州450001)。赵孟桥,男,郑州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郑州450001)。张省,男,郑州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郑州450001)。【区域高质量发展】一、引

3、言当前,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发展迅速并逐步融入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数据成为全球竞争的基础性以及战略性资源。2020年12月发布的 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核心,统筹规划,健全数据交易各个环节的制度及程序,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2021年3月发布的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做出了明确的长远性规划;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指出,要加快构建统一的数据市场,建立健全全国性数据

4、交易流通制度和规范。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指出,要建立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数据要素治理四项基础制度。从国家政策的导向来看,数据要素的功能性日趋显著,其中,数据交易是促使数据要素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十四五”时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下,推动构建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重中之重。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易大市场可以形成统一的市场交易机制,避免市场乱象的发生,可以确保数76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现实障碍与实现路径据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畅通流动,有助于解决条块分割、配

5、置脱节、区域差距等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未来的科技创新将更加依赖数据的发展,以数据要素驱动的科技创新将会成为各国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部分。构建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进而以统一大市场为基础,可以合理利用全球数据要素市场资源,加强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有助于科技创新,并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然而,现有关于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的研究甚少,数据要素的市场化也处于起步阶段,鉴于此,本文聚焦研究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提出构建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着重探讨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实现路径。二、文献综述数据要素是新兴要素,其市场自然也是新兴事物,在现实运行中尚无成熟完备的模式。现有文献从数据

6、要素市场构建的层次、全国统一数据交易市场构建存在的障碍和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一)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层次研究就数据要素市场构建的相关研究来看,国内学者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将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和管理的权力收归中央,整合各地各类数据交易平台,设立全国性数据交易中心(陈兵、赵秉元,2021)。欧阳日辉(2022)通过划分全国性市场与区域性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境内外市场,提出采用多元化交易模式,建立开放统一的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第二种是建立“数据资源数据元件数据产品”的数据要素三级市场体系。一是数据资源市场,

7、二是数据元件市场,三是数据产品市场(陆志鹏,2021)。第三种是建立数据资产一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为数据资产估值,为数据资产生产和分配提供服务;二级市场为交易定价,为数据资产流通和消费提供服务(陆岷峰、欧阳文杰,2021)。(二)全国统一数据交易市场构建存在的障碍研究在我国,数据交易市场的实践是早于理论研究的。早在 2014 年 2 月,我国首个大数据交易平台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就已经正式启动。20142020年,我国掀起了一波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热潮。至2021年,我国已拥有近80家大数据交易平台。学者们已经认识到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典型的问题:数据权属关系不明确,数据交易市场

8、存在流通壁垒,数据要素定价机制缺乏,数据交易市场监管体制落后(卢黎歌、李婷,2022;王蒙燕,2022)。这些问题是数据要素可以交易之后长期存在的典型问题,严重制约着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王磊(2022)立足于要素市场的构建,认为我国统一要素市场建设面临着市场分割、价格扭曲、内外循环水平差、垄断现象多发、治理效能低等问题。(三)全国统一数据交易市场构建的对策研究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有助于畅通国内经济循环、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数据要素市场的构建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交易市场的统一建设是最关键的环节。徐

9、凤敏和王柯蕴(2023)通过论述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的科学内涵,从数据要素市场演化的历史逻辑,数据要素助推经济增长的理论逻辑以及现实逻辑出发,认为建设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应加强基础制度体系建设;消除阻碍数据要素流通的壁垒;坚持分层次、分区域逐步推动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完善数据安全治理框架,加强数据安全防线。王静云和吕本富(2022)分析了数据交易中的10个关键要素,认为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既需要宏观布局,又需要激活微观层面的活力,并提出确立全国范围的数据资源可交易目录、数据交易所规则赋能、交易初期低成本定价、鼓励数据交易所之间的竞争等政策建议。三、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存在的现实障碍数

10、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的核心在于建成完善的数据交易市场机制。结合现有研究与数据交易的市场运行规律可以发现,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构建需要紧紧围绕数据的“价值形成价值判断价值释放价值统一”的规律,即市场交易必须面临的权属机制、定价机制、流通机制与保障机制,形成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基于此,本文根据77区域经济评论2023年第4期上述四种市场机制对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中的现实障碍进行具体分析。(一)数据确权问题尚待明晰数据的权属机制是数据交易的产生基础,通过解决“数据收益属于谁”,从而产生利益驱动,推动数据的采集、存储、清洗等活动,实现数据的价值形成。数据交易简单来说就是数据所有权的交易,按照实物交

11、易的经验,在交易的过程中,明晰的产权是进行交易的基础。然而,数据作为一种虚拟环境物品,其权属生成具有主体多元、过程多变的特点,极其复杂。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未对数据产权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尚未建立适合于数据这一新的生产要素的确权制度,相关立法对数据权属问题也一直未做出正面回应,这也导致数据要素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两个大方面无法进行明确界定。1.数据所有权界定不明确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数据要素,必然会经由一定程度的加工处理,最初的原始数据一般不具备直接的交易价值,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白皮书 中显示,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数据,98.1%均是二次数据。由此可以判断出,数据要素涉及权利主体至少有两类:数据

12、要素的原始所有者和数据要素的后续处理者,其中的哪类主体应当是最终的权利主体或者两者如何进行协调分配,我国法律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数据交易很难按照实物交易模式根据商品权力的归属进行所有权的转移,参与交易各方的权益也难以受到法律保护。2.数据使用权界定不明确对于数据要素的使用,当前市场主要存在两大主体:企业和政府,这两类主体在何种情况之下可以利用自身所收集到的数据,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以告知同意为原则,然而一些互联网企业对用户数据的利用打着“知情同意”的旗号,但实际情况,“知情同意”名存实亡。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根据 网络安全法 相关规定,

13、基于公共管理、公共事务等为目的使用相关数据,理应履行告知义务。然而现实之中政府部门在使用有关数据却未对数据所有者行使告知权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2021年11月,浙江省丽水市农户举报了多起丽水市相关区县农业大数据平台在未告知农户的情况之下,披露了种养大户的年收入等违规情况。(二)数据交易定价机制尚不健全数据的定价机制作为数据交易的关键环节,数据的供需双方都需要通过价格这一要素进行价值判断和需求匹配。一个完善的交易市场应当以成熟统一的定价机制作为支撑,但目前国内数据交易市场中各种数据的定价机制依旧没有统一的标准,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也尚未真正发挥作用。数据虽不同于一般实物商品,但其价格形成依旧离

14、不开供给与需求关系。结合当前研究发现数据的供给与需求函数分别受成本与交易场景的影响较大,其中成本的不确定导致数据的供给函数不稳定,使得数据供给函数由稳定状态下的 D 偏移为 D 或D;而复杂的交易场景则导致数据需求的不稳定,使得数据需求函数由稳定状态下的S偏移为S 或S;在两者的作用下,数据价格由稳定状态下的P变为函数D、D、S、S 合围的阴影区域,数据价格无法固定,如图2所示。由上述分析可知,数据要素成本的不确定和交图1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理论框架资料来源:作者绘制。图2数据供需关系变化图资料来源:作者绘制。78易场景复杂造成了数据定价机制困难,下文对导致数据要素成本不确定和交易场景复杂的

15、愿意展开具体分析。1.成本是影响数据要素定价的关键要素数据要素具有较高的固定成本以及极小的边际成本,而且数据要素定价还需要考虑潜在价值、顾客喜好等因素,传统的成本定价法很难对数据要素进行成本量化进而进行定价。同时,当前可以进行交易的数据商品通常是经过了烦琐的生产程序,其中包括收集、加工、流通等不同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许多不同的参与者,对各个环节参与者所付出的成本难以准确评估,数据商品的整体成本也就难以准确评价。此外,在进行定价的时候还要根据成本考虑数据要素的内在价值、市场价值以及经济价值,又增加了数据要素的定价难度。2.不同的交易场景也会影响数据要素的定价首先,当前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多为区域性交

16、易平台,同一数据在不同的区域可能有不同的定价,所采用的定价方法甚至会不一样,很难在定价方面做到统一,这是我国提倡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原因,也是构建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其次,面对不同的消费者,数据要素定价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该数据对消费者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时,它才会具有较高的价值。所以,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同一数据也会具有不同的价格。(三)数据交易流通机制有待完善完善的流通机制是数据价值释放的必要条件,是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的重要内容。统一完善的数据流通渠道是建设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条件。在数据要素市场当中存在的不同类型的各种数据,划分标准不同,就会出现不

17、同的分类,而不同的数据在流通层面也会具有不同的流通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流通方式包括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数据的开放主要指政府部门开放特定数据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者为个人提供便利。数据的共享则主要存在于合作企业之间,服务于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而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不论是政府部门的开放流通还是企业间的共享流通,都存在一定的流通壁垒。就政府数据来看,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发布,数据要素的发展也愈发得到重视,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科技部等先后出台了大数据发展方案,强化了大数据的流通及利用。一些地方政府也颁布了一些刚性制度进行约束,促进了各部门数据的开放流通。如贵州、浙江等信息技术发达的省份,党政部门极

18、其重视大数据的发展,数据流通相应的制度约束也较为完善。但仍有部分地区数据主管部门关于数据流通缺乏配套的刚性制度,导致政府内部的数据流通充斥壁垒。同时,有些地区政府或部门所出台的方案、规划、意见等存在一定矛盾,这也导致数据的流通出现阻碍。除此之外,一些政府数据的开放性极低,只有很少一部分数据可供开放,这自然也使数据的流通变得局限。就企业数据来看,我国企业数据流通方式以“数据交易所+数据公司”为主。首先是大数据交易所,自贵州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立以来,各地的大数据交易所也纷纷建立,但他们的数据定价、流通、登记等规则各不相同,区域性特征明显,严重阻碍了数据要素的流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其次

19、是大数据企业,目前我国的大数据企业数据共享程度较低,在一些领域,存在一家独大的情况。例如,阿里、百度、腾讯等龙头企业相互之间无法做到数据共享,并存在一定的数据垄断现象,甚至凭借自身的数据优势,形成了跨领域、跨行业的垄断体系,限制了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四)数据交易市场安全风险较高保障机制是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实现环节,需要通过完善的保障措施促成数据的价值规范与统一。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是数据交易市场正常运行的保障。在数据交易市场中,大量的数据是被集中管理的,在这些数据经由政府或企业整合和处理之后,通常具有较高的交易价值。因此,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这些数据经常会受到非法网络攻击或遭遇泄露风险

20、。此外,与土地、劳动等传统要素相比,数据要素的交易过程是极其烦琐的,这也导致在对其进行市场化交易时,更容易遇到一些安全问题。同时,传统要素的监管体制很难应用于数据要素的安全防护当中,而如果没有强力的监管体制,数据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将难以避免,数据交易的安全风险很高。1.网络攻击,数据泄露问题近年来,各地大数据交易中心相继建立,数据交易市场规模不断增大,但相关市场机制仍旧不健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现实障碍与实现路径79区域经济评论2023年第4期全,自然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数据安全问题频发,IBM机构发布的 2022年数据泄露成本报告 深入分析了2021年3月至2022年3

21、月全球550家组织的数据情况,发现83的组织不止经历过一次数据泄露,全球数据泄露成本在近两年间上涨高达13%。数据一旦遭遇泄露,很难对其进行溯源,这将对个人、企业、政府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危害数据交易的安全,不利于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建立。2.缺乏市场监管问题在进行数据交易的过程中,数据失真、数据欺诈等都有可能造成不好的结果,这就需要市场监管体制去发挥作用。随着数据交易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的弊端更是逐步显露。数据交易市场具有流动快速、线上线下并行等特点,这就使得传统的监管机制无法有效应用于数据要素的交易市场当中。同时,当前的监管体制具有区域性,以地区分管为主,有悖于国家建设

22、统一大市场的方针,在建设数据要素大市场的进程中,必须打破条块化限制,实现数据交易的共同监管。四、加快构建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的实现路径构建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提升数据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可以从数据产权明晰、定价标准统一、流通阻碍破除、安全防护加强等方面进行。(一)明晰数据产权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数据权属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数据权属不明不仅会导致数据交易的失败,还可能引发数据侵权、滥用等现象。而确定的数据权属,则有利于对权属各方进行分责,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维持良好交易秩序,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目前我国的数据确权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当随着数据要素上升到

23、了一定高度,必须重视数据权属问题,不能任其发展。由此可知,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确权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界定数据权力主体。同时,数据确权的关键一点在于分离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两者进行权力范围的界定。首先,就所有权来说,由于原始数据通常不具有交易价值,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通常是经过加工处理的二次数据,这就经常会导致原始数据所有人权益受到侵害。而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主体,只要不违背原始数据主体的意愿且不侵犯其利益,则理应获得优化后的二次数据的所有权。所以,可借助现在的技术手段,如:区块链技术、多方安全计算等,在不移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的使用,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达到分

24、离数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效果。进而赋予原始数据主体一定的所有权,同时赋予相关主体处理后的数据所有权。除此之外,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数据所有权的确定提供刚性要求,确保数据所有权的界定以及数据交易的有序进行。其次,就使用权来说,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制度形式对数据起到有效保护,明确数据使用的范围边界,确保数据使用的合法性。对于企业而言,在使用数据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同时还要保护数据人格权,既要做到“知情同意”原则,还要保护原始数据的完整与准确。对于政府而言,使用原始或个人数据同样需要秉持合法性以及“知情同意”原则。同时,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务、公告数据,政府享有所有权以及使

25、用权。必要时候政府则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开放共享,从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二)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统一数据交易定价标准数据定价机制是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的数据定价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于数据定价机制的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不同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的定价机制,由于数据要素自身属性的特别,其定价机制极其复杂,受价值、场景、成本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总体政策方针,发挥市场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数据交易市场化改革,形成“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数据价格生成机制。首先,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其资产性愈发变得重要,作为新型生存要素,数据资产化

26、可以推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同时,数据资产化是数据进行定价的前提,数据资产化机制不完善也造成了数据定价的困难,反之,数80据定价的困难也是阻碍着数据资产化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想完善数据定价机制,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数据资产化机制。为此,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借鉴传统生产要素资产化机制,政府适当统筹监管,促进数据资产化进程,为数据资产定价、交易提供依据。其次,数据要素定价方法的选择上不同于传统要素,根据上文所提到的影响数据定价的两个主要原因,目前主要的定价策略有两类:一是根据数据产品各生产环节的成本。二是针对数据交易的特殊场景,利用技术手段构建定价模型,如机器学习、博

27、弈论等的定价。本文认为,随着数据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价格生成体系应该选择“报价估价议价”相结合的数据交易价格生成体系。首先,数据卖方根据数据产品成本、市场供需、历史价格等要素进行合理报价。其次,第三方机构在充分考虑价格影响因素的前提下,设计估价模型进行评估,进而形成估价。最后,数据交易买卖双方议价,敲定最后交易价格。此价格生成机制可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统一数据价值度量标准,达成价格共识。在各区域的数据价值评估标准、动态估价机制达成一致后,进一步出台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定价机制。(三)健全数据交易流通机制,提高数据开放共享水平首先,完善数据交易流通机制。第一,各地政府以党和国

28、家的政策方针为宏观导向,结合全国形势以及区域状况制定促进当地数据交易流通的刚性制度,打破内部流通壁垒且不与国家方针以及外地流通机制相冲突,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流通机制。此外,大数据交易中心也应承担市场主体作用,履行相应职责,从而形成“政府加平台”双重管理体系。第二,加强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东数西算”工程。数字基建是我国针对数字经济全球化趋势做出的前瞻性布局,“东数西算”是其中促进数据交易市场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国家算力成本,还有利于解决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数据鸿沟”问题,优化我国数据资源配置,加快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是构建协调统一的数据交易大市场必不可少的手段。其次,理应

29、全力推动数据之间的开放共享。数据的开放、共享是数据流通的主力军,如果数据之间的开发共享有阻碍,数据的流通自然会不畅通,就不利于数据交易大市场的构建。就政府数据来看:第一,构建政府数据分级清单制度。根据数据保密程度对政府数据进行分级分类,进而对数据进行差异化管理。高等级保密数据不对外进行开放;一般保密等级数据依条件开放;低等级数据无条件开放共享。第二,建立一站式数据服务平台。政府可将相关数据以一定限制条件的形式发布在平台上并按时更新,供不同行业的企业按照限制条件进行访问,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合理化。同时,企业也可通过平台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实现政企合作,打破数据壁垒。就企业数据来看:第一,健全企业数

30、据共享制度。制定统一的数据要素开放共享管理规范,建立企业之间数据开放共享的利益分配制度,鼓励企业数据之间的共享开放。同时通过市场化配置引领各方企业进行互帮互助,营造有秩序的企业数据开放共享环境。第二,发挥大数据交易中心的中介作用。要想数据要素在全国畅通流动,就必须发挥各区域数据交易所、数据经纪商的中介作用,并且统一其数据交易规则及服务体系,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的主体,构建数据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四)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首先,面对数据安全问题,必须站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高度,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力度,界定各方市场主体责任,建设有效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这就需要政府、

31、行业的协同治理,有效配合。第一,政府方面。一是出台硬性法律法规,除出台总体的 数据安全法 外,民法、商法等法律相关方面条例需协调推进,对于大数据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二是要加大对于数据安全防护技术开发的支持,通过财政、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并鼓励数据行业应用数据安全技术,全面提升数据交易市场的数据安全防护及治理能力。第二,行业方面。一是要做到行业自律,积极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防止数据泄露以及非法网络攻击。同时拒绝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数据,不使用来源不明数据。二就是要深化区块链、人工智能、数据标识、隐私计算等数据防护技术在数据交易过程中的应用,在行业标准中加入安全技术指标,通过行业标准要求行业中各主

32、体在数据交易流通过程中应用安全数据交易统一大市场构建:现实障碍与实现路径81区域经济评论2023年第4期防护技术。此外,还要针对数据交易场景化应用、数据可追溯、交易可监管、数据防窃取等现实需求,加快数据安全防护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其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预防数据安全问题产生。第一,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数据交易市场不同于传统要素交易市场,具有线上线下并行的特点,因此,数据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必须实现线上线下的协同监管,制定数据交易各环节监管规范,加强线上线下的衔接。严格防范和治理数据垄断、数据欺诈、数据滥用等数据违法行为。第二,深化各类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各类监管部门以及各区域监管机制在进行监管执

33、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数据的互联互通,打破监管的条块化限制,实现数据监管的开放共享,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进而建立全国数据交易大市场统一监管体系。此外,对于数据跨境流动交易,也应建立健全统一的监管机制,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第三,建立数据交易市场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市场对于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等数据安全问题的敏感度,从而及时做到风险防范。同时强化交易市场各主体的监督作用,开通市场内部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机制,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参考文献1 陈兵,赵秉元.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法治推进 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1,23(2).2 王蒙燕.我国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构建的问题与对策 J.西南金

34、融,2022(7).3 陆志鹏.数据要素市场化实现路径的思考 J.中国发展观察,2021(14).4 陆岷峰,欧阳文杰.数据要素市场化与数据资产估值与定价的体制机制研究 J.新疆社会科学,2021(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Z.2022.6 欧阳日辉.我国多层次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机制与路径 J.江西社会科学,2022,42(3).7 王璟璇,窦悦,黄倩倩,等.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引领下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的体系架构与推进路径 J.电子政务,2021(6).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Z.2020.9 国务院.“十

35、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Z.2021.10 陈华,李庆川,翟晨喆.数据要素的定价流通交易及其安全治理 J.学术交流,2022(4).11 国脉数字智库.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02021年)R.2021.12 黄倩倩,王建冬,陈东,等.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下数据价格生成机制研究 J.电子政务,2022(2).13 刘吉超.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实践探索:成效、问题与应对建议 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1(12).14 卢黎歌,李婷.我国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构建目标、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J.理论探讨,2022(5).15 黄南.瓶颈与路径:全国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建设探析 J.南京社会科

36、学,2022(10).16 王磊.建设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突出问题及思路对策 J.经济纵横,2022(3).17 徐凤敏,王柯蕴.建设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的科学内涵、内在逻辑与政策建议 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3(2).18 王静云,吕本富.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的关键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J.管理现代化,2022,42(6).Building a Unified Large Market for Data Trading:Realistic Obstacles andImplementation PathsRan JingfeiZhao MengqiaoZhang Sh

37、engAbstract:The country has explicitly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of a nationally imtegrated data trading market system,and in thecontext of cultivating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the construction of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for data trading is the only way,which will help reduce the transaction cost

38、 of the data element market,achieve coordinate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andimprove the abilit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However,the construction of a unified data transaction market stillfaces problems such as unclear data ownership,imperfect pricing mechanism,unsmooth circul

39、ation channels,and prominentsecurity risks.Therefore,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for datatransac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clarifying data property rights,unifying pricing standards,breaking down circulation obstacles,andstrengthening s

40、ecurity protection.Key Words:Digital Economy;Unified Large Market;Data Trading;Data Security(责任编辑:柳阳)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李 超普 友 少摘要:现代产业体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内各大区域板块中率先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在产业发展基础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比较优势,正处于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和“创新经济”的演化过程中。与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等其他国际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腹地和市场空间,更具

41、竞争力的制造业成本优势和集群优势,但在产业结构层次和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等领域,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比较;路径选择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766(2023)04-0083-08收稿日期:2023-05-1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区域经济多极网络空间组织研究”(19ZD055)。作者简介:李超,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100006)。普友少,男,澳门科技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博士生(澳门9990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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