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屯乡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精)5篇 沈寨乡便民服务中心督查工作制度 为创建文明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廉洁自律,使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对便民服务大厅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咨询,组织实施“一站式”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便民服务大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便民服务大厅的办理事项过程进行全程监察;对便民服务大厅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落实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一)督查事项的登记、拟办和送审工作; (二)督查事项的催办、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督查事项日报表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向乡党委政府
2、呈报和反馈督查情况; (五)督查材料、文件、催办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各窗口执行分类办理操作规程情况; (二)承诺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及运行情况; (三)审查事项上报期间的办理情况; (四)退办事项能否满足充分必要条件的主客观原因分析情况; (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方式 (一)立项督查。乡党委、政府对便民服务大厅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按问题分解立项,明确承办窗口、责任人、办理时限。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跟踪督查。对需较长时间完成的督查事项,要进行连续的动态跟踪督查。 (三)重点督查。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重要审批事项,督查人员要进行实地督查
3、。 (四)督查调研。采取督查和调研相结合,注重督查工作的超前性和时效性,围绕场乡党委。政府关于便民服务的重点工作开展督查调研。 四、工作程序 (一)对承诺办理时限在3个工作日以上的行政服务事项,提前2个工作日向受理窗口进行口头督促。 (二)对已到规定的办理时限尚未办结的办理事项,向窗口发出催办通知,并限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对接到催办通知但仍未按时办结的窗口,限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大厅内进行通报。 (四)对在催办警告期限内仍未办结的行政服务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事项,受理窗口应提前向效能投诉中心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最长可延长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