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存物资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 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
2、,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 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