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姑小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职工车辆停放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停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需使用或停放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本公司人员的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如需要在本车库停放,必须于本单位有关部门登记,办理车辆停放证。车库开放时间为:8:0022:45。 2、收费标准为自行车10元/月,电动自行车15元/月,助动车20元/月,摩托车30元/月。每季度末2530日向商场总务部(职能部门工会)购买停放证,停放证工本费1元/张。逾期不办理补证、退证、换证手续。 3、凡停放车辆于车库内的所有人员须服从车辆管理人员指挥,停放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放或
2、阻塞通道,停放后须锁好车锁。 4、车辆停放证须固定在停放车辆的明显部位,所有车辆一律凭停放证及本人工号牌或工作证进入车库,不固定停放证、无停放证的车辆和不出示本人工号牌或工作证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车辆入库。 5、车辆进入车库须向车辆管理人员领取停车牌,车辆出车库时须将停车牌交车辆管理人员。如停车牌遗失须凭书面说明和有效证件,并经本单位有关部门确认后领取车辆,另赔偿停车牌工本费10元。 6、车辆进出车库应推行,如损坏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7、不能出示有效停放证或乱泊车辆、阻塞通道、不服从管理者,视违章程度处于罚款,罚款金额2050元,违章者须缴纳罚款后方可驶去。 8、任何人不得自行或请他人于车库内抹车或修车。 9、停放在车库的车辆不得过夜。如在22。45以后仍未取走的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上锁,第二天开放时间才能取车。车主凭车辆停放牌及本人有效证件经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开锁取车。若连续停放10天以上作无主清库处理。 10、车主如对车库管理和对车辆管理人员投诉可以向XX县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提出,联系电话:63278332或63588888*3335。 本制度解释权属XX县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xxx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 XX县区车辆停放管理公司 xxx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九月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