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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取证据的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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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取证据的申请书 申请人:陈德毅,男,汉族,1968年3月9日出生,住XX市XX县区龙湾镇黄石村,身份证号码:330303680309061。 被申请人:邱小琳,女,汉族,1972年3月15日出生,XX市XX县区海滨镇北荡村,身份证号码:330321720305362。 申请事项。要求向龙湾公安机关调取被申请人的开房记录。(时间从2011年2月1日起至2012年4月18)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为证明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当行为,对婚姻不忠。特向贵院申请向龙湾公安机关调取被申请人的开房记录,上述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二篇: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李秀恒,男,193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 住XX市XX县区龙华路46-15-4-301室 被申请人:XX市XX县区龙凤镇铁东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朱振海职务:村委会主任所在地:XX县区铁东村 申请事项 1、调取龙凤国土局王海涛现场测量的数据及土坑的照片 等现场勘察资料。 申请理由 该证据能充分证明现场勘察的土坑照片系原告承包的60亩土地未建完的大棚地址。故申请法院调取。 申请人: 2012年4月24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秀恒,男,193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住XX市XX县区龙华路46-15-4-301室。 身份证号:230603193202150057 被告:XX市XX县区龙凤镇铁东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朱振海职务:村委会主任 所在地:龙凤镇铁东村 被告:刘国金,男,52岁,汉族,XX市XX县区路桥公司工人,住XX市XX县区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8年4月被告铁东村委员会与原告单位原市建一公司签订60亩土地建设43型高效节能温室的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合同生效后,原告单位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原告经营做为单位的蔬菜基地。60亩土地先建5栋温室大棚,一栋猪舍,还剩下30亩土地,仍由原告经管理、收益至合同期满。剩下30亩土地续建6栋大棚。 2000年4月份被告铁东村委员会派D80推土机两台、翻斗车4台,将原告经营未建完的6栋大棚基础拦腰切断卖土,并把已建好的看护房全部拆掉。致使原告的6栋大棚的基础变成1.5米深的沟,无法建设大棚,被告的行为无异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未履行完合同的28年可得利益。 起诉人: 2012年4月24日 第三篇: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向*******民政与劳动保障所调取(查询)***、***的婚姻登记记录、核实其二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 在本案一审阶段时,***民政局*主任曾经陈述过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的要求,上级指示****年底***所有的婚姻登记信息均应将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完成,但在该案件进入二审之后,经申请人向****民政局查询仍无法查到上诉人***与原审被告***婚姻登记纪录,由于上诉人***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存在重大缺陷,没有编号,那么该结婚登记是否存在及婚姻关系是否持续至本案起诉之日对本案的审理至关重要。 故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调取收集。 综上,请贵院批准申请人的调取证据申请。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四篇: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诉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建合同部分无效一案,鉴于该联建合同所涉土地均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及xx村所涉联建开发的土地均没有办理过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特申请法院就未办证的原因向土地管理部门调取有关证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x 2012年x月x日 第五篇: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 ×××人民法院: ×××诉×××一案,为查明本案事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申请贵院依法调取×××,用以证明×××。请求贵院予以批准,谢谢。 申请人:××× (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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