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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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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况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灭火器类型 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二篇: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第三篇: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篇: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安保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商场、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篇: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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