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体育设施,消防器材,线路照明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罗松)。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赵燕春)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张晓云) (四)财务室、财经票
2、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郭丽君)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张晓云) (六)教师备课室、实验室、仪器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财务室等各室的防盗安全由各室负责人主管。 (七)分管卫生的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并履行上级文件精神。(刘玉林) (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安全工作总体监督管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
3、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
4、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门卫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非本校师生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确有事进入须持学校有关人员的便条说明。校门开门时间为上课前十五分钟。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分管卫生领导(刘玉林)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
5、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
6、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9、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
7、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
8、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七)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八)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
9、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九)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013年3月 第二篇: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
10、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
11、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
12、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第三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13、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各班和教研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
14、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5、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 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
15、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7、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员的责任。 8、抓好接送学生客车交通安全。教导处必须对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汽车运输公司的资质、运营能力、车辆性能及司机资质等严格审查,并与之签定安全责任状。挑选熟悉接送路线和接送地情况、富有责任心的人员来担任接送学生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违反接送制度致使学生走失或受到其他伤害事故,将追究组织者和接送学生人
16、员的相应责任。 9、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第四篇: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洒基镇云尚小学校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砌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
17、原则。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安全卫生专干是常务负责人。对全校和各自分管区域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督查责任。中层领导和班主任是本部门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操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渎职、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取消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模和晋升职称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奖金。 三、食堂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负责领导为安全食堂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保管、操作人员承担具体责任。 四、学生就餐时的安全负责领导为行政值周,具体责任人 为值周教师、守卡人员
18、(窗口2米以内为责任区)。 五、学生上放学途中、下课期间和休息时的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其余相关人员为德育主任、行政值周、值周教师。 六、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如空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教学管理者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生就寝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宿管,相关责任人为行政值周、值周教师、班主任、德育主任。 八、学校设施设备和后勤场所安全负责领导为安全后勤处主任。 九、学校举行重大活动必需要有校长或副校长牵头组织,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相关处室领导、承办人和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十、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
19、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十一、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安全事故,或当事人已采取合理、可行之手段仍无法避免事故的,不追究责任。 十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妥善处理,校长办公 会根据事故大小,划分各责任人承担的比例,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十三、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洒基镇云尚小学2014年3月 第五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下溪民族中学安全工作 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
20、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
21、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22、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
23、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24、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
25、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26、“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
27、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
28、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生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负有管理车辆责任的处室、部门,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由下溪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