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思考 我国在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现在在我们国家已普遍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已是我们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我们选这这一调查主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以及其他的了解, 以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态度和认知情况为重点,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合作医疗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一、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 1.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情况。在被调查农民中,认为合作医疗好的占93.17%,对住院报销的手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84.88%,表明合作医疗实施一年后,绝大多数的农民对该政策持肯定态度。认为
2、合作医疗补助大病住院更重要的占37.97%,远远高于认为补助门诊看病更重要的4.69%,认为补助门诊和大病两个都重要占57.34%,显示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对补助的方式格外关注,既要求保证大病能得到补偿,还希望小病能有所补贴。认为住院补助单病种方式好的占38.30%(单病种补助指当农民因只患某一种疾病住院时,只需交规定的金额,其余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之后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再划拨给医院),反映出农民对医院治疗乱收费的担心。 2.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及评价。显示,家人有病住院,倾向去县级医院就诊占75.36%,倾向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占24.64%,前者为后者的三倍之多。认为所在地的乡(镇)
3、卫生院技术好、服务态度好、设施条件好,分别占29.24%、50.57%、25.95%。对提供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满意的占34.71%,对提供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满意的占42.50%,认为医院给患者或家属报销时解释政策的占50.63%,反映医生劝患者再花点钱或再多住几天,就能多报销的占12.64%。 5.实施一年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比较。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农民中2005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占85.27%,与该年实际参加百分比85.3%基本相符,从侧面反映了调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得到过门诊补偿的占32.70%,反映出农民并不急于使用家庭帐户基金(XX县区的做法是农民交纳10元,其中5元作为家庭帐户在
4、门诊时补助)。2005年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依次是:无钱、不相信、身体健康、不知道和其它原因,反映出经济困难仍然是参合率不能提高的主要原因。在调查时表示2006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占87.52%,2006年实际参合率为90.05%,说明政府补助提高和组织宣传得力是提高参合率的有效途径(2005年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补助合计为每人20元,2006年为40元)。 二、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建议 1.明确在农村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现在的合作医疗最担心的问题是不能坚持下去,占55.52%。这就说明,农民期待着这一惠农政策能长期坚持下去,缓解农民看病难、
5、看病贵的问题,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其他学者的调查也得出了相似结果:张继伟等在XX省三个县48户农民家庭123人的入户调查表明,在对合作医疗最担心的问题回答当中,担心可能不长久的占46.00%;据叶宜德等在XX省四个县807户农民家庭3458人的调查显示,农户担心合作医疗可能不长久的占45.5%引。这就要求我们向农民明确在农村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的职能定位为合管办的基本职能之一。长期以来,对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职能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县级管理机构,到底应不应管理各医院(定点合作医疗机构)。如果应该管,要管些什么。管到什么程
6、度。由于国务院2003年1月出台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各地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和管理的程度也不同。我们的调查显示,一方面农民对医疗机构有不信任的倾向,另一方面, 医院的个别医生也确实存在着不遵守相关制度和职业道德的事实,这些还不包括合管办在核查中发现的乱收费现象。有人认为可靠物价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等合力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益侵犯问题,但过去的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有失偏颇。由于医学的技术性壁垒和患者个体的差异性,没有行医经验的人往往很难辨别出哪些是必要的检查,哪些是必要的药物,哪些属于单病种,哪些在慢性病患者的范围内,这样就形成了
7、合作医疗服务需方和供方信息的不对称,也就难以对医院和医生实行有效的监督。从理论上讲,定点医疗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可能发生诱导需求,增加农民的医疗负担;从实践上看,也存在个别卫生院一手给参加合作医疗者开处方用药,一手为参加合作医疗者结报补偿的“一条龙服务”,诱导农民增加医疗服务需求,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过度消耗引。XX县区合管办通过聘请有行医经验的医生和离退休的老院长担任监督管理人员,对医院的收费单和医生的处方等实行逐个审查,效果非常显著。所以,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的职能定位为合疗办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保证合作医疗正常运行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维护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利益的重要途径。 3.加强县
8、级医院的建设,将部分乡镇卫生院建立为专长科室医院。调查显示,农民家人有病住院,倾向去县级医院的占75.36%,而倾向去乡镇卫生院的仅仅占到24.64%。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加强县级二甲医院的建设,使之成为全县的医疗救治中心,另一方面应在乡镇卫生院改革上有新的思路。在目前的技术水平及资金限制的情况下,短期内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设备、服务水平既不现实,也没必要。目前农村的医疗消费需求不需要立即扩建乡镇卫生院,比较可行的做法是每个乡镇卫生院在现有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再设立一到两个专长科室,使该科室的技术水平、设备、行医经验等方面接近甚至达到县级二甲医院的水平。 4.认识并逐步突破“参合率瓶颈”
9、。一般说,各地区的参合率经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达到80%以上难度不很大,但在自愿的原则下,达到100%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未参加的人当中,不知道和不相信的农民可通过努力宣传和周围群众的示范效应争取到,没钱参加的一部分贫困户也可通过补助让其参加,但对因为身体健康和其他原因未参加的,我们却没有非常好的办法,调查证明了这一点。调查显示,2005年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原因中不知道、不相信、其它三项原因各占5.93%、30.83%, 7.91%,合计44.67%,这可将其称之为“可争取农户”;而自认为无钱和身体健康的各占43.08%和12.25%,合计为55.33%,可将这部分农户称之为“不可争取农户”。
10、在调查农户中2005年参合率为85.27%,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为14.73%,“不可争取农户”占全县农户的百分比为: 14.73%55.33%=7.95%。由此可知,即使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非常到位,合作医疗管理运行的很好,也获得了农民的支持和认可,但在自愿的原则下,仍有7.95%农户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基于此,笔者提出“参合率瓶颈”的概念,也就是说,在自愿原则不改变的条件下,最高的参合率约是100%-7.95%=92.05%。当然,由于调查范围有限及调查时中央的补助还没有提高到40元,所以该数值有待进一步精确。另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外打工的人员比例也会对该数据产生影响,初步估计自愿原则下
11、的“参合率瓶颈”在91%-93%之间,具体数值有待进一步探讨。“参合率瓶颈”的概念对合作医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参合率没有达到“参合率瓶颈”时,应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及典型示范等措施提高参合率,在参合率接近或达到瓶颈时,合作医疗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保证合作医疗制度正常运行、保持现有参合率上来,而不应该一味的强调提高参合率。为突破该瓶颈,笔者认为应在合作医疗运行稳定、经济条件发达的县率先实行强制原则,使合作医疗制度向全社会福利政策过渡。 5.明确合作医疗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健全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要明确合疗办、农民和定点医疗机构三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合管办的责任是保证合作医疗的健康顺利运行,其权
12、力是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农民的责任是按时交纳参合费用,权力是对合作医疗管 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是为农民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权力是收取制度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费用。应健全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包括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对政府及相关管理机构的激励机制。在这面,省级合疗管理机构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6.探讨农村卫生预防工作的突破口。调查显示,农民对参加合作医疗有患得患失的心理,一方面想少交钱,另一方面又要求能全面保障全家的健康。如,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补助门诊和大病两个都重要的竟然占57.34%,而合作医疗有限的资金显然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笔者认为,农民所有的健康目标集中到一起
13、就是要“防病”和“治病”。目前的合作医疗在防病上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如可为连续二年或多年参加合疗的农民提供体检或者免费接种疫苗服务,这对提高参合率有很大好处。 7.制定符合实际的、低成本的农民个人交费方式。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实行的是依靠乡村医生和村干部挨家挨户宣传说服的方式,XX省通过对27个试点县领导关于村干部挨家挨户收取农民费用筹资方式可持续性评价的调查显示,25个县认为这种方式只能“勉强持续”。所以,怎样收费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怎样收费有利于提高参合率。怎样收费农民最愿意配合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国家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到推行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的是解决广大人民群众
14、的就医难,看病难问题,是社会所需,是中国基层医疗的发展方向,是实现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制下的全民医疗的发展过程,而基层的执行把政策带入了误区,老百姓看病就医照样难。作为一名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借鉴XX县区某镇卫生院搞得新农合,你就会知道为何新农合政策实行起来那么步履维艰。 2:在所有的新农合定点单位,均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种种弊端显露无疑:医疗人员工作消极,应付公事,以逸待劳,以致出现普遍存在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心态。没有了良好的就医环境,广大患者根本享受不到正规.良好的医疗服务。 3:医疗人员的安排不是从广大患者的利益出发,而是本着以社会关系为主导的思维方式去安排(
15、如:无证人员照样能任职上岗),本着“避重就轻;小乱不管,大乱管不了;睁只眼闭只眼(如:工作人员明争暗斗,无故不出诊,夜间不接诊的情况)”的原则去工作。结果导致广大患者的极度反感病源减少效益低平丧失信心的恶性循环,从而使整个单位的工作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就是这样,某些卫生院领导还说“你一个单位,再大的问题也是小问题”,言外之意也就不言而喻了。这句话真“给力”。 4:医疗人员的素质,医技水平参差不齐。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a:医德的严重缺失,也可以说大部分的最基层的乡村医生根本不知道医德的概念;b:医疗知识,医疗操作技术极度匮乏,部分乡村医生连最基本的医学概念都不知道,更别说医疗操作技术了;c:
16、追求单一的经济效益(当然和体制有关),严重的滥用激素和抗生素,“傻大胆”,处方极不规范。当然这些问题与缺乏配套的医疗培训制度是分不开的,这也是基层卫生院或是卫生局的配套机制不健全造成的。 5。卫生院本身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存在很大的漏洞。药库管理人员连药师证都没有;会计人员没有会计证等证件;药库配给服务站*的利润空间甚至比服务站的利润空间还要大,患者的药费居高不下,与国家医药体制的改革大相径庭;不切实际的收取各个服务站的管理费,在自负盈亏的制度下使得卫生院和服务站之间的误解进一步加深,工作更加难以开展;作为各服务站行政上的领导,虽然没有门诊等医疗职能科室,但是卫生院领导毕竟是各服务站的法人,而事实
17、是,各服务站的法人是每个服务站的站长。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 真有医疗纠纷或事故,在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机制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作为一个行政事业单位更应注重诚信,作为服务站的上级主管部门,你怎么能把近效期甚至是失效期的*卖给你的下级单位呢。这也太“雷人”了吧。 6:卫生院协助服务站套取国家公共卫生经费,如: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补助经费。焦点访谈中安徽xx县不是个例,是较为普遍的问题。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普遍存在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款的问题,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我们镇规定村民只能在本村和镇卫生院看病报销,并且每天最多报销人数不能超过30人,群众很不方便 不能报的说的太笼统了,没有一个明
18、细表 农民广泛认可拥护参保率保持较高水平 受益面得到扩大 管理体制不断健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建议 强化宣传力度,扩大新农医制度的影响力。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增长的机制。 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基金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整的新农医工作网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支付制度” 太强制性了。我们一家7口人,可是三个人都是常年在外地。我去年给我家的小孩和90多岁的老奶奶入了合作医疗,可是今年就不可以了,一定要一家的都参加。我们每人30元,一家就是210元,虽说不是很多,可是这210元实在是派不上用场。因为村上医院的药都是些小地方出的,像是感冒药,都是些没见过的名字,吃了不见效果不说
19、,而且还挺贵。所以我们买药都是在镇上的药店,可是镇上的药店不给报啊。所以如果我们交了210元,也是用不上,到下一年开始参加的话这些钱又不可以继续用,那还交它干什么。如果能像存折一样,里面的钱始终有效就好了。 1如资金的监督管理方面加大力度防止冒名顶替时间的发生 2报销要当场结算,因资金周转问题不能及时支付的应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谅解,零头四舍五入精确到角如123。45应支付123.5而不是支付123.00 3合作医疗证件的繁琐制作过程。费时费力费资源。 4简化报销手续 5简化转诊审批的过程延长转诊审批的时间 新型合作医疗从本质上没有改变医院的营利性质,所以从根源上没有改变医院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诊疗活动.各种医疗上的违规行为大量存在,例如:大处方、乱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当住院的开住院,超期住院等到现象大量存在。因而没有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基于以上角度来看,国家投入合作医疗的资金和人力很大程度上是达不到预期效果。不如把这笔资金投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保证基层卫生人员的收入,各各种基本的诊疗设备。切实降低或者取消绝大部分费用,健全药品的统一配送制,医疗机构药品实行购销零差价。加大力度对基层医疗单位各项费用的监督,对乱收费单位的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彻底改变基层卫生单位的营利性质。不必要农民参保,农民也能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