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实践部规章制度 社会实践部章程 前言: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部自身建设,规范日常工作管理,提高每个成员的自身素质,增强本部门的凝聚力,使各成员能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订此制度。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注:活动计划须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及时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如实写出总结交于上级存档。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 第二条。参加例会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
2、意出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 第三条。开会时须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 第四条:每月一份总结,并于每月最后一周例会的前三天上交。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例会的必须持请假手续。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例会前请假,且请假不能让人代请,带假视为无效。第四章:问责制度 在日常工作和活动开展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请各组长把工作细化到人,分工要明确,以便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了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第五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须做好当日的值班记录。第二条:值班人员须按时完成当日值日任务。 第三条。值班人员须做好当日办公室卫生,并检查办公室公共物品有
3、无损坏。 第六章:进出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第二条: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三条。借用办公室公共物品着应由上级同办公室联系后借用,并且做好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目等),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第七章拉赞助的制度 第一条:选择的赞助商必须从事的是积极性事业(不允许任何反党反社会的组织入校,亦不允许任何可能破坏本院系形象的组织入校,如:传销组织、皮包公司等)。 第二条:在与赞助商洽谈时不允许有任何损害本院系的行为举止(如:爆粗口、说学校坏话、服装不得体等)。 第三条:在未得上级批准的条件下不允许擅自做出任何承诺,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并追究责任。第四条:外出拉
4、赞助必须携带的物品有:赞助计划(出去找赞助商的时候可以带一个比较具有概括性的赞助计划,当与赞助商洽谈得差不多的时候,再在部门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赞助商特性做出具有针对性的计划)、具有广泛概括性的合同初样、学校证明、学生证以及佩戴校牌。其他物品自行考虑准备。 第五条:与商家洽谈后,当商家有意愿赞助本系活动时及时汇报上级,说明谈妥的条件,以及商家想要争取的利益,有助于合同的顺利签订。第六条:与商家谈妥之后,必须报告上级,在上级指导帮助下与商家签订赞助合同。 第八章:考核任免制度 为了发挥每位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同是也是优秀干部、干事评选和换届选举的有效说服性数据。特制
5、订本考核制度。 考核方法: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采用分制,每学期考核一次,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由组长、部长负责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视为优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除名;各部门考核分值最低者实行末位淘汰,初始分为60分。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1、例会迟到扣2分,无故不到扣5分,连续两次请假视为无故不到。 2、按时值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服务态度好加1分(服务态度好的标准为被办公室老师或者其他同事点名表扬),反之扣1分(服务态度不好的标准为被办公室老师或其他同事点名批评),服务态度一般者不加分也不扣分。 3、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落实会议精神
6、加2分,否则扣2分。 4、学习与工作并重,学习成绩优异加5分(成绩优异的标准为在班上平均分排名前十,有不及格科目者不计入);一学期内出现一门不及格扣5分;连续两学期考核累计出现3门不及格自动除名;获得奖学金者加5分(获得讲学金者若同时平均分在班上排名前十者只能加5分,不能与成绩优异累加)。 5、工作中有创新精神,能提出建设性建议,提出创意和策划加2分 6、自作主张导致部门损失者扣5分,导致系损失者扣10分。 7、如果在活动中小组的成员违反章程,则小组组长扣1分,小组成员按其违反的章程按具体情况扣分;如果因为组长的原因导致活动未能顺利完成,组长扣3分。 8、能够为本系拉回赞助1000元以下者加3分,1000元-2000元者加5分,2000元-5000元者加8分,5000元以上者加10分,一学期未拉回任何赞助者扣3分。 文学与传媒系团总支社会实践部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