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 xx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
2、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
3、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六、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