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发电厂值长工作票审批管理制度
某发电公司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某发电公司的操作票管理,使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执行严格的程序,从而有效减少和防止误操作的发生,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本厂所有热力系统和电气系统及其所属的其它系统的设备操作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设备的所有操作及与此相关的运行人员。
第四条保证运行操作的正确可靠,防止误操作,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准确的执行操作任务。
第五条操作票包括经批准的标准操作票和规定格式的书写操作票。
第六条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外,所有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进行。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不进行操作。
第七条一切电气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任务,弄清目的;
2、写票审核,签名批准;
3、核对实物,使用标牌;
4、唱票预演,逐项执行;
5、调整汇报,记录入簿;
第八条在事故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根据事故规程执行,必须在监护下执行操作,同时在运行日志上详细记录。
第九条经常性的简单操作,如拉合操作开关的单一操作,拆除全厂仅有一组接地线,操作单一阀门,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运行日志。
第十条对于热力系统的复杂操作,影响较大的操作和开、停机的主要操作以及已列入标准操作票内容的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未列入操作票内容的热力系统的简单操作,经常性的调整,启停操作可不写操作票,但必须认真做好操作记录。
第十二条特别重大的操作,操作票应由较高一级岗位的人员填写,执行双人监护制度。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操作命令发布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完整操作的正确性负责,并有监护人负主要责任。第十五条任何一级值班人员都有权拒绝接受违反规程的错误命令,并申述理由,向上一级领导人报告情况。
第三章操作票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操作票的填写程序:
1、各级人员应明确操作任务,弄清操作目的。
2、操作任务应由值长向主值班员发布,主值班员向监护人和操作人发布,或者值长直接向监护人和操作人发布。
3、发布操作任务时,发令人应讲清操作任务、目的和意图,讲清被操作设备的当时运行状况,并交待安全事项。
4、发布操作任务是要监护人和操作人做好准备工作。(如操作票的准备,操作工具的准备,安全用具的准备等)。
第十七条操作票的填写与执行规定:
1、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仿宋体且字迹认真、清楚、工整,票面完整、整洁。
2、填写、审核操作票的顺序应为:
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填写完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名交监护人审查。2)监护人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名交主值班员审核。3)主值班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执行(热机票)。
4)电气操作票:主值班员审核无误签名后交值长,值长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注意:热机票一经主值班员签字、电气票一经值长签字必须执行,不得作废)。
第十八条填写操作票时,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清楚可辩,否则另填新票。关键字词不得改动,如:a、设备名称、编号、压板、插件、时间。b、有关参数和终止号。c、操作动词如拉开、合上、开、关等。
第十九条操作票开始、终结时间填写完整,不能空项,终结符号必须紧接在最末一项后的空白处。“已执行“章必须盖在终结符号上(典型操作票、开、停机票、定期切换卡同样执行此条),其它地方不得乱盖。
第二十条操作票因写错或其它原因写完不执行时,要作废该票,“已作废”章要盖在工作任务栏,其它地方不得乱盖。第二十一条操作票不能出现不执行项目。
第二十二条热力操作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因阀门卡涩等原因暂时无法操作的项目,为不耽误工作,可利用该操作票操作完毕。待将无法执行项由检修处理好并执行后,再将该项画执行勾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执行时间。
第二十三条典型操作票、卡存在无法执行项时,必须改用手写操作票。
第二十四条电气操作票。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得继续使用,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在备注栏注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xx项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上盖”已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第二十五条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最后几项操作不执行,则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xx项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上盖”已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第二十六条在实际操作中,因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操作不动时,应停止操作,联系有关检修处理后,再继续操作,不得跳、漏项操作。
第二十七条一项操作任务用多张操作票时,在首张及以后的备注栏内右下角填写“接下页№xxx号”,在第二张及以后的操作任务栏左上角填写“承上页№xxx号”。
第二十八条一般倒闸操作票的第一项为“进行模拟操作”,监护人根据操作票中所列项目,逐项发布操作命令(检查项目和模拟盘没有的保护装置等除外),操作人听到口令并复诵后更改模拟系统图板。操作票的最后一项“更改模拟图”不要再出现。
第二十九条填写操作票术语要规范:
1、操作
一、二次开关、刀闸用“拉开”、“合上”。
2、检查开关、刀闸的位置用“确已拉开(合好)”,小车开关柜用“拉出”、“推入”。
3、验电用“确无电压”。
4、装拆接地线用“装设”、“拆除”。
5、检查负荷分配用“指示正确”。
6、取下、装上
一、二次保险用“取下”、“装上”。
7、启、停保护装置用“投入”、“停用”。
8、二次切换开关用“切至”。
第三十条逢重大操作可预先准备操作票,不限于操作人填写,但执行前必须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第三十一条执行操作票时,由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应同时看好操作票上唱票内容),操作人复诵并用手指点应操作的设备。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布允许操作的口令“对、执行”,然后操作人执行实际操作,每一项目执行后,应核对设备情况,监护人应在操作票该项目前打“√”记号,监护人在勾票后方可唱读下一个项目。
第三十二条执行操作票时,应进行录音,录音为执行开始时间到结束时间及全部操作唱票过程,中间不能中断录音。
第三十三条执行有关操作后应注意对应仪表指示及信号,并进行正确的仪表活动分析,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应停止操作,并立即向发令人汇报,弄清情况后由发令人决定是否继续操作。
第三十四条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向值长或有关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切实执行好监护任务,不得涉及与操作票无关的内容,不得讲解,培训。
第三十六条操作完毕后,监护人应在操作票上记载完成操作时间,然后向发令人汇报操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时间,主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值长、主值班员应根据汇报情况查对运行系统,必要时到现场检查执行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已执行过的操作票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
第三十九条执行过的操作票,各机组应存放在规定的操作票夹内。月末由各专业管理人员收回。
第四十条各运行专工应随时检查其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一条每月由各专业管理人员整理、统计,上报。并对操作票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十二条操作票保存期限三个月。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三条考核项目
1、不按规定执行操作票制度、无票操作或先操作后填写操作票,每次扣2分。
2、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跳项、漏项;每操作完一项不打“√”或先打“√”后操作,每次扣1分。
3、操作时不按规定执行唱票、复诵、模拟、操作制度,被纠正1次扣1分。
4、操作票不合格。操作票无编号;审核签字不全;未盖章或盖章不合格;操作开始、结束时间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操作票涂改或字迹不清,每份扣1分。
5、未执行操作监护制,每次扣1分。电气操作中不录音,每次扣1分。
6、监护人不执行监护任务,代替操作人操作,每次扣1分。
7、未正确使用红绿翻牌,每次扣1分。
8、电机切送电前不到就地检查,每次扣1分。
9、不正确使用五防闭锁装置,每次扣1分。
10、地刀、地线未登记或在记录中未记清楚,每次扣1分。
11、未按“专线专用”规定使用接地线或接地线拆除后未对号归位,每次考核1分。
12、装、拆接地线(断、合接地刀)不戴绝缘手套,或装(合)前不验电,每次考核2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运行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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