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关派出所走访群众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走访群众制度 一、走访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入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走访群众的范围: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
2、理解和执行情况; 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与他们结对子,幵展帮扶活动。 三、走访群众的途径: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幵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本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幵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坚持汇报、检查和指导: (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每季度应将联系群众的情况和群众的反映向党委或所属党支部汇报。党支部应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尽量解决或向党委反映; (二)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员联系群众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