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6.6.3.2
佛山百利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
3职责
3.1公司厂长负责审批每月职工工伤保险金上缴计划,职工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待遇审批。
3.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跟进工伤保险金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及按时足额上缴,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手续、工伤各项费用结算以及公司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配合劳动部门工伤调查以及c级以下(见公司《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事故的调查、分析。
3.4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工伤保险上缴金额的核对、审批,及工伤职工相关费用、待遇核对和审批。
3.5安全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事故的调查分析以及责任追究处理建议,对c级以上事故出具公司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工伤处理工作程序
4.1工伤的界定确认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报劳动部门认定。
4.2职工发生工伤后的经办流程。
4.2.1衔接公司车辆或120急救车接送受伤员工前往医院检查治疗。
4.2.2核实工伤人员参保情况、工伤备案快报。衔接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医疗工伤挂账手续。
4.2.3准备申报工伤认定的各项书面资料,报送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工伤结论下达后,与医院结算工伤员工医疗费。
4.2.4工伤员工出院或休养结束,结算相应工伤待遇。
4.2.5工伤员工伤情稳定后,确实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由本人劳动能力鉴定。
4.2.6劳动能力鉴定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报各项伤残待遇。
4.3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5附则
5.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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