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XX县区鑫源铸造有限公司 民主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的界定 1、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2、; (3)公司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公司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公司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8)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9)职工工资福利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10)公司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1)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12)涉及公司、职工安全稳定工作; (13)向上级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2、重要干部任免、人事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2)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使用、推荐和奖惩
3、; (4)岗位职责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5)各类评先树优和各类考核、奖励、处罚的审批; (6)职工合同的签定、职称的评聘。 3、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厂房整修、大修计划的拟定和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对外交流等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三)参与集体研究决策人员范围 党支部委员、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工会主席、与研究决策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与会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
4、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将问题提交会议。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到应与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应与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应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经理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经理、书记共同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