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正常进行。 2.根据公司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 第2章组织领导 第3条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他需要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为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第4条副总经理的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部署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4.处理和解决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第5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6条总经理办公室的安全保卫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 3.了解、检查和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事业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7条根据规定,公司各部门、事业部经理为本部门、事业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主管责任人。 第8条各部门、事业部经理的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把安全保卫纳入总体工作安排之中,与研发、生产、经营和销售工作同部署
3、、同检查、同总结。 3.结合本部门和事业部的实际情况设立专职、兼职保卫干部或安全管理员。 4.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和措施四落实。 第9条保安部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治安工作,各部门须无条件接受保安部的治安职能检查。 第3章保安员培训 第11条保安必须接受各种保安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12条保安部要根据每个保安员的素质和工作需要安排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 第13条日常培训原则上按层次进行,即保安部经理负责对主管的培训,主管负责对领班的培训,领班负责对保安员的培训。 第14条保安部每年必须制订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5
4、条如果培训计划不能如期执行,保安部经理要与主管部门及培训部协商解决。 第4章内部安全保卫 第16条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第17条实行封闭管理。各有条件的部门和事业部一律实行工作区封闭式管理。对外来客人要坚持访客登记制度,对调离人员要及时收回房门钥匙。 第18条对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 1.财务部存放的现金一般不应超过银行核定的金额,因特殊原因存有较多现金过夜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送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时,必须两人同行或派保卫人员随行,并派车接送。 3.财务部
5、要加强对支票、增值税发票和其他有价票证的管理,坚持签发、检验复核制度,做到分级把关、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 4.对财务部的门、窗要进行加固,要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防撬锁,必须用保险柜存放现金,保险柜的钥匙要指定专人负责。 第19条对贵重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和通信器材等,要存放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里,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借领手续,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 2.对有关公司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和软盘要分密级进行保管、保存。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存入保险柜。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要按要求及时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对于
6、接触保密、机密文件、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执行文件、资料的交接制度,以保证公司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第20条对机动车辆的管理 1.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对价值较高的车辆要安装防盗装置,存放在指定的车库里。 2.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公车开回家,一旦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5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21条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 第22条每天下班后,各部门、事业部的领导或安全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源是 否关闭,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
7、靠。 第23条部门领导或安全员不在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区域的员工,有责任履行以上职责,如不检查,一旦出现问题,除追究本部门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4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时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将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要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要妥善存放文件、现金。 第25条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以及现金、有价证券。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第26条员工要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和烟雾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及灵敏有效。 第27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第6章治安管理 第28条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保安员要及时劝阻,必要
8、时可采取强制手段,同时报告保安部经理。 第29条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30条保安部要组织专门人员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第31条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 第32条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 第33条对于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由保安部发出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34条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在要求的期限内认真整改,一时
9、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抄报保安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7章奖励与处罚 第35条凡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都应受到处罚,普通员工记违纪过失,部门负责人记责任过失。 第36条违纪过失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和开除等处分并处罚金。 第37条责任过失处罚包括警告、降职、降级、记过、记大过、辞退和开除等处分并处罚金。 第38条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造成较大损失、触犯法律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司法机关审理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公司应予以开除处理。 第39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轻微、影响较小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罚,可以并处罚金,罚金最高额为100元。 第4
10、0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罚金,罚金最高额为200元。 第41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记大过或开除处理,责任人直接上级承担领导责任。 第42条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较严重的,公司可给予降职、降级处分,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不再被处以罚金。 第43条公司每年年底对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失职、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发生火灾、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对研发、生产、工程和服务等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部门、事业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8章附则 第44条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45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