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卫生各种制度2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
2、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3、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月、周(日)接种,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点实行按日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管理化 三、及时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薄、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及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 四、预防接种证管理。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单位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
4、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预防接种资格证,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六、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七、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证、薄。 八、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预防接种相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九、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3 0-6岁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
5、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常住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二、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三、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五、集体营养管理工作,营养科学覆盖率、管理率达到市统一标准,注意饮食卫生,争取营养素全面达标。 六、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孕产妇保
6、健管理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6、早孕检查。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 7、产前检查。孕妇于村、乡、县各级医院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
7、娠者应于乡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并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8、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9、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由乡级妇幼专干承担。要求 5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和回收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 10、产后健康检查。村妇幼保健员督促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56天,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6老年人保健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
8、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乡镇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高血压患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高血压患者工作,建立辖区高血压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筛查,掌握高血压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重点人群进行监测、
9、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高血压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高血压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控制管理。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糖尿病患者工作,建立辖区糖尿病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筛查,掌握糖尿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重点人群进行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糖尿病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
10、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糖尿病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9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测 二、在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镇卫生院、村内卫生室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
11、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规范填写门诊曰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人及疑似病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行报告,同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送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五、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
12、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 10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源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六、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七、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八、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
13、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九、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十、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十一、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十二、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 11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三、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12重性精
14、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村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
15、症状,动员病人参加村卫生室和卫生院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13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地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地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
16、宣传。 五、按照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XX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14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照
17、工作安排对各村进行下乡工作,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煲私人电话粥,不得随便串门、外出,有事需向院长或科组长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级的各种资料,报表填好后,经公卫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经有关部门。 6、坚持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笔记,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施考核制度,对各组成员个人的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抽查,对其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相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