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XX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 【发布单位】 XX省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167号【发布日期】 2007-08-21【生效日期】 2007-08-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XX省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XX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716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合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实现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省联席会议由省编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林业厅,省地税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测绘局,国税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省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由省统计局局长和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总队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统
3、计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统计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负责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 (二)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行政记录和服务业核算的基本资料,形成“统一制度、部门分工、各负其责、集中核算”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 (四)加
4、强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研究协调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省政府汇报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省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二)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上报省政府。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定。 (三)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
5、究。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和经省政府审定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省政府审定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和省政府。 附件:XX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XX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龚守栋省统计局局长 陈建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总队长 成员:廖世铢省编办副主任 卢承圣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谢超雄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金铸省经贸委副主任 郑祖宪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世举省科技厅厅长助理 江华先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赖诗卿省劳动
6、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叶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尧省建设厅副厅长 马继列省交通厅副厅长 邵玉龙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张天明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立华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文加省卫生厅副厅长 游振伟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福寿省林业厅副厅长 杨红省地税局总会计师 郑更新省环保局副局长 黄建成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傅祖桂省广电局副局长 徐正国省体育局局长 张福坤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朱昌彬省工商局副局长 黄世峰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林文平省质监局副局长 黄有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郑维荣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跃进省测绘局局长 王明茂省国税局副局长 谢少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周京星省气象局副局长 黄向荣省地震局副局长 陈松年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赵进修省邮政局局长 晏露蓉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黄宗福福建证监局副局长 吴朝生福建保监局局长助理 张晓玲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孙样生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副主任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