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病疫情报告制度 性病艾滋病疫情报告、奖惩和保密制度 为提高医院性病艾滋病的疫情报告质量,保护性病艾滋病患者的个人隐私,特修订以下制度: 一、性病艾滋病指的是。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和梅毒;监测性性病的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二、艾滋病疫情报告的责任人为首诊医生,责任人应根据初筛阳性结果,在规定报告时限24小时内,通过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报卡时完整记录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详细的现住址和户籍地址等4个关键信息。 三、院内除皮肤性病科外的其它科室和专业在日常诊疗中发现可疑性病患者,进行初步检查并初步判断为性病
2、的患者,门诊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皮肤性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并由皮肤性病科接诊医师报告疫情;住院患者应及时请皮肤性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由患者所在科室主管医师报告疫情,报告时限为24小时。 三、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性病艾滋病疫情信息的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疫情专管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全院性病艾滋病报告卡进行收集、核对、订正后进行网络直报。 四、院内漏报一例性病艾滋病疫情扣责任人奖金50元。院内漏报指预防保健科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查漏时发现的疫情未报病例。 五、迟报一例扣责任人奖金40元。迟报以医生接到阳性报告时间或下临床诊断时间与填报卡时间间隔超过报告时限为标准。 六、报卡质量差一例扣责任人奖金30元
3、,质量差指报告卡中必填项目缺项、不真实。 七、对疫情报告实施奖励措施,医院每年对院内传染病填报质量最好的10名责任报告人给予奖励,每人奖励200元。 八、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收集的性病艾滋病患者的个人资料,包括病情记录、检验资料、姓名、住址、电话等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及个人隐私,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 九、医务人员、疫情专管人员未经当事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及家属的个人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也不得在有可能让无关人员听到或看到的场合谈论或出示相关信息。 十、性病艾滋病疫情专管人员对所掌握的进行网络直报使用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必须进行严格保密,定期更换密码。 十一、凡泄露患者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资料者,情节较轻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引起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