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一、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二、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院感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三、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院感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院感科。
五、网络直报
院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六、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于2小时内向院感科、卫生局报告。
九、住院部传染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院感科,同时转传染病医院。
十、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通辽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院感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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