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一、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二、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院感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三、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院感科。对于疑似
2、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院感科。 五、网络直报 院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六、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于2小时内向院感科、卫生局报告。 九、住院部传染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院感科,同时转传染病医院。 十、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通辽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院感科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