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一是规范执业行为。4月份对全市120个法律服务所、38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和执业行为进行年检注册。2016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016家,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4965件,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拓展工作队伍。认真落实XX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吸纳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退休司法所长加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市协会对符合执业条件申请人颁发实习证,并组织县区协会做好新申请人员的实习工作。上半年共颁发执业证23本、实习证15本。部分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得到一定程度拓展,为下一步探索发展大型基层法律服务所打下基础。三是优化组织架构。5月份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协会领导机构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