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维稳工作制度 安全维稳工作考核 为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化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有关维稳工作要求,增强维稳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做好维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制订维稳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学校教师 二、考核内容 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活动中,对教师交办任务实行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挂钩。 年度安全维稳考核(总分100分)。 1、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定期排查分析本村维稳形势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每项工作不落实的扣2分;遇重大事项没有及时报告的扣5分。(10分) 2、全年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成功率不低于94%,
2、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自杀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每起扣5分。(20分) 4、学校行政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处分的,每人分别扣2分;被追究责任的每人分别扣5分。(10分) 5、因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每起扣5分。(10分) 6、发生道路交通、渡口安全事故、危房倒塌,对自然灾害预防不力,造成人员死亡的,每起扣2分。(10分) 7、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或措 施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5分) 8、学校综治工作站、治保调解组织不健全扣2分;召开维稳工作分析例会,开会对象未到的每人扣1分;不及时上报各项报表材料的每起
3、扣1分。(10分) 三、考核奖惩 1、活动期间考核。每个被考核对象每人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另加25分,以25分以基数。在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活动中,有任务的村,每件未处理到位的扣5分,3件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核奖。没有任务的村确保稳控,做到没有矛盾上交。奖金由村财务列支。 2、年终评比先进:年终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8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500元。考核对象:获得先进奖的村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且无重大事项发生,无进京上访。奖金由乡财政列支。 四、考核组织 建立维稳考核领导小组,由柏南莺组长,副组长唐伦俊、胡天云,成员胡炳成、彭刚、艾淑芳、李成茂、魏勇、周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