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店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 2011年珊瑚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 责任状 珊瑚镇中心小学 2011年珊瑚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责任状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控辍保学职责,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珊瑚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与各学校签订以下责任状: 一、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制定控辍目标,并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校长每学年都要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学生无故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班主任必须及时向学校分
2、管领导汇报,学校分管领导要与包保责任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经动员确认学生已经辍学的,校长要在一周内弄清学生流失原因及去向,填写学生流失报吿书,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校在春、秋季学期开学后3天内要统计本校学生流失情况,写出本校辍学情况动态原因分析和整改建议,及时上报中心小学。 每月4日前,各校必须把上月学生流失的详、实情况上报中心小学。 三、学校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视特困家
3、庭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四、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通过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教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兴趣小组,开辟第二课堂等措施,帮助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学生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五、严禁各校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或休学。因教师教育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严肃查处。 六、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控辍工作,如有辍学情况应及时逐级上报。 七、学校必须杜绝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于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学校要采取措施予以救助,确保学生不应贫因而辍学。 八、学校要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九、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考核,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辍学情况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此责任状自签字之日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珊瑚镇中心小学(教育组)、学校各执一份。 珊瑚镇中心小学(盖章)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