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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勤制度的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公司对员工的考勤作息管理,明确员工的上下班及工作时间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制度的管理办法,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1、作息时间规定为: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用餐及午休时间规定为12:00-14:00。
3、休假时间。每个员工一个月休假为4天。
4、享受国定假。每年的元旦节、5.1劳动节、10.1国庆节。
第二条:考勤原则及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如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未能按时来公司
报到情况,应事前或事后15分钟内向行政部禀明情况;
2、每次迟到、早退在15分钟内的按2元/分钟处罚;在15分钟以上
(含15分钟)2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每次迟到、早退在2小时以上4小时内者,按矿工半天处罚;(晚上加班者则视情况而定)
3、矿工半天罚款60元;矿工1天罚款120元;当月矿工累计3天者,
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作开除处理;
4、员工外出实行登记制。员工外出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外出时间、地点、事项等。员工外出未登记者的,第一次罚款5元,第一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如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者,给予100元全勤奖。
第三条:休假及国定假
1、休假规定:每个员工一个月可享受4天休假日,原则上每周休假
1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可做适当调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连休4天,但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当月的休假不能延续到下个月,如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公司可按当事人的日平均薪资予以补偿。
2、国定假公司原则安排员工进行轮休,如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轮休
者,公司可按当事人的日平均薪水予以补偿。
第四条:请假方法
1、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必
须在当天上班之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同意批准方为有效,时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交行政部,否则按矿工处理。
2、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一般员工请假,需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三天以上的,需再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其他
本制度管理办法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于公司。
第二篇:考勤制度暂行管理办法xxxxxxxxx有限公司
休假规定
一、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及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看护假等假期。
二、法定节假日
以国务院假日办的当年安排为准
三、婚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
四、丧假。若是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2天的丧假。
五、产假、哺乳假、看护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配偶正常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男员工享受看护假5天。
3、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期期间,发放其基本工资均按照
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5、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上述假期。
六、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者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可请事假。当月事假累计在7个工作日以内,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7个工作日,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事假期间各项补贴不进行发放。
七、年休假:
1、享受条件。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一般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a、b、c、第二年不享受年休假
4、如何享受年休假。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八、假期待遇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看护假假期间的假期工资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2、病假工资:连续休假在6月以内的病假工资:
工作不满2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60%
工作不满4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70%
工作不满6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80%
工作不满8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90%
工作满8年以上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100%
连续休假在6月以上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工作不满1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40%
工作不满3年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50%
工作满3年以上按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60%
3、年休假工资:
a、休假期间: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基本工
资收入。
b、未休年假。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九、员工请休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
十、除年休假、法定假日、丧假外,其他休假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享受假期。
十一、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请事假三天及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的,事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一般情况下员工应按年休假计划休年休假,并在计划规定休假开始日期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请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请病假需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因公外出或休假期间在异地患病的,也须凭当地区一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能够提前请假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口头申请,并在十天内由其本
人或其委托人完善请假手续。
十二、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
a、公司上班:每日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早8:30到岗上班;中午12:00—1:30为午饭时间;18:00下班。每周六天工作日。
b、库房上班:每日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早9:00到岗上班;中午12:30—1:30为午饭时间;18:00下班。每周六天工作日。
2、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自行录入打卡。
3、因工作需要未能打卡,需当日填写《员工未打卡证明单》,由领导签字,否则按未到岗处理。月末由贾颖负责统计公司考勤。
4、具体考核办法
a、每月3次、迟到1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
b、超过3次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每次扣30元、半小时以上扣除全天工资。以旷工处理。停发全勤奖。
7、员工擅自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以两天记算,扣除两天工资及绩效。
8、连续旷工超过3日,按自行离职处理。
注。未尽事宜,待日后补充。
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
第三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篇:考勤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
一、迟到
1.每月第一次迟到处罚10元
2.每月第二次迟到处罚30元
3.每月第三次迟到处罚50元
4.每月第四次迟到按旷工半天处罚
5.全年迟到超过10次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二、早退
1.每月第一次无故早退处罚10元
2.每月第二次无故早退处罚30元
3.每月第三次无故早退处罚50元
4.每月第四次及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罚
5.全年早退超过10次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三、病假
1.病假一天内必须医院开具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一天以上必须出具正规医院处方和正规病假条及证明
3.病假工资按每天基本工资计算,病假期间无其他补贴
4.医院开具必须住院的病情,按病假期间基本工资计算
四、事假
1.事假一天经部门经理审批
2.事假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3.事假期间无工资
4.全年事假总和超过10天,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五、婚嫁
1.婚嫁三天
2.婚嫁期间按基本工资计算
六、丧假
1.丧假只包含直系亲属,含(父母、岳父、岳母),其余不算丧假
2.丧假三天
3.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计算
七、旷工
1.旷工为无故不请假,不到公司上班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全年旷工三天以上,无年终奖评定资格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第五篇:考勤管理办法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丽江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规范办学点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效果,根据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请假
(一)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应提前到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须提交本人请假条XX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证明。正在住院期的,须提交住院证和医院诊断书。学生请假应征得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请假审批单》。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事假
学生因出差、加班等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课的,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因公出差的,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
单位出差证明;因加班不能到校上课的,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单位加班证明;其他事假,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其他相关证明。学生请假应征得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请假审批单》。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需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迟到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学习。迟到两次按旷课一次(即4学时)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三、早退
早退者,按早退后实际上课的课时数记为旷课。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的(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旷课
学生因病、因有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上课且未办理请
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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