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虑,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勤政建设,激励工作人员努力奋发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后不吃早点,工作期间不擅自离岗。办公室人事科对机关出勤和二级单位考勤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情况。
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凡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无假条按旷工论处。
三、请假程序。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开市内外出,必须和局长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科、室(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市外出差或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经局长批准,外出前要告知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办公室;3天以上两周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分管局长批准,两周以上须经局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请销假批准手续统一报人事科备案。超假按旷工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请假,但事后必须书面讲清原因并办理补假手续。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病、事假一年内要累计。按国家有关规定,职工请事假可以顶年度休假。除休假之外,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扣发全年单位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累计超过2个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扣发全年津贴、补贴和福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必须持有指定医院的病休证明方可准假。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取消全年的各种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并扣发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奖金),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
第五款规定予以辞退。
五、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喝酒、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织毛衣、带小孩、玩电脑游戏或擅自离岗上街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实领工资的5%,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并在全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本人要做书面检查。
六、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予以辞退。
附:
1.人薪字[1993]14号文件《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2.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条
第二篇: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中共XX县区镇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XX县区镇东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严格纪律,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服务于民,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经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
1、街道机关实行“周五”工作制,8小时工作,但在移民攻坚期间,双休日、节假日由各移民工作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若需上班,以各大队通知为准。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街道党工委实行不定期查岗,由党工委书记牵头,办事处主任、纪工委成员组成,经查实一次不在岗的扣工作奖50元。查实3次不在岗记为旷工一天,全年六次不在岗的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等次。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如有特殊情况需请1天以内的,由移民工作大队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主要领导备案。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2、每月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否则根据超假时间与月规定工作时间(22天)比例扣发当月工资和津补贴(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事故,直系亲属红白喜事
1除外,但凭住院手续和相关可靠信息)。
3、请假者假期不享受下村补助,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否则视为超假并按旷工论处。
4、不假外出或请假未经批准外出、先外出后请假的,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请假前必须在党政办统一制作的请假簿上本人填写请假事由及时间(没有填写的视为旷工),经审批后交党政办统一管理,次月上旬汇总上月出勤情况交财政办并考核兑现。
三、严格工作责任制度
全街道工作分别实行办公室牵头,分线理事,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重大事情党工委集体研究,事中事后严格监督的运行办法。
1、实行分管工作责任制,党工委成员必须按党工委分工,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认真抓好所分管工作的布置、实施、督导和调研,管理好所分管办公室和部门的干部,如出现工作失误,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2、完成业务工作及办公室工作。①实行办公室负责制,各工作人员必须按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②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软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和硬件的完善工作,随时迎接上级检查验收。③年度内凡获得上级通报批评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视其情况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扣减相关人员工作奖直至追究责任。
3、完成移民工作。①实行移民工作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②各机关干部及抽调干部为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移民政策,深入扎实工作,切实帮助移民排忧解难。③各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切实帮助移民组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政策原则问题把关。④凡工作马虎,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工作拖拉,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通报批评,责成书面检查。如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完成交办工作。①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②认真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③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否则严肃处理。
四、严格值班制度
1、坚持值班轮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同意。如发现一人次无故缺席,扣补助最低50元,并视其情节和工作责任大小追究更重的经济责任和纪律责任。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的中午和下午下班后至第二天早上8:30是值班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实行昼夜值班。
3、值班职责。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上下联系,接待来人来访,坚持巡逻维护机关安全,处理突发事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按时开关大门,管理值班室财产,填写值班记录簿,
3重大事情急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4、值班交接。上午8。30钟为交接班时间,交接时由下一班组长查看值班记录填写等值班情况。
五、严格重大事件应急出勤制度
1、街道辖区内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
2、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得知情况或接到通知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到事发点或指定位置,及时控制事态,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得知情况或接到通知后不作为的,按有关规定将追究其失职责任。
六、严格学习、会议制度
1、街道成立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制定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2天,为机关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提高技能,增强素质。每月2日、16日为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学有内容、有记录、有心得体会、有调研文章发表。
2、街道机关适时召开周会、月会,及时回报、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下达工作任务。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做到会议有记录,传达有记载。
3、会风就是党风。①机关干部、职工应自觉参加学习或出席会议,按时到位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②若因下村和处理其它急事不能参会的应提前与办公室主任联系并向会议主持人请
4假,否则,视为旷工,即按旷工处理。③开会或学习迟到第一次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迟到第二次写书面检查,迟到第三次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按迟到类型处理)。④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⑤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会,作好笔记,不得做与会无关的事,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开振动),如需接听电话必须出会议室接听。⑥上述情况,由会议主持人考核,党政办记载,年终党工委处理兑现。
七、严格请示回报制度
1、街道机关各工作人员的工作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有请示、有回报。
2、各办公室的工作必须向分管领导有请示、回报,重大事项再由分管领导提交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或直接请示主要领导,事后或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突出性工作结束,应迅速向上一级回报。
3、工作请示、回报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请示、回报人必须讲清会议精神或事情的真实情况,同时必须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杜绝“传话筒”现象。
4、请示或回报,办公室应收集、整理归卷、存档备查。
5、除重大、特殊急紧事情外,不允许越级请示,否则不予受理。
八、严格勤政廉洁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腐败,反腐倡廉。积极参加“清廉从政当公仆,改进服务促发展”的专
5项活动。
2、秉公办事,清廉为民,不损公肥私,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尽职守责,勤奋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为民,踏踏实实办事。
3、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监督。机关干部重大问题必须向上级申报,其申报的内容:婚姻变化、建房或买卖房屋、购买汽车、一次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成员安排工作等,对不及时不主动申报的责成自我批评,若有违纪行为应予查处。
4、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做到廉洁从政八不准。不准贪占或挪用公款公物;不准行贿受贿;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或高消费;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聚敛财物;不准赌博、滥酒;不准在工作上拖拉癖沓,官僚主义。
5、生活俭朴,不奢侈浪费。
6、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同志间的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加强同志间工作的合作,努力完成组织上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制度从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中共XX县区镇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XX县区镇东街道办事处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第三篇:机关人员工作制度机关人员工作制度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维护机关形象;上班时间必须佩带胸卡,做到举止文明、谦恭礼让。严禁在公共场合粗言野语、吵闹喧哗。
2、端正服务态度、讲求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忱接待、主动办理。
3、各科室、工作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运转,同事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保持机关环境优美、整洁,爱护大院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杂物等,不乱倒垃圾、污水、剩余饭菜等。
5、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机关大院用电、用水、电话费开支,注意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
6、严禁在机关大院内喝酒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严禁在机关大院内赌博(包括变相赌博和参与社会上的赌博),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
第四篇:机关人员工作制度机关人员工作制度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维护机关形象;上班时间必须佩带胸卡,做到举止文明、谦恭礼让。严禁在公共场合粗言野语、吵闹喧哗。
2、端正服务态度、讲求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忱接待、主动办理。
3、各科室、工作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运转,同事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保持机关环境优美、整洁,爱护大院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杂物等,不乱倒垃圾、污水、剩余饭菜等。
5、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机关大院用电、用水、电话费开支,注意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
6、严禁在机关大院内喝酒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严禁在机关大院内赌博(包括变相赌博和参与社会上的赌博),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
勤政廉政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群众到镇机关办事,问询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
2、首问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者,对其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内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应给予耐心的解释;属职责范围外的,首问人应主动协助,引导来访者找经办人员办理。
3、若经办人员不在,首问人应告知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来访者与经办人联系。
二、一次性告知与限时办结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限。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三、岗位替代和办事预约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镇分管领导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
2、如果无法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的,要实行办事预约制度。
3、经办人回岗位后,要主动翻阅办事预约表并与预约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为其办理预约事项。
三绩效考评奖惩制度
一、对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突出或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由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结合年度考核拟定奖惩事宜报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审批后,实施奖惩。
二、对效能建设绩效突出的,优先推荐参与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受市直有关部门表彰,每次奖励100元;受市处级表彰,每次奖励200元;受厅级表彰,每次奖励300元;受省(部)级表彰,每次奖励500元;受中央、国务院表彰,每次奖励1000元。受表彰个人须带证书原件、影印件到党政办报备。
三、机关工作人员当年效能建设工作不力的,绩效较差,有失职行为,被投诉经查属实的:
1、达一次的,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做检讨,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优秀等次;
2、达二次的,全镇通报批评;
3、达三次的,年终考核核定不为称职。
四、一年内下属工作人员受到效能告诫处理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的,给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点副点长,其中下村人员以工作点为主)效能告诫一次;一年内下属工作人员受理效能告诫处理五人次以上(含五人次)的,给予镇分管领导或点长效能告诫一次。
四会议制度
1、各部门拟召开会议,要事先通知党政办安排会场;需各村村主干参加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或镇长批准;会议规模较大、会务工作较多,需要党政办配合的,应主动与党委秘书协调,提出会议方案,明确会务分工。
2、每周周一晚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例会,周四晚分组学习,以各办公室或工作点为单位,由各办、工作点负责人组织并做好记录。每月2日为镇级计生工作例会(遇节假日顺延),28日为镇计生协会例会(遇节假日顺延)。上述例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通知,党政办要注意做好会场安排。
3、严格控制会议补贴。原则上会议不发补贴,需就餐的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确需安排会议补贴,由财政所按规定标准造册发放,但不再另行安排就餐。
4、严肃会场纪律。会议实行点名制度,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党委秘书请假。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关掉移动电话或设置到振动状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保证会场安静。
5、镇机关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一次者,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责成在机关干部会上作检讨。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元。
第五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xx乡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8日
xx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办公室每月出《xx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第十三条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xx车费每次30元。
第十六条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xx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一篇,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委、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
一、十
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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